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平甸乡村镇村镇规划区内农村居民住宅建设 开工审批办事指南(简版) 新平县平甸乡人民政府 二0一七年十二月十四日发布 附件2
BSZN-2017
新平县平甸乡村镇村镇规划区内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开工审批办事指南 (简版)
一、受理范围 本行政许可适用于新平县城村镇房屋建设的申请。 二、审批条件 凡在乡(镇)、集镇和村庄规划区内集体土地上进行的农村住房建设项目开工前,应当向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办理《云南省村镇房屋建设开工证》。(注:农村住房建设包括以下几种形式:1.村民个人建房;2.统一建房。即村民委员会、集体经济组织或者其他各种渠道统一组织实施的住房建设,包括农村危房改造及地震安居工程、工程建设移民搬迁、地质灾害移民搬迁、易地扶贫搬迁工程等统建房;3.符合当地实际、村民自愿选择的其他建房形式。) 三、受理地点和办事窗口 受理地点:新平县平甸乡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玉溪市新平县古城街道纳溪社区纳溪村298号) 办事窗口:新平县平甸乡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玉溪市新平县古城街道纳溪社区纳溪村298号) 办公时间:工作日08:30-12:00;14:00-18:00(节假日除外) 四、申请材料 (1)住房建设申请书一份(由本人提供); (2)填写《民用土地申请表》(乡国土所),拆除重建需提供集体土地使用证或所在村 具的土地使用证明; (3)拆除重建户需填写邻里滴水空间凭证表(乡规划中心) (4)有资质设计单位设计住房图纸一套(由本人提供); (5)建设工地规范管理承诺书一份(乡规划中心); (6)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五、审批时限 法定时限:10个工作日 承诺时限:5个工作日 六、审批收费 不收费 七、审批结果及送达方式 审批结果:准予许可决定书 送达方式:直接领取 新平县平甸乡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玉溪市新平县古城街道纳溪社区纳溪村298号) 八、咨询及监督渠道 -
咨询电话:0877-7014431,监督电话:0877-7717040 -
咨询地址:新平县平甸乡规划建设和环境保护中心(玉溪市新平县古城街道纳溪社区纳溪村298号) -
投诉地址:平甸乡人民政府(玉溪市新平县古城街道纳溪社区纳溪村298号,电话:0877-7014431,邮箱:xppddzb@163.com,网址:/xpxzfxxgk/pdxrmzf/)
九、文书表单及办事指南下载 下载地址:http://zwfw.yn.gov.cn/yxxp/icity/project/guide?code=1000029123456870(新平县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 直接领取:受理窗口。 网上服务大厅地址:新平县行政审批网上服务大厅—网上办事—新平县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局。
村镇村镇规划区内农村居民住宅建设开工审批办事流程示意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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