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县(市、区)医疗保障局,市医疗保险中心,市属各事业单位: 2022年8月开展玉溪市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工作时,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相应的奖励性绩效工资未纳入缴费工资额度进行申报,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财政部门已确定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级别和额度,为使医疗保险缴费工资与养老保险缴费工资保持同一水平,保障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权益,需对全市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重新进行申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调整对象和时间 1.调整对象: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在职人员。 2.申报时间:2022年12月1日至15日。 3.本次基数申报的执行时间:2022年9月1日至2023年8月31日。 二、缴费工资调整内容 奖励性绩效工资按2022年11月养老保险申报计算口径总额÷实际领取绩效工资月数计算,其余工资项目及金额与2022年8月填报数保持一致。 三、申报方式 此次事业单位缴费工资调整采取线上和线下两种方式,以线上为主。线上通过云南省医保公共服务网上服务大厅(以下简称“医保网厅”)申报,网厅申报网址:https://ggfw.ynylbz.cn/;线下需先带盘到医保经办机构拷表格,再带齐材料到各经办机构窗口申报。 四、需提交的资料 (一)网厅申报需填报和上传的资料 1.《202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承诺书》(附件1)。 2.《单位参保人员工资申报表》(从网厅申报的由网厅导出;在窗口申报的由窗口导出) 3.《玉溪市2022年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基数申报计算表》(附件2)。 (二)网厅上传资料注意事项 1.附件1、附件3需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扫描或拍照上传。上传材料的格式可以为表格、文档、PDF、照片,单位附件大小不超过1M。 2.从网厅申报的,《单位参保人员工资申报表》由网厅自动导出填入工资后上传;线下申报的,《单位参保人员工资申报表》需带电子版和纸质版(一式两份,需盖章)。 五、注意事项 1.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须如实调整申报职工个人上年度月平均工资。若因用人单位未如实申报、漏报、错报造成职工个人权益受损的,由用人单位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2.此次调整的财政拨款事业单位需按时进行工资基数调整申报,申报后对2022年9月至11月进行补差,费款所属期为2023年1月。 六、联系方式 单位 | 咨询电话 | 网络咨询 (QQ 群) | 现场咨询地址 | 市本级 | 2018947 | 1021243262 | 红塔区太极路102号玉溪市政务服务中心E区7号-10号窗口 | 红塔区 | 2031229/2031228 | 714765931 | 红塔区万商汇15 幢社会保障服务大厅二楼 | 江川区 | 8013434 | 1054658999 | 江川区政务服务大厅二楼74 号-75 号窗口 | 澄江市 | 15706964620 | 724743063 | 澄江市政务服务大厅13 号-14 号窗口 | 通海县 | 3023617 | 956553124 | 通海县政务管理局一楼15-16 号窗口 | 华宁县 | 5021010 | 256387619 633842766 | 华宁县人民政府第二办公区A 厅1-3 号窗口 | 易门县 | 4967746 | 646148072 | 易门县龙泉财晟商业广场政务服务中心1 号大厅5号、6 号窗口 | 峨山县 | 4010356 |
| 峨山县政务服务大厅 | 新平县 | 7011669 | 858318973 | 新平县政务服务中心47号-48 号窗口 | 元江县 | 6018100 | 812013605 | 元江县政务服务大厅三楼53 号-54 号窗口 | 技术支持、用户注册 | 18313703702 | 关注微信公众号“云南易服务”到问题反馈平台进行问题上报 |
附件:1.2022年度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工资申报承诺 书 2.玉溪市2022年财政拨款事业单位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数申报计算表 3.网厅工资基数申报操作手册 玉溪市医疗保障局 2022年11月25日
附件1_2022年度医保缴费基数申报承诺书.doc
附件2_玉溪市2022年事业单位社会保险基数申报计算表.xls
附件3_网厅工资基数申报操作手册.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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