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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2020年稳增长电子商务奖励资金实施方案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11-24 09:11   点击率:167打印】【关闭

 

新平县

物流资金奖励申报表.xlsx

承诺书.doc

2020内贸资金奖励使用方案

 

根据《中共新平县委  新平县人民政府关于鼓励和扶持产业发展的实施意见》(新发[2018]8号)、《中共新平县委 新平县人民政府关于培育发展限额以上商贸企业工作实施意见》(新发(2020)7号)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商贸流通行业发展现状,经研究,计划使用2020年内贸发展资金16万元支持限额以上商贸企业(个体)统计人员补助及“打通物流最后一公里”快递物流建设,现制定使用方案如下:

一、支持范围

1.对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商贸企业(大个体)统计人员进行补助。

2.在新平县境内登记注册、经营服务和结算纳税,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在安全生产、依法纳税、财务真实、统计信用等方面无不良记录的企业,完善快件分拨中心、分拣仓储配送中心等物流设施,“打通物流最后一公里”,为农产品买难卖难提供坚实的物流保障。

二、奖励(补助)标准

(一)关于统计人员的补助:

对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商贸企业(大个体)统计人员,经县商务局、市场监管局、文旅局、统计局及所在辖区乡镇(街道)认定其统计报表的报送率及时率、准确率和基础性工作等方面符合补助标准的,每月补助100元/人,合计补助3.96万元。

(二)关于“打通物流最后一公里”的企业奖励

2020年底完成快递分拨及分拣仓储配送中心,统一物流平台系统等物流设施、设备购置及安装并投入使用,投资在100万元以上且整合快递品牌大于3个(不含3个)、业务量占全快递总量大于60%的,给予一次性12.04万元奖励(资金专项用于快递分拨及分拣仓储配送中心,统一物流平台系统等物流设施、设备购置及安装,平台运营)

三、申报程序和内容

(一)关于统计人员的补助的申报程序:

对纳入限额以上统计的商贸企业(大个体)统计人员补助,不需要企业单独申报,按在库企业平时统计人员工作情况考核列支。

(二)“打通物流最后一公里”快递物流建设奖励的申报程序:

1.符合条件的企业积极开展项目申报。程序分四个步骤:

县商务局预审;

县商务、财政、市场监管、税务局对申报材料进行评审排序,形成评审意见;

县商务局局长办公会研究拟定资金安排计划,县财政局形成奖励资金分配方案;

依法在县商务局门户网站上公示5个工作日,如无异议,由县财政局将资金拨付至企业,并同时分解绩效目标。

2.申报内容

1)申报主体书面提交申请报告。

2)2020年“打通物流最后一公里”快递物流建设奖励资金申报表。

3)承诺书。

4)法人证书(副本)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企业可只提供营业执照)

5)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企业可只提供营业执照)

6)税务登记证复印件。(三证合一的企业可只提供营业执照)

7)证明评价指标的相关材料。(完成快递分拨及分拣仓储配送中心,统一物流平台系统等物流设施、设备购置凭证;统一物流平台相关材料证明;投入使用3个月以上相关资料;整合快递品牌3个以上(不含3个)相关材料证明;整合全县快递业务量大于60%以上的相关材料证明

四、申报时间

申报材料于2020年11月30日前报县商务局,逾期未报送的,视为主动放弃。

五、绩效评价

被奖励企业需在2021年1月30日前将本项目的绩效自评情况报县商务局和县财政局。

附件:

1.申报表

2.承诺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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