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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首次登记公告(广凤云)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8-23 16:08   点击率:24打印】【关闭


经初步审定,我机构拟对下列不动产权利予以首次登记,根据《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实施细则》第十七条的规定,现予公告。如有异议,请自本公告之日起15工作日内(自2018821日起至2018911日之前)将异议书面材料送达我机构。逾期无人提出异议或者异议不成立的,我机构将予以登记。

异议书面材料送达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联系方式:0877-7776849


序号

权利人

不动产权利类型

不动产坐落

不动产单元号

不动产面积

用途

备注

1

广凤云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房屋所有权

新平县古城街道办事处胜井小区59

530427001206GB00143F00100001

土地使用面积:59.41

房屋建筑面积:50.60

城镇住宅用地/住宅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不动产登记中心

                             20188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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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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