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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审计法》第十八条的规定,新平县审计局派出审计组,自2025年2月19日至4月19日,对新平县医疗保障局(以下简称县医保局)2024年度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情况进行了审计。 一、基本情况及评价 县医保局是新平县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门,正科级,主要职责是贯彻执行国家、省市医疗保险法律、法规、规章和政策;负责经办全县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等的医疗保障业务等。县财政局下达县医保局2024年度预算总额为429.56万元,其中:年初批复预算432.75万元,调整预算-3.19万元。决算报表反映,2024年部门总收入432.75万元,总支出432.75万元;年初年末均无结转资金。 审计结果表明,2024年县医保局基本能执行县财政下达的预算,能按政府会计准则制度规定设置会计账套、科目,办理会计核算;财务管理和会计核算基本符合会计法和有关财务制度规定,真实反映了单位财务收支状况。 二、审计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预算不精准,导致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过大。 (二)未经采购程序购置固定资产。 (三)单位内控制度建立不完善不规范。 三、审计处理情况及建议 针对上述问题,新平县审计局已按照国家法律、法规的规定及时出具审计报告。预算不精准导致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过大的问题,建议加强预算管理,强化预算约束,准确编报预决算,提高编报质量;未经采购程序购置固定资产的问题,建议加强对政府采购工作的管理,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程序,无预算安排的一律不予支出。单位内控制度建立不完善不规范的问题,建议及时修订完善《新平县医疗保障局“三重一大”制度》、《新平县医疗保障局差旅费管理办法(试行)》、《新平县医疗保障局固定资产管理办法》等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并梳理完善其他现行制度,加强内控制度建设。 四、审计发现问题整改及建议采纳情况 审计揭示的问题得到了县医保局的高度重视,针对审计发现问题逐条进行梳理,认真研究整改措施并及时进行整改。截至2025年12月,预算不精准导致预算数与决算数差异过大、单位内控制度建立不完善不规范两个问题已完成整改,未经采购程序购置固定资产的问题已完成阶段性整改。审计建议均已采纳并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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