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环保局六举措做好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清查建库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6-15 20:06   点击率:24打印】【关闭

   一是转达国务院《关于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质量管理工作的批导意见》(国污普〔20187号)会议精神。

二是明确新平县污染源普查质量负责人,要求对普查的每个环节实施质量管理和检查。

三是明确新平县污普办各技术指导员(含农业组)为质量管理人员,要求熟悉各相关环节的工作及其质量要求和质量管理措施,并具体负责收集、整理、分析各阶段工作质量指标的数据,及时向市级污普办反映情况和存在的问题,提出保证普查质量的建议和措施。

四是及时进建立普查清查数据质量溯源制度,及时对数据产生、记录、汇总、核查等各主要环节要建立健全工作记录;

五是明确县污普办对清查数据的真实性、完整性,以及质量核查可采用--县,县--的评估方式进行区域性选取。

    六是做好在普查核查工作上要与上级要求一致性,普查过程可采用分级核查、抽样核查及随机和查的方式进行,确保清查建库的漏查率、重复率和错误率要控制在标准范围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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