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农村居民可支配收入快速增长 新平县各族人民在县委、县政府的领导下,励精图治,多措并举,紧紧围绕农业增效、农民增收的主弦,奋力拼搏。通过群策群力,调整产业结构,招商引资、依法合理流转土地经营权、不断加大固定资产投入、盘活资源、加强企业的正确引导,加之市场复苏,各产业又再现生机,给农村居民的增收创造了良好氛围。住户调查数据显示:2019年一季度,新平县农村居民人均现金可支配收入达到3223元,比上年同期的2946元增加了277元,增长9.4%;比全国、全市分别高出0.6、0.1个百分点(全国8.8、全市9.3),与全省的增幅9.4%持平,全市排列第五位,呈现了开门红的好兆头。 一、工资性收入高速增长。人均工资性收入2091元,比上年同期增659元,增长46%; 二、家庭经营净收入大幅下降。人均家庭经营净收入848元,比上年同期减247元,减23%; 三、财产净收入成倍增长。人均财产净收入155元,比上年同期增114元,增长2.8倍; 四、转移净收入下跌。人均转移性收入129元,比上年同期减248元,减66%; 五、生活消费支出较快增长,人均生活消费支出3577元,比上年同期增666元,增长23%。 人均可支配收入的结构变化的原因分析:工资性收入增长的主要是在企业打工人员的工资回升且较为稳定,季节性、临时性劳务收入增加;家庭经营净收入下降,主要是由于本期采集沙石出售的两个经营大户收入减少。财产性收入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土地经营权依法流转获得的收入增加(达哈点比较突出);转移净收入下跌主要是由于离退休人员变更人口属性(非常住人口与常住人口)以及计算权数的影响所致;生活消费支出的增长主要原因是交通、通信费用的增加造成,仅些项人均高达1470元,比上年同期增814元(交通费用人均增加809元,比上年同期增1.2倍,主要是购家用小汽车及相关的油料及修理费用增加)。 综上所述,新平县住户抽样调查数据,彰显人均现金可支配收入快速增长(可支配收入的结构,由于样本的局限性,抽样调查数据与面上的情况会有差异),反映出了新平县农村居民生产、生活状况的变化和发展趋势。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