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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20210304054418339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1-03-04 17:03   点击率:496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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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协助县人大常委会做好立法工作。加强组织协调和督促指导,研究提出立法与改革决策相衔接的意见措施。负责面向社会征求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建议。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报送市政府、县人大常委会备案工作。负责县政府规范性文件编撰、解释、清理、立法后评估工作。负责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市直部门征求县政府意见的法律草案、法规草案、部门规章草案的办理工作。

2.承担统筹推进法治政府建设的责任。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综合协调行政执法,承担推进行政执法体制改革有关工作,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监督、检查、指导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负责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案件的处理工作。

3.承担统筹规划法治社会建设的责任。负责拟订法治宣传教育规划,组织实施普法宣传工作。推动人民参与和促进法治建设。指导依法治理和法治创建工作。指导调解工作和人民陪审员选任管理工作,配合做好人民监督员推荐选任工作,推进司法所建设。

4.指导、管理社区矫正工作,指导刑满释放人员安置帮教工作。

5.负责拟订全县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规划并指导实施,统筹和布局全县城乡、区域法律服务资源。指导、管理律师、法律援助、公证工作。指导、监督基层法律服务工作。

6.负责规划、协调、指导全县法治人才队伍建设有关工作,指导监督本系统队伍建设。管理司法所领导干部。

7.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新平县司法局共有机构3个,即:新平县司法局、新平县法律援助中心、新平县公证处,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的事业单位1个,自收自支的事业单位1个。司法局设派出机构12个(桂山司法所、平甸司法所、古城司法所、扬武司法所、新化司法所、戛洒司法所、水塘司法所、漠沙司法所、者竜司法所、老厂司法所、建兴司法所、平掌司法所);内设股室5个(政治工作室、综合股、办公室、普法与依法治理股、法治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认真抓好队伍建设,不断打造过硬队伍。始终坚持把政治建设摆在首位,加强全县司法行政干部队伍教育培训,紧紧围绕“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持“两个维护”,造就一支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司法行政队伍。

2.全面推进依法治县,建设法治政府。认真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和市司法局的各项决策部署,切实肩负起推进“一个统筹、四大职能”工作布局的新使命,认真履行依法治县办职能,统筹推进立法、执法、司法和守法普法协调小组工作。按照法治政府建设纲要,抓好新平县法治政府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做好行政复议和应诉工作,协调指导推进各行政执法机关公正文明执法。

3.认真开展普法依法治理工作,启动新一轮普法规划。自觉承担起普法宣传的示范带头责任,启动新一轮普法活动,确保与上级安排同频共调,切实把化解矛盾纠纷的过程作为普及法律知识的过程,把执业执法过程变为开展法治教育的过程,通过“以案释法”和落实“谁执法谁普法”的普法责任制,进一步完善领导干部和国家工作人员学法用法工作机制,围绕乡村振兴战略,推进“民主法治示范村(社区)”创建工作,有针对性地把法律知识和法治精神传递给广大群众,教育引导群众自觉守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靠法,提高乡村法治建设水平。

4.强化公共法律服务体系建设,实现法律服务零距离。主动适应社会主要矛盾发生的新变化,着眼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切的公共安全、权益保障、公平正义等问题,深入抓好公共法律建设体系建设,完善相关公共法律服务制度,进一步整合律师、公证、法律援助、基层法律服务等资源,深挖潜能、整合资源、联动出击、形成合力,实现法律服务与群众需求有效匹配、无缝对接。打通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为群众提供一站式法律服务,不断满足人民群众对更高水平公共法律服务的需求。

5.坚持发展新时代的“枫桥经验”,全力打造共建共治共享的县域社会治理新格局。注重发挥人民调解的基础性作用,健全矛盾纠纷排查、研判、预警、调处机制,进一步完善调解、仲裁、行政裁决、行政复议、诉讼等有机衔接、相互协调的多元化纠纷解决机制,注重运用法治的思维、方式化解矛盾纠纷,努力把矛盾化解在基层、消除在萌芽状态。高度重视基层司法所规范化建设,重视基层、关心基层、支持基层,把资源、服务、管理放到基层,努力把每一个司法所建成了解社情民意、采集治理信息、服务社区群众、化解矛盾纠纷的综合平台。坚持完善和发展“枫桥经验”,认真分析矛盾纠纷下滑因素,深入开展矛盾纠纷排查化解工作,调解率达100%,调解成功率达98%以上,为全县全面建成小康社会营造良好的社会环境。

6.切实加强特殊人群管控,最大限度消除社会不稳定因素。进一步健全完善社区矫正和安置帮教工作机制,落实政策法规及工作制度,增强工作预见性、主动性,不断提高社会稳定风险防控能力,创新教育管理方法方式,有效预防和减少社区矫正对象和刑满释放人员重新违法犯罪。

7.深入推进扫黑除恶斗争,巩固专项斗争成果。按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要求,进一步完善各项体制机制,落实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措施,着力从机制和制度上有新发展,探索总结出可借鉴、可学习、可复制的司法行政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经验,形成巩固专项斗争成果的长效机制。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2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1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1个;事业单位1个。截止2020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41人,其中:行政编制 32人,事业编制9人。在职实有41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39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人。

离退休人员 11人,其中: 离休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6辆,实有车辆5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 1134.4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1134.4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上级补助收入0万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8.93万元增9.55%,主要原因分析是预算项目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 1134.4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1134.4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1134.48万元(本级财力1134.4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成本补偿0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98.93万元增9.55%,主要原因分析是预算项目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 1134.4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1134.4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973.4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8.87万元下降4.78%,主要原因分析是人员减少人员经费减少;项目支出16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148万元,增1138%,主要原因分析是预算项目增加。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用于201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万元,204公共安全支出924.03万元,208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6.61万元,210卫生健康支出55.79万元,221住房保障支出77.05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无。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功能科目分组,主要用于按照云财行(2009)464号关于印发《云南省州(市)级和县级政法机关经费保障标准》的通知,新平县司法局中央政法转移支付资金办案(业务)经费是三类每人每年8800元,业务装备经费是一类每人每年8600元,测算为主要用于2040699其他司法支出的办案业务经费:0.88万元×39人=34.32万元,业务装备经费:0.86万元×39人=33.54万元,合计67.86万元。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1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196.67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8.65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158.02万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县司法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15.2万元,较上年减少2.56万元,下降14.41%,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新平县司法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无增减。

(二)公务接待费

新平县司法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万元,较上年减少2.56万元,下降56.14%,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30次,共计接待250人次。

减少原因是因为取消县域内公务接待。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新平县司法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1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13.2万元。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5辆。

无增减。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新平县司法局2021年预算批复的项目8个,其中涉密项目1个不公开。

新平县司法局2021年普法项目经费绩效目标:2021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主要担负全县“法治新平”建设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等日常工作及其相关的会务工作、法律宣传、法律培训、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等,具体为学习宣传宪法、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党建专项经费绩效目标: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落实新时代党的建设总要求,坚持和加强党的全面领导,以党的政治建设为统领,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深入推进机关党的政治建设、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纪律建设,为加快推进大美新平建设提供坚强保证。每周一组织党员开展1次集中整治理论学习,每月开展1次主题党日活动,每季度组织上1次党课,每年至少开展1次组织生活会和民主评议党员。

法治同期声专项经费绩效目标:按照中央、省、市对法治宣传教育工作的要求,新平县委政法委、县委宣传部、县司法局、县融媒体中心决定继续在新平电视台开办《法治同期声》栏目开展普法和释法工作,全面展现全县立法、司法、执法、普法等法治战线的风采与业绩,用镜头和声音真实见证新平的民主法治进程。

法律援助案件补贴经费绩效目标:加强司法行政促进依法治县,加强困难群众法律援助工作,完善法律援助制度。完善法律援助惠民政策,适时降低法律援助申请人经济困难审查标准,扩大援助事项范围。更好地为弱势群体服务。

新平县社会矛盾纠纷调处以案定补经费绩效目标: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的中心工作,深入开展社会矛盾纠纷化解工作,做好调解案件的评查工作。每年5月和11月下旬组织人民调解案件评查,提出案件存在的问题,整改的意见和建议;评定出简易纠纷、一般纠纷、重大疑难纠纷等次的案件数量。每年12月左右兑付“以案定补”补助资金给村(社区)人民调解委员会、村(居)民调解小组调解员;每月6月和12月左右分两次兑付“以案定补”补助资金给新平县专业性行业性化人民调解组织调解员。包括村级人民调解案件补助、信访事项人民调解案件补助、是民商事人民调解案件补助及医疗纠纷案件补助。

法治乡村建设项目建设经费绩效目标:2021年法治宣传教育工作主要担负全县“法治新平”建设工作、普法依法治理工作等日常工作及其相关的会务工作、法律宣传、法律培训、法治文化基础设施建设等,具体为学习宣传宪法、学习宣传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和国家基本法律、开展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教育、学习宣传促进经济发展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保障和改善民生的法律法规、学习宣传社会管理的法律法规、积极推进社会主义法治文化建设。

新平县法治政府建设专项经费绩效目标:2021年法治政府建设工作主要担负新平县人民政府行政复议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指导、监督县政府各部门、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依法行政工作,负责面向社会征求县政府规范性文件制定项目建议,负责承办县政府的行政复议、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应诉、行政赔偿、行政补偿工作,指导、监督全县行政执法工作,指导监督行政执法人员培训等相关工作,扎实推进“职能科学、权责法定、执法严明、公开公正、廉洁高效、守法诚信”的法治政府建设。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社区矫正:是指针对被判处管制、宣告缓刑、裁定假释、暂予监外执行这四类犯罪行为较轻的对象所实施的非监禁性矫正刑罚。

2.法律援助是指由政府设立的法律援助机构组织法律援助的律师,为经济困难或特殊案件的人给予无偿提供法律服务的一项法律保障制度。

3.公共法律服务是司法行政机关统筹提供、旨在保障公民合法权益、实现社会公平正义的法律服务,是公共服务的重要组成部分。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县司法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98.67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24.22万元,下降10%。主要原因分析是政府购买服务人员经费136.12万元比上年减少24.28万元。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0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0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0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截止2020年12月31日,新平县司法局资产总额697.4万元,其中,流动资产368.72万元,固定资产净值328.68万元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司法局

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31500111

新平县司法局2021年部门公开预算表20210304054440538.xlsx

新平县司法局2021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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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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