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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2023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名单及服役表现量化评分结果公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退役军人保障法》《退役士兵安置条例》《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转发退役军人事务部 中央军委政治工作部关于印发安排工作退役军士和义务兵服现役表现量化评分办法的通知》和《云南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云南省军区政治工作局关于做好2023年安排工作退役士兵移交安置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及文件精神,新平县2023年度退役士兵安置工作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对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在服役期间的实际表现(档案记载)进行量化评分,按得分从高到低排序(成绩并列者,军龄长者优先;军龄相同者,奖项高者优先;奖项相同者,立功受奖次数多者优先;次数相同者,时间在前者优先),依次自愿选择拟安置单位(岗位)进行安置,并由本人签字确认。现对2023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的退役士兵名单及服役表现量化评分结果进行公示。本人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间向新平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申请复核,逾期未申请复核的,视为本人无异议。 公示时间:2023年7月3日-7日(共5个工作日) 监督单位:新平县纪委县监委驻县公安局纪检监察组 监督电话:0877—6282031 附件:新平县2023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名单及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表 中共新平县委退役军人事务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7月3日 附件: 新平县2023年度符合政府安排工作条件退役士兵名单及服役表现量化评分表 名次 | 拟安置人员 | 批准安置地 | 服役表现量化评分(合计) | 1 | 普勇进 | 云南新平县 | 86.2 | 2 | 毛显超 | 云南新平县 | 71 | 3 | 李平东 | 云南新平县 | 67.6 | 4 | 刀卫林 | 云南新平县 | 66.6 | 5 | 方敬伟 | 云南新平县 | 65.9 | 6 | 杨光东 | 云南新平县 | 61.25 | 7 | 普晓斌 | 云南新平县 | 59 | 8 | 龚兆金 | 云南新平县 | 53.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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