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新平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项目 专项审计调查结果 (二○二五年七月十五日公告)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二十九条的规定,新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4年8月27日至12月6日,对新平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项目进行了专项审计调查。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和新平高漠生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对其提供的与审计相关的会计资料、工程管理资料及其他证明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新平县审计局的责任是依法独立实施审计并出具审计报告。 一、基本情况 (一)工程概况 新平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项目于2018年4月经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平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的批复》,建设内容为敷设截、排污管道,增设集中式污水处理设施,新建垃圾转运站,垃圾处理设施,建设公共厕所63座等;项目总投资43,433.30万元;资金来源为争取上级补助和县级筹措。2023年4月,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同意戛洒镇两污站点于2021年9月开始试运营,同意漠沙、扬武镇两污站点于2022年1月开始试运营。 (二)项目公司组建情况 2020年3月,通过公开招标,中标单位为甘肃第六建设集团股份有限公司、甘肃建投重工科技有限公司、四川高漠生态环境科技有限公司组成的联合体。2020年6月,新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与中标社会资本方成立SPV公司(新平高漠生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新平高漠生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于2020年6月注册成立,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0,266.09万元,主要负责新平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项目的投融建管营及移交工作。 (三)资金筹集使用情况 根据新平高漠生态环境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2020年12月-2024年9月会计凭证及其他相关资料反映,共筹集资金29,880.14万元,支出29,875.29万元,余额4.85万元。 二、审计评价 审计调查结果表明,新平县农村人居环境治理PPP项目建成投入运营三个乡镇两污站点,减少了生活垃圾的焚烧污染,基本完善了村镇基础生活设施,改善了部分村镇人居环境。建设过程中实行了项目法人制、资本金制、招投标制、合同制、监理制等管理;财务收支基本执行了相应财务规则。但也存在注册资本金未到位、新平高漠公司对3个乡镇两污站点排污管理不规范等问题。 三、审计调查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注册资本金未到位778.7万元; (二)19项设备闲置,未发挥效益,原值440万元; (三)新平高漠公司对戛洒、扬武、漠沙镇3个乡镇两污站点排污管理不规范; (四)未经验收合格设备已安装投入使用,存在质量问题风险隐患; (五)未按批复和合同约定完成建设内容。 四、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新平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及时出具了审计调查报告。 针对发现的问题,新平县审计局建议: (一)采取有效措施推进项目建设。对项目进行全面、深入的评估,包括已完成部分的质量状况、剩余工程的工程量、资金需求、技术难题等,根据评估结果,重新制定详细的项目计划,合理调整项目实施内容;积极筹措资金,确保项目有足够的资金支持后续建设;建立有效的沟通机制,加强项目公司内部与参建单位以及相关政府部门之间的沟通与协调,及时解决问题。 (二)完善污水收集管网建设,提高污水处理能力和处理水平,确保污水能够得到有效收集和处理;加强废气处理设备的维护和升级工作,确保设备正常运行和达标排放;建立全面、实时的监测系统,确保能够准确、及时地获取废气、废水排放数据,避免造成二次污染。 五、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审计揭示的问题得到了被审计单位的高度重视,针对审计发现问题认真研究整改措施,目前正在进行整改。审计建议已采纳。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