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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潘金福)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12-21 18:12   点击率:11打印】【关闭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30日内(自20171221日起至2018 119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  0877-7776849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潘金福

宅基地使用权/

新平县桂山街道办事处太平社区下斗戛116

530427002203JC00041
  F00100001

土地:119.86

农村宅基地 /住宅


房屋所有权

房屋:203.23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712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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