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获国家财政部奖励2500万元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8-05-31 16:05   点击率:33打印】【关闭

新平县2017年在落实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真抓实干等方面成效明显,获得国家财政部2500万元的资金奖励。

据悉,此次奖励是财政部根据出台的《财政管理绩效考核与激励暂行办法》,选取预算执行进度、收入质量、盘活财政存量资金、预算公开等九项财政绩效指标进行考核,考核得分高的省市县区分别给予一定的资金奖励。在2017年的考核中,新平县多个方面工作成绩突出,其中包括:财政收入质量较好,地方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12.67亿元,其中,税收收入比上年增长18.4%,占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的比重达70.8%,比上年提高8个百分点;其次,新平县严格按照中央和省市有关民生政策规定的保障范围和标准,优先把民生政策及时足额落实到位。2017年,新平县“三保”支出为17.1亿元,增长15.77%;在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执行财政预决算公开等方面表现较好。2017年,新平县盘活部门预算结转结余资金55345万元,收回财政重新统筹安排使用资金55345万元,财政预决算公开率达100% 。此外,2017年新平县财政部门还加大了政府性基金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的统筹力度,共调入资金602万元。由于2017年新平县财政工作突出,获得了财政部2500万元资金奖励。

按照财政部的有关要求,新平县将结合自身实际再接再厉,充分发挥受表扬地区的典型示范作用,带动其他地区努力营造干事创业,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良好氛围。编辑:杨玉婷 孙红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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