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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发放加班补贴等项目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07-21 15:07   点击率:72打印】【关闭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纪律检查委员会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组织部

中共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委督查室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监察局  文件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财政局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审计局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政府督查室

 

新人社发〔2017〕32号

 

关于对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发放加班补贴等项目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

按照《关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发放加班补贴等项目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玉人社发﹝2017﹞112号)文件相关要求,为切实抓好贯彻落实,经研究,现将文件转发给你们,并就我县开展工作事宜通知如下

一、     专项检查内容

全县各机关事业单位2016年1月至2017年6月期间违规发放加班补贴、过节费和财物卡、各类评审费和劳务费、政策外职工福利等项目。

二、     工作安排

专项检查工作自本通知印发之日启动,采取单位自查自纠和重点抽查相结合。

全县专项检查工作由县纪委、县委督查室、县委组织部、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人社局、县审计局、县政府督查室等部门共同参与完成,并对相关部门的专项检查工作进行抽查。财政、审计部门负责指导各部门(单位)的数据填报,数据核实、分析等工作。

三、     报送要求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结合自查自纠实际认真填报《专项检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统计表》,并按管理权限报汇总部门(县直各部门负责汇总下属单位的专项检查情况,并形成书面材料上报)

各单位务必于2017年7月26日前将下述材料报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工资福利与退休股,逾期责任自负。

1.《专项检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统计表》(含电子文档,需经单位主要负责人亲笔签字并加盖公章);

2.专项检查书面材料和发放依据等。

四、     工作要求

各乡镇(街道)、县直各单位高度重视,明确责任要求,严格按照省、市相关文件精神,认真对照自查本单位违规发放加班补贴、过节费和购物卡、各类评审费和劳务费、政策外职工福利等项目情况,认真开展自查自纠,做到各项专项检查工作不走过场、各项数据不错报、不漏报、不虚报、不瞒报。对工作推动不力,自查不到位、敷衍了事的,按照有关规定进行通报批评;对工作存在失职、渎职行为,填报内容弄虚作假,造成严重后果的,依照规定严肃追责。

附件:1.关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发放加班补贴等项目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玉人社发﹝2017﹞112号)

2.专项检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统计表

 

 

 

中共新平县纪委           中共新平县委组织部

 

 

 

中共新平县委督查室            新平县监察局

 

 

 

新平县财政局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新平县审计局                  新平县政府督查室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7年7月20日

 

附件2  专项检查违规发放津贴补贴情况统计表.xlsx

附件1 关于全市机关事业单位违规发放加班补贴等项目开展专项检查的通知.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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