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和云南省爱国拥军模范个人候选推荐对象公示 2019年以来,全县各级各部门、驻新军(警)部队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双拥工作的重要论述,坚决落实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决策部署,省委、省政府、省军区和市委、市政府、玉溪军区分区的工作要求,以及县委、县政府、县人民武装部安排,坚持服务党和国家工作大局、国防和军队建设全局,深入扎实做好新时代双拥工作,有力促进全县经济社会发展和驻新军(警)部队全面建设,巩固发展坚如磐石的军政军民关系,涌现出一大批适应新形势要求、具有时代特色、边疆民族特点的先进典型。为表彰先进、弘扬正气,进一步激发全县军民爱国拥军、爱民奉献的政治热情,以优异成绩迎接党的二十大胜利召开。根据《云南省双拥办关于开展云南省双拥模范单位和个人表彰活动的预通知》要求,推荐云南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1个和云南省爱国拥军模范个人1名,候选推荐单位和个人在本单位、本系统内部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期为:2022年7月20日—7月26日,共5个工作日。公示期间,若对上述候选单位和候选人有异议,请向新平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实名反映(直接递送或传真以送达日期为准,邮寄以邮戳为准),联系电话:0877-7770328,地址:新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桂山街道平山路33号),邮编:653400。 附件:云南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和云南省爱国拥军模范个人候选推荐对象 新平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7月20日 附件: 云南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和云南省爱国拥军模范个人候选推荐对象公示 一、云南省爱国拥军模范单位推荐对象:新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 主要事迹:新平县退役军人事务局认真贯彻落实新平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决策部署,积极履行县双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大力宣传《兵役法》《退役军人保障法》《军人地位和权益保障法》等政策法规,积极研究中央和省市政策,结合全县实际,严格落实《新平县激励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实施办法》《新平县随军家属就业安置实施办法》《新平县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等政策文件,在军属随军随调、大学毕业生参军入伍退役就业、军人子女教育优待、退役军人技能提升培训等方面做出卓有成效贡献,找准军队建设和县域经济社会发展的结合点,协调全社会力量,推动军地共建、军民融合发展,巩固军政军民关系,全力维护军人军属的合法权益,推动全县上下形成“同呼吸、共命运、心连心”的大好局面。 二、云南省爱国拥军模范个人推荐对象:吴洪海 基本情况和主要事迹:吴洪海,男,汉族,云南新平人,1966年6月出生,本科学历,云南新平南恩糖纸有限责任公司股东。1982年10月入伍,1986年1月退伍,1984年初参加中越边境对越自卫反击战的作战,1986年1月退伍分配到南恩公司工作(当时属国企)。退伍30多年来,退伍不褪色、退伍不退志,一心向党,常怀一颗感恩之心,无论是在国有企业改革前的干部岗位上,还是在国有企业改革后的民营企业岗位上,他矢志不渝,始终立足自身岗位做一名弘扬革命精神,赓续红色血脉先行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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