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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自然资源局关于《新平县扬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年)修改方案(第一次修改)》的公示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10-12 10:10   点击率:130打印】【关闭

 

为科学合理配置各类建设用地,进一步优化土地利用结构和布局,保障新平县扬武镇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新平县扬武镇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工程建设项目、新平鲁电矿业有限公司自走铁矿80万吨菱铁矿选矿项目和扬武村、赵米克村、尼鲊村、顺水村和大开门村民房建设项目等用地需求,促进扬武镇经济社会发展,我县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8278)和《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规范过渡期规划管理工作指导意见的通知》(云自然资〔2019235号)的要求,编制完成了《新平县扬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修改方案(第一次修改)(以下简称《修改方案》)。现将《修改方案》)的情况公示如下:

一、规划修改的合法性和合理性

(一)规划修改的合法性

根据《云南省国土资源厅关于做好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修改相关工作的通知》(云国土资规〔2018278)相关要求新平县自然资源局开展、组织编制了《新平县扬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评估报告》,且评估报告已通过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审查论证,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出具了《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关于新平县扬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评估报告的审查意见》,同意新平县开展《新平县扬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规划修改工作;同时,评估成果资料报送玉溪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进行备案,于2020717日通过备案并出具《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评估备案表》,建议新平县依法依规组织开展扬武镇规划修改工作。

(二)规划修改的合理性

本次规划修改,围绕扬武镇社会经济发展情况,以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为出发点,保障扬武镇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产能置换技术升级改造项目、新平县扬武镇生活垃圾热解气化处理工程建设项目、新平鲁电矿业有限公司自走铁矿80万吨菱铁矿选矿项目和扬武村、赵米克村、尼鲊村、顺水村和大开门村民房建设项目等建设用地需求,科学合理配置各类建设用地,实现社会经济全面、稳定发展。

二、规划修改的必要性

(一)推进产业升级改造的需要

矿是新平县最主要的支柱产业,近几年随着环境保护治理,生态文明建设和绿色发展理念深入人心,急需推动传统工业转型升级,挖掘盘活工业存量,积极支持企业技术创新。新平县积极推进仙福和大红山两矿等重点企业,全力推进仙福技改升级一期项目;力争高炉、转炉、棒材生产线、烧结生产线和H型钢生产线项目开工建设,实施智能化绿色矿山建设,稳步推进大红山铁矿露天矿开采。新平县产业升级改造项目分布在扬武镇,用于产业升级的重点重大项目、配套相关基础设施、公共服务设施等建设用地的需求增大,扬武镇现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安排的建设用地规模难以满足产业升级的用地需求,有必要对《新平县扬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开展规划修改。

(二)工业园区快速发展的需要

以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深入实施“产业强县”战略,完善稳增长和产业扶持政策,大力发展高原特色现代农业,深入推进国家现代农业示范区建设,加快推进红河谷—绿汁江热区产业经济带开发。推进工业园区实体化改革,完善基础设施,全面推进大开门综合区开发,完成临时安置点房屋建设、永久安置点“三通一平”和化念河新平段河道治理,完成桂山片区斗戛组团二期工程建设。随着新平县工业园区扬武片区的快速发展,特别是仙福公司转型升级、大开门综合开发一期项目的入驻,县域内大部分项目向工业园区扬武片区聚集,现行规划中布局的项目位置发生了变化,需要对这部分项目进行布局调整。

由于现行规划未安排建设用地,造成拟建设项目用地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不匹配的问题,为进一步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统筹管控作用,切实保障项目实施,解决用地需求,需要对《新平县扬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开展规划修改。

三、《修改方案》的规划修改内容

(一)上级下达指标修改情况

上级下达扬武镇指标调整情况为:建设用地总规模指标由1488.80公顷调整为1489.04公顷,城乡建设用地指标由1214.34公顷调整为1214.58公顷,城镇工矿用地指标由690.07公顷调整为690.31公顷,新增建设用地由179.65公顷调整为179.89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由179.11公顷调整为179.35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由118.27公顷调整为118.51公顷。

(二)建设用地布局修改情况

扬武镇本次规划修改指标来源于两个方面,一是从扬武镇剩余建设用地指标中调出9.42公顷使用;二是使用新平县县级预留建设用地指标0.24公顷解决民房建设项目用地;指标来源合计为9.66公顷,全部为新增城乡建设用地。

(三)建设用地管制区修改情况

本次规划修改,将新增城乡建设用地调入区城修改为允许建设区。规划修改后,允许建设区面积增加0.11公顷,限制建设区面积减少0.11公顷。

(四)土地用途区修改情况

本次规划修改,将调入新增城乡建设用地区修改为城镇建设用地区和村镇建设用地区。规划修改后一般农地区增加3.89公顷、城镇建设用地区增加2.45公顷、村镇建设用地区减少1.64公顷、独立工矿区减少0.67公顷、林业用地区减少2.26公顷、其他用地区减少1.77公顷。

四、《修改方案》的规划修改内容

规划修改后,扬武镇各项约束性指标符合上级规划控制指标要求,规划目标变化情况为:扬武镇耕地保有量增加3.21公顷、建设用地总规模增加0.23公顷、城乡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11公顷、城镇工矿用地规模增加1.56公顷、交通水利及其他用地规模增加0.12公顷、新增建设用地规模增加0.23公顷、新增建设占用农用地规模减少1.28公顷、新增建设占用耕地规模减少3.21公顷。

五、《修改方案》批准情况

《新平县扬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修改方案(第一次修改)》于2020929日经玉溪市人民政府批准实施批准文件为:《玉溪市人民政府关于新平县扬武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5-2020)修改的批复》(玉政复〔202053)

六、公示期限

公示期限为:20201012-1019日。

特此公示。

 

 

                              新平县自然资源局

                                                      202010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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