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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关于新平县水务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水塘集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的报告


来源: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时间:2022-07-20 17:07   点击率:359打印】【关闭

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关于新平县水务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

水塘集镇供水定价成本监审报告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令第8)《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102613《城市供水条例》《城市供水价格管理办法》,云南省发展改革委《云南省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实施细则(试行)》《企业会计准则》新平县发展和改革遵循公正、公开、科学、规范、效率的原则,新平县水务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2019-2021县城供水成本实施定价成本监审,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成本监审项目

   新平县水务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水塘集镇2019—2021自来水供水定价成本。

   、成本监审依据

  适用法律和政策依据

(一)《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二)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第8号)。

  (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112613号)。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印发《云南省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通知

)财政部《企业会计准则及解释

)《云南省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目录》

企业提供的资料

(七)新平县水务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水塘集镇2019—2021年审计过的年告及报表

新平县水务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水塘集镇2019—2021年会计账簿和会计凭证科目余额表等资料及其他相关资料。

新平县水务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水塘集镇2019—2021年供水量统计表和进水记录表

(十)新平县水务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水塘集镇2019—2021每年12月份的工资名册

(十新平县水务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水塘集镇2019—2021每年固定资产及折旧费明细账

(十二) 成本项目的核算方法、成本费用分摊方法及其相关依据;

、成本监审程序和原则

(一)新平县发展和改革成立水塘集镇供水成本监审领导小组。为保证成本监审的客观、公正,我局在成本监审的过程中通过专题会议、部门联系,社会调查等方式核实资金的支付,过程中邀请专家学者等参与指导,提高决策的公信力。成本监审工作人员通过实地调查、合理归集、分析、审核相关资料,以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年度财务会计报告、手续齐全的原始凭证及账册等资料为基础,依照成本监审程序对供水公司2019-2021年三年的水塘集镇供水生产经营成本,进行了认真核。听取了财政局、县住建局、水利局、水塘镇人民政府等部门对成本监审结论的意见和建议,形成成本监审结论

(二)城市供水定价成本核定遵循的原则:

我们遵循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权责发生制原则

(三)我们履行了书面通知经营者,明确了成本监审范围、监审形式、监审期间(成本审核会计年度期间),以及经营者需要提供的相关资料和进行实地审核的要求等内容、通过对上报资料的初审、提出补充资料、复审、实地审核、 意见告知、出具报告,主管部门和经营者反馈意见等程序。

四、经营者基本情况

(一)水塘水厂管理情况

水塘水厂新建于2012年,于2015年底改建完成,占地6.3亩,土地使用权面积4209.57平方米,先后共计投资710万元,其中制水设施建设360万元,水源主管网全长530投资180万元,集镇供水管网投资170万元。水源点为南达河源水水厂设计日供水量3000m³/d,厂内建有600水池二座、净水设施及厂房、附属设施。源水管网,DN200镀锌钢管4632米,DN150镀锌钢管4050米,DN160PE925米,合211.38万元供水管网,DN200镀锌钢管156米,DN200PE487.1米,DN160PE2327米,DN110PE909.1米,DN90PE672.1米,DN63PE1311.7米,20m³取水池一座现在水厂供水设施基本完善,水质指标达到国家生活饮用水卫生标准(GB5749-2006),水厂建成后最大日供水量为3000m³/d。供水范围为水塘集镇及周边村寨10000人的饮水和生产用水,提升了水塘集镇人民群众用水的安全。按设计供水量计算,完全能满足群众生活饮水和生产用水提升了水塘集镇人民群众用水的安全。水厂实行统一管理,独立核算,自负盈亏,现有职工8人,承担着日常制水、供水管理、管线维护、水质化验等职责。

(二)水塘水厂生产经营情况:水塘水厂2019年到2021年总评估原值是685.32 万元(原水塘供水站)水塘水厂位于水塘三队小组老云盘始建于2012年,于2015年底改建完成,占地6.3,设计日供水能力3000m³/d水源取于南达河,目前实际日供水1200m³/d20157月止,有固定资产原值658.03万元,占地6.3 厂内建有600水池二座、净水设施及厂房、附属设施,镇区供水主管道总长5863米。为了规范乡镇供水站管理,根据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城乡供水一体化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发【201548号)精神,201576日将水塘供水站无偿划归新平县城镇建设投资有限责任公司供排水分公司进行管理

2019年至2021年平均年供水总量537767m³平均年售水总量469347m3,平均售水总量水费收入575339.74元,平均年供水总成本635257.27(元)。

 

(三)财务核算基本情况

1)财务基本情况

单位的主要经营业务:自来水的生产和供应;水暖管件安装、维修;校验水表。

财务管理纳入新平县水务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统一管理。

企业上报水量情况:2019年至2021年平均年供水总量53.8。平均年售水总量46.9

2019年至2021年经过审计的独立的财务报表及报告于2022428日完成。

2019年经审计的报表和报告显示:2018年年末资产总额为377561.69元,其中固定资产203897.79元;无在建工程资金;负债资金446061.38元;所有者权益总额为-68499.69元,其中资产负债报表显示:实收资本为零,资本公积为零;盈余公积为零。2019年年末营业收入589150.10元;营业利润67098.20元;利润总额67098.20元。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试行)》发改价格〔20102613和《云南省城市供水定价成本监审办法实施细则(试行)》的规定:城市供水定价成本包括制水成本、输配成本和期间费用。水资源费按照规定据实计入定价成本。从上述企业填报并公开的基本情况表看,企业未上报输配成本,经核实,企业输配成本产生的费用已经记入制水成本中。

2、经核实企业成本费用上报数采用测算的办法、部分数据不是账务实际数据,企业填报并向社会公开公示的成本费用报表如下:

2019年至2021年供水成本总表

项目名称

2019

2020

2021

年供水总量(m3

565750

525600

521950

年售水总量(m3

493324

459424

455292

设计日综合生产能力(m3/日)

2000m³/

2000m³/

2000m³/

实际日综合生产能力(m3/日)

1550m³/

1440m³/

1430m³/

管网漏损率(%

12.8

12.59

12.77

一、制水成本(元)

576584.68

532003.51

638802.41

  1、原水费

98664.80

91884.80

91058.40

 其中:水资源费

98664.8

91884.80

91058.40

  2、原材料费

63581.97

62662.97

47676.81

  3、动力费

6864.56

4264.14

4178.38

  4、外购成品水费




  5、修理费

20000.00

20000.00

20000.00

6、制水环节职工薪酬

360402.32

321426.40

445433.00

 7、制水环节固定资产折旧

27071.03

31765.20

30455.82

  8、其他制水费用




二、输配成本(元)




1、输配环节职工薪酬




2、输配环节固定资产折旧




3、动力费




4、修理费




5、机物料消耗




6、管网检测费




7、其他输配费用




三、期间费用(元)

39487.93

68388.71

35504.58

1、管理费用(含职工薪酬、税金、办公费、接待费、差旅费等)

44487.93

73388.71

40504.58

2、销售费用




3、财务费用

5000.00

5000.00

5000.00

四、供水总成本(元)

621072.61

605392.22

679306.99

五、单位供水成本(元/m3

1.259

1.318

1.492

五、价格主管部门对经营者成本监审审核情况

(一)水量的监审核实情况如下表:

表一:                                 单位 m3

项目名称

2019

2020

2021

三年平均

企业上报年供水总

565750

525600

521950

537766.67

监审核查年供水总

565750

525600

521950

537766.67

企业上报年售水总量

493324

459424

455292

469346.67

监审核查年供水总

493324

459424

455292

469346.67

核查情况说明:

1、考虑多种原因确定供水量为537766.67立方米。    

2、水厂经过投入药剂、沉淀等工艺的制水生产环节,在出水厂口未安装计量设施对制水生产环节处理损失进行计量。所以成本监审时无法确定制水处理损失和总供水量,故成本监审核定时采用进口抽水量作为生产量。

3、售水总量的核定:管网漏损率企业上报为12%以上,根据国务院印发的《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明确提出到2017年,全国公共供水管网漏损率控制在12%以内;到2020年,控制在10%以内由于部分集镇管网老化等原因,所以无法准确计算管网漏损率和产销差率,成本监审时采用财务收入与实际水量乘价格计算对比。

核定年售水总量469346.67立方米;核定年供水总量537766.67立方米。

(二)成本监审核定情况:

1原水费的核定如下表

表二:                                     单位:元

项目名称

2019

2020

2021

企业上报原水费

98664.80

91884.80

91058.40

 其中:水资源费

98664.8

91884.80

91058.40

成本审核核实数

98664.80

91884.80

91058.40

其中:水资源费

98664.8

91884.80

91058.40

核减成本

0

0

0

核定原水费为成本三年平均数为9.38万元 。

2原材料费的核定如下表:

表三:                                 单位:元

项目名称

2019

2020

2021

企业上报原材料费

63581.97

62662.97

47676.81

财务账簿成本核实

63581.97

62662.97

47676.81

成本监审核定

53.08

62.35

63581.97

核增(+)减(-)成本

0

0

0

成本监审原材料费核定数:63581.97元、62662.97元、47676.81元。

3、动力费、修理费的核定如下表:

表四                                    单位:元

项目名称

2019

2020

2021

企业上报动力费

6864.56

4264.14

4178.38

财务账簿成本核实

6864.56

4264.14

2937.20

核减成本

0

0

-1241.18

项目名称

2019

2020

2021

企业上报修理费

20000

20000

20000

财务账簿成本核实

0

0

0

核减成本

-20000

-20000

-20000

成本监审情况说明:经核实,2019年、20120年、2021年三年动力费平均核减413.72元;修理费平均核减20000元。

 

4、制水环节职工薪酬的核定:

表五                                      单位:元

项目名称

2019

2020

2021

企业上报职工薪酬

360402.32

321426.40

445433.00

财务账簿成本核实

360402.32

321426.40

445433.00

核减成本

0

0

0

5、制水环节固定资产折旧费用的核定:

经核实实际供水量为设计供水量的73%,根据成本监审办法计算核定2019年、2020年、2021年固定资产折旧费见下表。

附表六                                         单位:元

项目名称

2019

2020

2021

企业上报折旧费用

27071.03

31765.20

30455.82

财务账簿成本核实

27071.03

31765.20

30455.82

成本监审核实减

0

0

0

 

6、管理费用的核实:

附表十                                      单位:元

项目名称

2019

2020

2021

企业上报

44487.93

73388.71

40504.58

核实成本

44487.93

73388.71

40504.58

 

7财务费用的监审核定

附表十                                      单位:元

项目名称

2019

2020

2021

企业上报

5000

5000

5000

成本监审核实

0

0

0

核实情况:企业财务账簿无财务费用列支,所以核减成本三年合计15000元,每年平均核减5000元。

六、成本监审结论 

(一)水量的核定:三年平均供水量537766.67立方米,年售水总量469346.67立方米

(二)供水成本613176.66

(三)实际监审成本:自来水的供应1.31/立方米。

 

七、定价成本核定表;

水塘镇水厂2019-2021年成本核定表

项目名称

行次及关系

核定三年平均

上报数三年平均

核增和减

年供水总量(m3)

E1

537766.67

537766.67

0

年售水总量(m3)

E2

469346.67

469346.67

0

核定年供水总量(m3)

E3=E1×1-E6÷100

469357.87



设计日综合生产能力(m3/日)

E4

2000

2000


实际日综合生产能力(m3/日)

E5

1473.33

1473.33


核定管网漏损率(%

E6

12.72

12.72


一、制水成本()

E7=E8+E10+…+E16

562049.81

582463.53

-20413.73

1、原水费          

E8

93869.33

93869.33


  其中:水资源费                   

E9

93869.33

93869.33


2、制水环节职工薪酬

E10

375753.91

375753.91

0

3、原材料费

E11

57973.92

57973.92

0

4、动力费                          

E12

4688.63

5102.36

-413.73

5、外购成品水费

E13




6、修理费

E14


20000

-20000

7、制水环节固定资产折旧

E15

29764.02

29764.02


8、其他制水费用

E16



0

二、输配成本()

E17=E18+…+E24



0

1、输配环节职工薪酬

E18



0

2、输配环节固定资产折旧

E19



0

3、动力费

E20



0

4、修理费

E21



0

5、机物料消耗

E22



0

6、管网检测费

E23



0

7、其他输配费用

E24



0

三、期间费用()

E25=E26+E27+E28

51127.07

52793.74

-1666.67

1、管理费用

E26

47793.74

47793.74

0

2、销售费用

E27




3、财务费用

E28

0

5000

-5000

四、需扣除的非主营业务成本()

E29




五、供水总成本()

E30=E7+E17+E25-E29

613176.88

635257.27

-22080.39

六、单位售水成本(/m3)

E31=E30÷E3

1.31

1.36

-0.05

八、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本报告是根据新平县水务产业投资开发有限公司供排水分公司提供的财务资料、审计报告等做出的,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由被监审单位负责。

(二)参加本次监审工作人员与被监审单位无任何利害关系。

(三)本报告仅为政府价格部门价格决策服务。其他单位和个人引用本报告内容,可能会出现核算指标等概念不同形成的误差。

  (四)凡使用本报告者均应妥善保管和慎重使用,由于使用不妥或保管不妥引起的纠纷或问题、责任自负。

(五)本报告所涉及数据截止日期为20211231日。

由于管网固定资产投资及生产、经营用房固定资产不在经审计的年度财务报告中,本次成本监审不含以上固定资产折旧费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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