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部分 方案编制背景 一、任务的由来新平县扬武镇豆拉莫箐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属新平县大戛高速公路前期辅助性配套工程,位于云南省新平县赵米克村腾子箐小组内,距玉溪市约90km。该项目属新建项目,采矿权人为云南建投砂石料有限公司,据《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大戛高速公路(豆拉莫箐取料场)临时用地项目临时占用林地的行政许可决定》(玉(新)林资许准[2017]15号),建设功能分区有露天采场、碎石站、堆料场及进场道路。该项目目前正在办理采矿许可证延续手续。 为了实现矿产资源开发与矿山地质环境保护和恢复治理的协调发展,坚持“矿产资源开发与地质环境保护并重、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方针,本着“谁破坏、谁治理”、“谁治理、谁受益”、“边生产、边治理”的原则,坚持“依靠科技进步、发展循环经济、建设绿色矿业”的原则。依据自然资源部第44号部长令《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和《矿山生态环境保护与污染防治技术政策》(环发[2005]109号文)和云自然资 【2017】96号文件要求,云南建投砂石料有限公司组织相关技术人员编制了《云南建投砂石料有限公司新平县扬武镇豆拉莫箐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 二、编制目的1、在调查了解、评价本矿山现状地质环境条件基础上,结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预测矿业活动可能引发的矿山地质环境问题,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恢复方案及综合治理措施,为矿业开发、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提供重要科学依据,同时实现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及矿山地质环境的有效保护,为矿业经济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2、矿山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将造成土地损毁,方案主要针对矿山在建设及生产过程中土地损毁的特点,提出各种预防措施和整治措施,减少矿山建设及生产造成的土地损毁,并及时将矿山建设及生产过程中损毁的土地恢复到可利用状态; 3、为土地复垦工程实施、土地复垦管理、监督检查、验收以及土地复垦费用的缴存提供依据,确保土地复垦落到实处。为矿业开发、地质环境保护与生态恢复治理提供重要科学依据;为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法收取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证金及依法进行监督检查以切实保护矿山地质环境提供主要依据;实现矿产资源的合理开发利用及矿山地质环境的有效保护,为矿业经济和社会经济的可持续发展服务。 第二部分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基本情况表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编制信息表
| 项 目 概 况 | 矿山名称 | 新平县扬武镇豆拉莫箐建筑石料用白云岩矿 |
| 矿山企业名称 | 云南建投砂石料有限公司 |
| 矿山类型 | ![]() ![]() ![]() 申请 持有 变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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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人代表 | 马敏超 | 联系电话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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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企业性质 | 国有 | 项目性质 | 新建 |
| 矿区面积及开采标高 | 矿区面积:0.016km2,开采标高:1644m~1565m |
| 资源储量 | 120.74万吨 | 生产能力 | 40万吨/年 |
| 采矿证号 (划定矿区范围) | 新发改投资备案【2019】47号 | 评估区面积 | 38.40hm2 |
| 项目位置土地利用现状图幅号 | F48 G 003002 |
| 矿山生产服务年限 | 2年 | 方案适用年限 | 5年 |
| 编制单位名称 | 云南建投砂石料有限公司 |
|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 | 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级别 | 评估区重要程度 | ■重要区□较重要区□一般区 | ■一级□二级□三级 |
| 地质环境条件 | ■复杂□较复杂□简单 |
| 生产规模 | □大型■中型□小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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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现状分析与预测 | 矿山地质灾害现状分析与预测 | 现状分析:评估区现状地质灾害弱发育,危险性小--中等,危害程度小。不良地质作用主要为岩体风化。 预测分析:后期开采过程中,加剧现有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及危害程度小--中等。 按开发利用方案设计进行开采,形成的阶梯式边坡通过开发利用方案稳定性评估,属安全边坡,露天开采引发露采边坡崩塌、滑坡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对象为采矿设施和人员,改变原有地形地貌,危险性及危害性小。排土场引发崩塌、滑坡的可能性中等,引发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害对象为采矿设施和人员,改变原有地形地貌,危险性及危害性中等。 遭受露天采场崩塌、滑坡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害对象为地表土地,采矿设施和人员,并改变原有地形地貌,危险性及危害性中等。遭受排土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害对象为采矿设施和人员,并改变原有地形地貌,危险性及危害性中等。 |
| 矿区含水层破坏现状分析与预测 | 现状分析:评估区处于区域地下水补给地段,开采矿体均位于地下水位之上,矿坑正常涌水量小于3000m3/d,未影响到矿区生产生活用水,采矿活动对地下含水层的影响或破坏较轻。 预测分析:矿山开采将加剧对含水层及隔水层影响和破坏,改变地下水的补给、径流、排泄条件。矿山开采将造成矿体地层及上部含水层的地下水疏排,但开采区域位于地下水稳定水位之上,造成含水层水位下降的可能性小。预测矿业活动对含水层的影响和破坏程度较轻。 |
| 矿区地形地貌景观(地质遗迹、人文景观)破坏现状分析与预测 | 现状分析:评估区范围不在自然保护区、国家公园、三江并流世界自然遗产地、风景名胜区、森林公园、水资源保护区、地质公园、地质遗迹、建设项目压覆区,周边无重要交通设施、城市或重要旅游景区(点)等分布。 矿业活动对地形地貌景观破坏主要表现为露天采场、排土场、矿区道路等设施建设,露天采场采深79m。总体上判定矿业活动对评估区内地形地貌景观破坏的现状影响程度为较严重。 预测分析:矿山开采范围无村庄、自然保护区及重要水利、交通等设施分布,设计最低开采标高1565m,顶部最大标高1644m,相对高差79m,采空区诱发的地表变形改变原有地形地貌,对原生地形地貌景观影响和破坏程度较严重。 |
| 矿区水土环境污染现状分析与预测 | 现状分析:评估区现状水土环境主要的污染源为生产废水、排土场及堆料场淋滤水,现状采矿活动对矿山及周边地表水、地下水及土壤的污染较轻。 预测分析:评估区污染源主要为矿(废)石及表土露天堆存的淋滤水,容易对矿山及下游地表水、地下水造成一定污染。预测矿山采矿活动对水土环境污染的影响程度较轻。 |
| 村庄及重要设施影响评估 | 评估区内无自然保护区及重要水利、交通等设施分布,影响较轻。 |
| 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综合评估 | 矿山现状地质灾害弱发育,现状危险性小--中等,危害程度小。预测矿山地质灾害主要集中在露天采场、排土场,危险性和危害程度中等。采矿活动造成地下水含水层损毁程度较轻。淋滤水对水、土污染较轻。对土地资源影响较严重,评估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总体较严重。 |
| 矿区土地损毁预测与评估 | 土地损毁的环节与时序 | 基建期造成矿区道路、露天采场、排土场、堆料场、办公区土地挖损、压占。 开采及运营期造成露天采场挖损,堆料场、排土场、办公区、道路区域土地压占。 |
| 已损毁各类土地现状 | 已损毁旱地0.6962 hm2、有林地8.512hm2。 |
| 拟损毁土地预测与评估 | 拟损毁旱地0.0578hm2,有林地0.61hm2,重复损毁旱地0.6962 hm2、有林地8.512hm2。损毁程度总体为重度。对土地资源的影响和破坏较严重。 | 复垦区土地利用现状(公顷) | 一级地类 | 二级地类 | 小计 | 已损毁 | 拟损毁 | 占用 |
| 耕地 | 水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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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旱地 | 0.754 | 0.6962 | 0.05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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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园地 | 果园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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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地 | 有林地 | 9.122 | 8.512 | 0.6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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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灌木林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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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其他林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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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草地 | 其他草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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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水域 | 河流水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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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工矿仓储用地 | 采矿用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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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交通运输 | 农村道路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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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9.876 | 9.2082 | 0.667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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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复垦责任范围内土地损毁 | 类型 | 面积(公顷) |
| 小计 | 已损毁或占用 | 拟损毁或占用 |
| 损毁 | 挖损 | 9.876 | 9.2082 | 0.6678 |
| 压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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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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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占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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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9.876 | 9.2082 | 0.6678 |
| 复垦土地面积 | 一级地类 | 二级地类 | 面积(公顷) |
| 已复垦 | 拟复垦 |
| 耕地 | 水浇地 |
| 2.7498 |
| 旱地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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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林地 | 有林地 |
| 2.2393 |
| 灌木林地 |
| 4.1456 |
| 水域 | 河流水面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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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合计 |
| 9.1347 |
| 土地复垦率% | 92.49% |
| 矿山地质环境治理保护工程措施工程量及投资估算 |
| 防治分区 | 治理对象 | 工挰措施 | 工程项目 | 单位 | 工程量 |
| 次重点防治区 | 排土场、堆料场 | 截水沟 | 人工挖土 | 100m3 | 19.884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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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土方回填 | 100m3 | 3.630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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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混凝土衬砌 | 100m3 | 6.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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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拦渣坝 | 人工挖土 | 100m3 | 120.3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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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浆砌块石 | 100m3 | 7.742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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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消能池 | 人工挖土 | 100m3 | 4.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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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C20混凝土 | 100m3 | 0.432 |
| 露天采场 | 隔离栅 |
| 100m2 | 4.16 |
| 警示牌 |
| 块 | 10 |
| 监测管护 | 设计监测点 | 个 | 10 |
| 一般防治区 | 监测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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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投资估算 | 万元 | 90.08 | 万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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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部分 结论与建议 一、结论1、评估区重要程度属重要区,矿山建设规模为小型,矿山地质环境复杂程度为复杂。矿山地质环境影响评估精度等级为一级,评估区面积34.80hm2。 2、评估区水文地质条件复杂程度为基岩裂隙含水层直接充水为主的简单类型。工程地质条件以硬质层状白云岩岩性为主的复杂类型。评估区内地质构造简单,矿区内断层不发育,矿体围岩未受到明显破坏,对采场充水影响小。矿区目前无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灾害发育,地质环境问题类型较少、危害程度小,危险性小--中等。地形地貌条件中等复杂。评估区地质环境条件复杂程度为复杂类型。 3、评估区现状地质灾害弱发育,危险性小--中等,危害程度小。不良地质作用主要为岩体风化。矿业活动对矿区含水层现状影响较轻;对矿区地形地貌影响较严重、对矿区水土环境现状影响较轻,对土地资源的破坏较严重。矿山地质环境现状评估分区分为较严重区(ii)和较轻区(ⅲ)两级两区。 4、预测地质灾害较发育,预测矿业活动对矿区含水层影响较轻;预测对矿区地形地貌破坏较严重、对矿区水土环境预测评估较轻,对土地资源破坏较严重。 矿山损毁土地面积9.876hm²,损毁方式为挖损、压占,损毁程度总体属重度。 采矿活动加剧现状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险性小--中等,危害性小。 采矿活动引发露天采场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中等,危害对象为采矿设施和人员,改变原有地形地貌,危险性及危害程度中等。引发排土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害对象为采矿设施和人员,改变原有地形地貌,危险程度及危害性中等。 采矿活动遭受现状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小,危害对象为地表土地,采矿设施和人员,危险性及危害程度小。遭受露天采场、排土场崩塌、滑坡、泥石流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中等,危害对象为采矿设施和人员,改变原有地形地貌,危险性及危害程度中等。 5、将评估区地质灾害危害性等级划分为地质灾害危险性中等区(Ⅱ)、地质灾害危险性小区(Ⅲ)两级两区。 评估区矿山地质环境影响程度划分为较严重区(ii)、较轻区(ⅲ)两级两区。 矿山场地建设适宜性为基本适宜。 6、矿山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适用年限5年,方案编制年限5年。 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划分为为次重点防治区(B)、一般防治区(C)两个区。 7、矿山土地复垦方案适用年限5年。此次方案确定的复垦区面积为9.876hm²,复垦责任范围面积9.876hm²,保留后期继续留用总面积0.7413hm²,本次复垦土地面积7.1347hm²,复垦率总体达到92.49%。 工程措施:主要包括土壤重构、配套工程措施。 植物措施:采用乔+灌+草进行植被恢复。 8、该矿山恢复治理方案投资为90.08万元,复垦方案静态投资为121.1948万元,动态投资为143.1058元,恢复治理和土地复垦方案的总投资为233.1858万元。资金均为矿山自筹。 二、建议1、矿山须请有资质的单位对废石场做严格的勘察、设计、规范堆积,及时完善截排水措施,加强监测工作。 2、建立完善的监测系统,结合最终采空区,形成移动盆地监测网,重点对地表移动范围、采动斜坡、矿山设施、防治工程等进行严格的监测,定时汇总监测结果,并根据监测结果对监测工作进行修正,发现问题及时请有资质的单位进行评估和设计。 3、在方案编制年限内,根据开采情况对本方案设计的工程、植物和监测措施进行修编,本次仅为初步方案,各工程实施前要进行单项工程研究和设计。 4、切实做好监测工作,根据监测资料进行分类整理监测数据,分别建立相应的数据库,包括地质条件数据库、地质灾害数据库和监测数据库等。 5、做好采坑水排放工作,严格按照地质环境影响评价及保护的有关规定,防止污染地下、地表水。 6、发现地质环境异常应及时请相关单位、专家进行论证。 7、编制应急预案,发生重大事故时立即启动相应的应急预案,做到防患于未然。 8、在实施本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恢复治理方案的过程中要积极与当地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联系,听取他们的技术指导,确保方案顺利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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