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武镇人民政府2019年至2022年9月 建设项目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二○二三年六月十二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新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2年9月6日至12月9日,对扬武镇人民政府2019年至2022年9月建设项目进行专项审计调查。扬武镇人民政府对其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会计资料、工程管理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新平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2019年1月至2022年9月,扬武镇人民政府通过申报立项、会议决策等方式组织实施30万元以上建设项目共26项,概算总额2812.62万元,其中,经县级部门立项批复14项,批复总投资2162.41万元;扬武镇人民政府及各村(社区)通过会议决策12项,工程预算总额650.21万元。截至2022年9月30日,组织实施的26个项目29个合同段中已完工并竣工验收26个,完成投资2627.37万元,已完工未验收2个,在建1个。 (二)工程财务收支情况 截至2022年9月30日,扬武镇人民政府组织实施26个建设项目,到位资金2341.58万元,资金到位率89.12%。本次审计抽查其中7个项目,概算投资1698.74万元,实际完成投资 1792.18万元,实际到位资金1641.47万元,资金到位率91.59%,缺口资金151.99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扬武镇人民政府能积极完成各项建设任务,通过完善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人居环境,同时盘活闲置土地,增加了村集体经济收入。资金收支实行专户管理、分项目明细核算,会计资料基本真实的反映了工程财务收支情况。但存在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多计多付工程价款等问题。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涉及金额1365881.99元; (二)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23990.34元,多付13371.84元; (三)1个项目超概算投资1232196.60元; (四)未按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64665.14元。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新平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和移送处理书。对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涉及金额1365881.99元的问题,移送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对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23990.34元,多付13371.84元的问题,扬武镇人民政府对多计工程款23990.34元进行整改并收回多付工程款13371.84元;对1个项目超概算投资1232196.60元的问题,扬武镇人民政府应提出调整方案,按照规定程序报原概算核定部门核定;对未按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64665.14元的问题,扬武镇人民政府今后应按招标文件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 针对发现的问题,新平县审计局建议: (一)加强投资成本控制,做好项目可行性研究、初步设计、项目预算等前期工作,避免出现施工过程中因前期工作不到位导致超批复投资情况再次发生。 (二)认真复核施工方提交的竣工验收资料与工程现场是否相符,确保竣工验收资料的真实性。 五、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审计揭示的问题得到了被审计单位的高度重视,针对审计发现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1.关于投标人之间相互串通投标,涉及金额1365881.99元的问题,县审计局移送相关部门依法查处,扬武镇人民政府将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开展调查工作。2.关于工程结算多计工程价款23990.34元,多付13371.84元的问题,已完成整改。(1)多计多付工程款13371.84元。扬武镇大开门社区2017年扶持村级集体经济发展试点集贸市场综合商贸楼建设项目,根据审计组审计结果多付13371.84元工程价款于2022年12月20日由施工单位缴入扬武镇财政所账户,已上缴国库。(2)多计工程价款10618.50元。扬武镇扬武社区2017年村级四位一体建设项目,根据审计组审计结果,审定金额已调整为7822919.08元,调减金额10618.50元,扬武镇在支付余款时,将按照审定金额支付。3.关于1个项目超概算投资1232196.60元的问题,扬武镇人民政府咨询县发改局(原批准部门),告知项目完工后,不能更改批复投资金额,扬武社区“四位一体”项目已完工,故不能调整批复概算;扬武镇将汲取教训,规范项目建设,遇到概算调整幅度超过原批准概算10%以上的,按程序报请概算核定部门按程序核定,并根据审计结论进行概算调整,规范项目建设管理。4.关于未按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64665.14元的问题,在今后的项目建设中,扬武镇将规范项目建设管理,将按照招标文件规定收取履约保证金。审计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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