新平县双河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 治理工程专项审计调查审计结果 (二○二三年四月二十三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的规定,新平县审计局于2022年3月17日至4月24日对新平县双河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 一、基本情况及总体评价 新平县双河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2019年11月经玉溪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玉溪市水利局《关于新平县双河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实施方案的批复》,建设内容:梯田工程240.09公顷,新建蓄水池17座,新建引水管道17.017千米,新建配套闸阀井41座,修缮、新建机耕道路6.63千米,设计机耕道路排水沟6.70千米,沉沙井13口,预制涵管126千米等;工程总投资1 260.71万元,其中:中央预算内资金1 000万元,地方配套250万元,其他投资10.71万元。2020年11月,新平县财政局下达双河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中央基建投资预算资金1 000万元。该工程划分为2个标段实施,于2020年10月13日开工。截至2022年2月28日,双河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资金来源合计1021.48万元,支出426.08万元。 审计结果表明:该项目建设实行了监理制和合同制管理,办理了相关手续,工程资料基本完整,基本遵循了建设程序。会计核算基本符合《国有建设单位会计制度》的规定,资金收支实行专户管理、专账核算。会计资料真实地反映了工程财务收支情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间接费用35.91万元。 (二)工程逾期未完工。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新平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审计报告。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间接费用35.91万元和工程逾期未完工要求整改。 针对审计情况,县审计局建议:建议新平县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做好工程管理资料收集、整理和归档工作。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新平县小流域坡耕地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工程建设管理局对审计提出的建议比较重视,未按合同约定支付间接费用35.91万元和工程逾期未完工问题已整改;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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