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政通〔2021〕24号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关于印发新平县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县直各单位: 《新平县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已经县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工作落实。 2021年12月10日 (此件公开发布) 新平县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 实施方案 根据《财政部办公厅 商务部办公厅 国家乡村振兴局综合司关于开展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的通知》(财办建〔2021〕38号)、《云南省商务厅 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乡村振兴局关于做好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及资金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云商电商〔2021〕47号)、《玉溪市商务局 玉溪市财政局 玉溪市乡村振兴局关于印发玉溪市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实施方案的函》(玉商函〔2021〕44号)文件要求,为扎实做好我县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紧紧围绕乡村振兴战略的总要求,聚焦省委、省政府“三张牌”战略部署,以农业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为主线,以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县建设为抓手,以促进农产品上行为主攻方向,以电子商务产业发展为突破口,坚持统筹发展、融合发展、联动发展,依托我县特色果蔬产业,深入建设和完善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培育农村电子商务供应链,促进产销对接;通过电子商务培训,带动农村村民就地就近就业创业,推进互联网与农业、农民、农村深度融合,推动农村电子商务成为农村、农业现代化的新动能、新引擎。发展壮大农村电子商务经营主体,加快农村电子商务综合服务平台、物流配送中心和村级服务站建设,孵化和壮大农村电子商务主力队伍,强化农村电子商务宣传教育和培训,加快发展线上线下融合、覆盖全程、综合配套、安全高效、便捷实惠的现代农村商品流通和服务网络。 二、总体目标 通过示范项目实施,建立完善农产品进城和工业品下乡服务体系、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服务体系、健全农村商贸流通体系、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和电商助力乡村振兴体系,促进农民增收和扩大农村消费。到2022年底前,建成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公共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和农产品网货初级加工基地各1个;全县行政村的电子商务服务站(点)服务覆盖率达50%以上;建成完善的县、乡、村三级物流体系,物流快递配送乡镇覆盖率达到100%,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站点实现物流配送全覆盖,农村产品网络上行物流价格与省会城市基本持平;构建完善的农村电子商务营销体系与农产品电子商务供应链管理体系,建立1条完整的柑橘产销供应链;电子商务培训3000人次以上;农村电子商务交易额同比增长15%以上;电子商务物流成本逐年下降,农村流通现代化水平显著提升,电子商务在便利农民生产生活、推动农民就业创业、开拓农村消费市场、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实施乡村振兴等方面取得明显成效。 三、基本原则 (一)资源整合,信息畅通。充分利用农村现有市场、信息资源,积极引导本地电子商务平台和电子商务企业、引进国内外知名电子商务企业开拓农村市场,与乡(镇)、农业专业合作组织、电子商务服务网点等有机结合,实现互联互通和资源共享。 (二)示范带动、突出重点。坚持因地制宜原则,立足县情,结合“一县一业”示范县项目,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县域商业体系建设和“一部手机云品荟”“南博会数字化平台”推进项目建设;大力扶持优势行业、优势产业、重点企业和信息化基础较好的企业优先发展,做好示范园区、示范企业的建设,扎实推进电子商务基础设施、网络网点等工程内容建设,有序推进电子商务全面发展。 (三)政府推动,市场主导。紧盯“大产业+新主体+新平台”电商发展新模式,遵循市场规律,充分发挥企业在电子商务发展过程中的主体作用。政府通过创新管理体制、优化政策环境、促进资源整合、搭建公共平台等,充分调动和激发社会各方广泛参与电子商务进农村的创新力和创造力,推动农村流通设施和服务融入现代流通体系。 (四)精准对接,助力乡村振兴。大力推进“电子商务+产业”模式,因地制宜发展农副、旅游、民俗、餐饮住宿等特色产业,通过“合作社+基地+农户+生产加工包装+网货基地”等模式,拓宽我县农产品上行渠道,着力提升农村电子商务服务水平。 四、建设内容 (一)农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体系建设(农产品进城公共服务体系) 1.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整合利用现有场地资源,改造提升1个新平县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设立数据处理、人才培训、农特产品展示展销、企业集聚、创客孵化、产品研发设计、网络直播等功能区域;引进具备运营条件的团队负责管理,构建线上电子商务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线上线下融合的公共服务体系,提供技术支持、培训孵化、产品对接、品牌建设、金融信用和其他衍生增值服务等,统筹农村电子商务发展。协调推进工业品下乡、农产品进城、物流快递、培训孵化、产销对接等板块建设与运营服务,形成新平电子商务特色模式,打造县域电子商务产业集聚区。 2.乡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整合现有的供销、邮政、快递、商超、合作社、选果厂、兴边富民点等资源,在10个乡镇建设电子商务服务站,实现乡镇级电子商务服务站覆盖率100%;建设完成村级电子商务服务点40个,实现村级电子商务站点服务覆盖率达到50%以上。站点选择考虑可持续性,选择具备经营基础的市场主体,根据不同乡镇的不同产业特点开展运营,通过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体系建设,突破农村信息瓶颈,为农村群众提供电子商务、快递收发、小额存取、信息咨询、职业介绍、代收代缴、保险、生活缴费服务等数字化服务,方便农民生产生活,促进农村消费,带动农村产品销售,促进农民增收,激活农村经济。 3.农产品供应链与营销体系。建设不少于1个农产品网货初级加工基地(云仓中心),构建生鲜冷库中心、网销产品仓储物流中心、农特产品网销数据包与平台运营,提供农产品标准化、分级包装、初加工等服务,形成县域内农产品上行仓储,提供农产品统一代发服务,培育10个品种网货产品,帮助本地生产流通企业、合作社、带头人开发适合网销的网货产品。培育1个区域公共品牌、建立10个品种的标准化农产品机制,提高产品的标准化水平。通过深度的产业资源分析,确立新平县农产品品牌的整合运作模式,推广使用县域公共品牌,统一品牌、统一包装、统一宣传,培育1条完整的新平柑橘产销供应链,把我县农产品品牌做大做强。 4 .健全三级运营管理制度。建立县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中心与乡镇、村级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的业务合作、指导、运营评价等利益联结管理机制,形成县乡村电商公共服务“一张网”,以提供电子商务公共服务为主,逐步开展市场化运作,发挥社会效益与经济效益,建立长效的发展机制。制定建设验收规范,明确服务功能、统一标识标牌,实行站点运营主体退出机制,强化县乡村三级服务站点运营,建立纵向、横向联系制度,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相互促进。 (二)县、乡、村三级物流共同配送体系建设。 1.县级电子商务公共仓储物流配送中心。整合利用现有资源和场地,改造升级1个新平县电子商务公共仓储物流配送中心,建立县域统一、适应双向流通的农村物流管理系统,整合县域商贸、邮政、供销、物流快递等资源,统筹订单、数据、场地、线路等要素,实现提速降费,县到村配送时间在48小时内完成配送,农村产品网络上行价格与整合前价格明显下降。解决县域农村物流配送“最后一公里”的问题,以及打通农产品上行快速通道。 2.农村物流服务站点。与乡村电子商务公共服务站点共建农村物流服务站点50个,其中,乡镇级物流服务站10个,村级物流服务点40个,配备必要的快递物流收发设备,主要提供电商快递包裹的中转和代收代发、农产品上行和工业品下行服务。 (三)推动农村商贸流通企业转型升级(工业品下乡服务体系建设) 发挥“新基建”对数字经济产业、传统产业数字化转型升级的应用,支持我县商贸流通企业的数字化转型升级,加强与电子商务、金融保险、移动支付、就业引导等资源对接,促进业务流程和组织结构优化重组,实现线上线下融合发展,建立本地化、连锁化、信息化的商品流通网络。引导支持大型流通企业以乡镇为重点下沉供应链,开展集中采购、统一配送、直供直销等业务,提升商品品质,更好满足农村居民消费需求。借助阿里、京东、拼多多等第三方互联网平台以及传统具有优势的采购渠道,实现下乡产品统一采购,降低采购成本。建设工业品下乡统一仓储中心,依托电子商务服务站点与电子商务物流站点,打造工业品下乡品牌店,支持商贸流通企业数字化转型升级,构建一套完善的进存销管理系统与配送体系。 (四)农村电子商务培训体系建设 1.建立培训机制。依托县域电商公共服务体系,统筹商务、人社、农业农村、乡村振兴等部门资源,发挥政府部门、培训机构、电商协会、承办企业等多方合力,建立健全培训机制。有针对性、分阶段、分层次开展培训,加强对具备条件的返乡农民工、大学生、退伍军人、合作社社员等开展实操技能培训,发挥电商致富示范性、引领性。 2.丰富培训形式。根据培训内容,灵活采取课堂教学、现场教学、实操演练、线上线下结合等多种形式开展培训。围绕农产品上行四部曲“理货、建仓、上网、开店”开展培训,重点以包装设计、摄影美工、直播带货、网店运营等技能提升课程为主要内容,加强课程设计。 3.注重实效。完善培训后服务机制,加强培育效果转化跟踪服务,指导对接就业,提高创业就业转化率,通过培训转化一批电商企业、电商创业带头人,培育出一批会生产、懂营销的电商新农人。项目实施期内,完成电子商务培训3000人次以上,培育农村电商创业带头不少于20人,培训转化率不低于3%。 (五)电子商务助力乡村振兴体系建设 积极开展电子商务助力乡村振兴工作,重点支持乡村振兴示范点电商服务站点建设、提升线上交易额、畅通农特产品上行渠道等工作。开展电子商务助力乡村振兴示范网店建设,通过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不断提高电子商务助力乡村振兴水平质量。构建“电子商务+产业(网货基地)+合作社”的电子商务助力乡村振兴模式,重点打造2—3个电子商务特色村。依托网货基地,实现农产品网货化,带动农户就业、创业以及农产品的销售。举办农户农产品产销对接活动,推动农产品上行。 五、承办企业选择 本着“公平、规范、择优”的原则选择承办企业,落实《服务业发展资金管理办法》有关规定,依法依规竞争选择资质优、业务精、与项目建设能力需求匹配的承办企业,通过招标采购选择承办企业。 六、专项资金管理 专项资金由中央专项资金1000万元和2022年县级预算配套资金100万元组成,合计1100万元。 专项资金管理由县商务局牵头,会同县财政局,制定《新平县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专款专用,独立核算,加强专项资金支付管理。项目验收前,对综合示范项目资金进行专项审计,提升资金使用安全性、规范性。 七、实施步骤 (一)组织准备阶段(2021年9月—2021年11月) 对我县经济发展、特色产业、电商基础和物流状况等进行全面摸底,完善县电子商务进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结合我县实际,制定项目实施方案和资金管理办法,并向市商务局报备。 (二)全面实施阶段(2021年12月—2022年8月) 落实主体责任和工作任务,于2022年1月31日前通过公开招标确定承办企业,按照实施方案、招标文件、建设运营合同要求全面开始各项建设运营工作,加强对示范工作的组织领导,研究出台配套政策措施,全面推进项目实施。 (三)自评整改阶段(2022年8月—2022年12月) 由新平县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牵头开展绩效自评,对项目建设、运营服务、绩效目标等情况进行全面梳理,总结经验做法、查缺补漏,拉出问题清单。同时,做好迎接市级项目自评准备。针对问题制定整改方案,采取行而有效的工作措施,倒排时间表,明确任务、责任人,全面落实整改,补短板、齐缺项,建立整改事项检查考评机制,逐一落实、验收、销号。 (四)评价推广阶段(长期坚持) 建立健全农村电商发展长效机制,巩固和提升示范项目带动引领,持续推进农村电商示范工作,积极营造电商发展良好氛围。加大农村电子商务政策成效宣传效应,梳理总结电商助农、个人创业、企业转型、产业升级、物流发展等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的农村电商发展模式,加强交流与借鉴,增强示范辐射效应。2023年3月按照省商务厅有关要求,随时准备接受省级部门开展的绩效评价以及商务部抽查,力争达到优秀农村电商综合示范县。 (五)项目验收(2023年12月) 原则上在绩效评价结束当年完成项目建设并及时组织验收。验收需满足项目建设全部完成并投入使用,资金拨付率达到90%以上。验收报告报市级主管部门,随时接受上级主管部门的验收复核。 八、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建立一把手负总责、一盘棋整体推进的工作机制,成立新平县国家级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工作领导小组,多部门协调联动、多渠道政策协同,统筹推进农村电商工作。 (二)健全制度机制。制定综合示范工作日常监管方案、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资产管理办法、项目运营机制、项目验收(含阶段性验收)制度、台账制度等工作制度机制,明确分工与责任人。项目实施过程中,本实施方案原则上不可修改,如需进行修改的,须及时将修改情况报省级主管部门备案。 (三)强化过程管理。建立日常管理监督检查机制,加强项目经常性、定期性监督检查,及时发现、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强化目标导向,培育和发展新消费、新流通模式,凸显项目示范带动成效,加快传统商贸流通企业转型,促进产业升级,助力乡村振兴。 (四)注重总结推广。梳理总结电商助农、个人创业、企业转型、产业升级、物流发展等典型经验做法,形成可复制、可推广农村电商发展模式。加大农村电子商务政策成效宣传力度,积极营造正向舆论氛围,调动基层群众学电商、用电商、促增收积极性,不断提升电子商务参与度。 (五)做好信息报送。强化与“农村电子商务和社区商业信息系统”的对接,按时报送项目进展、资金拨付等情况。凡接受财政补贴的承办主体,必须按要求提供项目有关交易和活动信息,同时依法保护承办主体的信息安全。未提供完整信息的项目不得验收。 附件:新平县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目标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21年12月10日印发
附件:新平县2021年电子商务进农村综合示范项目绩效目标表.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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