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2023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安置岗位公示 经中共新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会议审议同意,现将2023年符合政府安排工作退役士兵安置岗位公示如下: 单位 | 岗位数 | 安置岗位 | 备注 | 新化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 1 | 工勤岗位 | 事业单位 | 扬武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 1 | 工勤岗位 | 事业单位 | 漠沙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 1 | 工勤岗位 | 事业单位 | 建兴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 1 | 工勤岗位 | 事业单位 | 戛洒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 1 | 工勤岗位 | 事业单位 | 水塘镇综合行政执法队 | 1 | 工勤岗位 | 事业单位 | 者竜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 1 | 工勤岗位 | 事业单位 | 平掌乡综合行政执法队 | 1 | 工勤岗位 | 事业单位 | 中国烟草玉溪市烟草专卖局 (公司) | 1 | 生产操作类岗位 | 中央企业 | 中国宝武钢铁玉溪大红山矿业 有限公司 | 15 | 采准掘进一般操作 | 中央企业 | 中国铝业玉溪矿业有限公司 | 1 | 生产操作 | 中央企业 | 中国大唐云南新景电业有限公司 | 1 | 大春河梯级水电站生产维护 | 中央企业 |
事业编制岗位由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于2023年7月6日提供,中央企业岗位由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于2023年6月15日下达,以上岗位用于安置退役时未选择自主就业,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 公示时间:2023年7月10日-14日(共5个工作日) 监督单位:新平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877—6282031 中共新平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1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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