扬武镇开展春节期间 安全生产“六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认真贯彻落实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和县委、县政府关于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决策部署及市安委会第一次全体会议和全县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坚决遏制重特大事故,竭力确保中央和省、市“两会”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根据《玉溪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六项行动”的通知》(玉安发〔2018〕3号)和《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安全生产委员会关于印发新平县开展春节期间安全生产 “六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新安发〔2018〕2号)的要求,结合扬武镇实际,制定如下工作方案。 一、总体要求 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进一步强化安全发展理念,主动落实“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以“1+7”专项整治为主要抓手,坚持层级管理与部门负责相结合,集中开展安全生产“六项行动”,强化各项安全生产工作措施,落实非煤矿山、烟花爆竹、公路和铁路施工等重点行业领域盯守制度,强化隐患整改,严控薄弱环节,全力做好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工作,严防各类事故发生。 二、时间安排和组织方式 即日起至3月31日止,重点突出事故易发、多发行业领域,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民用爆炸物品、交通运输(道路交通、交通违法)、建筑施工(含房屋建设、道路建设、铁路建设、水利建设等项目)、消防、学校、农村拖拉机、电力等行业主管部门牵头负责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六项行动”。 冶金等工贸行业、旅游、特种设备、卫生计生、国土等行业领域结合实际开展安全生产“六项行动”。 三、工作内容 (一)集中开展宣传曝光行动。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各企业,充分运用广播、电视、纸媒、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集中宣传行业领域内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宣扬遵章守纪企业,曝光违规违纪现象。 (二)集中开展隐患“清零”行动。各相关单位组织对上级和本级督查、督办、检查、巡查、考核发现的问题和隐患未整改完成情况进行全面清理,层层建立台账,强化隐患整改的督查督办,严格隐患整改和销号管理。 (三)集中开展联合执法行动。各相关单位配合县级有关部门,继续按照安全生产大检查“四个一律”“五个一批”工作要求,加大安全生产违法行为的联合查处力度,对检查发现的每一项违法违规行为,一律依法依规从严查处。 (四)集中开展专项检查行动。各相关单位采取明查暗访、突击检查、随机抽查等方式,在春节前后分别组织一次检查行动,强化“打非治违”工作。特别要加强对易发生群死群伤事故的高危行业领域、事故多发区域以及停产整顿、关闭取缔企业的专项检查,确保各项监控措施到位、责任落实到人。 (五)集中开展综合督查行动。由镇安委会牵头,对各村(社区)和有关单位开展“六项行动”情况及企业主体责任落实情况进行督查检查;对督查检查发现工作不力、行动缓慢的单位要实施约谈通报,对问题多、隐患多的企业责成有关部门依法依规实施处罚。 (六)全面部署企业自查自改行动。由镇安委会牵头负责,督促行业领域企业以贯彻落实全员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为重点内容,修改完善符合企业实际的检查标准,全面开展自检自查,并督促企业将查出的隐患及整改情况及时录入“云南省安全生产大检查长效机制管理系统”。 四、工作要求 (一)切实加强领导。此次“六项行动”是保障中央和全省、全市“两会”及春节期间安全生产形势稳定的一项重要措施,也是推进实施“1+7”专项整治的具体举措。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各企业要进一步强化“四个意识”,积极牵头做好本辖区、本行业领域安全生产“六项行动”,及时逐项分解任务,细化工作措施和方案,迅速将本通知精神传达到所有企业,全面开展安全生产“六项行动”。 (二)强化执法和问责。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各企业对发现的问题要追根溯源、一查到底、严肃通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一律下达执法文书责令限期整改,对突出隐患问题要依法依规从严从重处罚;对专项整治工作不力、督查检查走过场或春节期间发生生产安全事故的单位,由镇人民政府严格开展约谈问责。 (三)加强材料报送和情况反馈。各有关单位要切实抓好工作部署和任务落实,及时反馈工作进展情况,按时报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请各有关单位于2月9日前报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方案,3月20日前报送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总结,重要事项和重点问题要及时向镇人民政府反馈。镇人民政府将按照有部署、有检查、有通报、有隐患整改、有总结的要求,将专项整治行动工作情况纳入2018年度安全生产目标责任考核内容,严格过程考核,严格工作程序,严格隐患整改闭环管理。 联系电话:0877-6165180 电子邮箱:xpzhm191@126.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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