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国华同志担任扬武镇原镇长期间履行 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 保护责任情况审计结果 (二○二三年六月 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五十八条和《领导干部自然资源资产离任审计规定(试行)》的相关规定,新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于2022年9月至11月,对李国华同志2019年至2021年担任扬武镇人民政府原镇长期间履行自然资源资产管理和生态环境保护责任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 (一)个人任职情况 李国华同志自2019年5月至2021年1月担任扬武镇人民政府原镇长,负责扬武镇人民政府全面工作,分管行政效能、依法行政工作。 (二)扬武镇整体情况 1.自然状况。全镇国土面积487平方公里,位于新平县东南部,磨盘山东麓,龟枢河西岸,东临石屏、南接元江、北邻峨山、西连新平县城,玉元高速昆曼国际大通道公路、213线横穿集镇。最高海拔鲁奎山2 389米,最低海拔玉租河510米,常年平均气温19℃左右。辖区内共有河流10条,水库9座,镇域内矿产资源丰富,主要以铁矿为主。 2.行政管辖。下辖10个村(社区)、102个自然村、107个村(居)民小组。 3.社会状况。镇内居住彝族、汉族、哈尼族等民族,彝族为主体世居民族。截至2021年底共有7 214户,21 980人,其中,彝族人口17 595人,占总人口的80.1%。 4.经济状况。2021年完成地区生产总值39.6亿元,同比增长11.5%;完成规模以上工业总产值274.23亿元,同比增长52%;完成农业总产值4.38亿元,同比增长19%。农村经济总收入7.92亿元,同比增长13%;农村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2.03万元,同比增长13%。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无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水; (二)未批先占省级公益林约443平方米; (三)临时用地期满未复垦7.25公顷; (四)未批先占一般耕地约475.09平方米; (五)未按规定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登记。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对上述问题,新平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意见。对无排污许可证排放污水的问题,移送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对未批先占省级公益林约443平方米的问题,移送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对临时用地期满未复垦7.25公顷的问题,移送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对未批先占一般耕地约475.09平方米的问题,移送相关部门依法查处;对未按规定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登记的问题,扬武镇人民政府应督促责任人按规定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登记。 针对发现的问题,新平县审计局建议: (一)加大土地资源的监督管理,对未批先占等违法占地行为及时制止、上报,加强耕地保护力度,严格落实耕地用途管制,坚决制止耕地“非农化”。 (二)严格落实河长制,明确河长责任,全面排查整治镇域河道无证排污、弃置垃圾等影响河域生态环境的行为,加强水域岸线管理和保护,加大水环境治理力度,维护河域健康生命。 (三)建立健全全镇村组人居环境整治长效机制,加强村庄生产生活垃圾清理整治工作,对全镇村庄公共卫生环境开展全面整治,同时加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宣传力度,提高群众共管共享意识,建设美丽宜居村庄。 四、审计发现问题的整改情况及建议采纳情况 对审计发现的问题和提出的建议,扬武镇人民政府针对审计发现问题进行整改,对未按规定办理设施农用地备案登记问题,扬武镇人民政府对尼鲊村它代壳小组、大开门社区高粱冲小组、马鹿寨村玉租小组三块设施农用地块,按照相关规定进行了设施农用地备案登记,对写莫村尼底冲小组地块,将占用设施进行了拆除。审计提出的建议已采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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