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季度,随着疫情防控持续向好及促消费政策持续发力,贸易业经济形势运行良好。 一、一季度全县消费品市场总体运行情况 一季度社会消费品零售额、批发业销售额、零售业销售额、住宿业营业额、餐饮业营业额增速较好,特别是限额以上大个体增势强劲。 (一)社会消费品零售额
全县完成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192852.3万元,同比增长16.9%,低于全市2.3个百分点,排名居全市第八。其中,限额以上社会消费品零售额共完成19803.5万元,占整个社会消费品零售额的10.3%。
(二)批发零售业销售额 全县共完成批发业销售额188533.3万元,同比增长34.3%,高全市0.1个百分点,排名居全市第七。目前,限额以上批发业企业共5户,完成销售额136851.9万元,同比增长30%,占整个批发业销售额的72.6%。 全县共完成零售业销售额154486.3万元,同比增长27.5%,低于全市3.1个百分点,排名居全市第七。目前,限额以上零售业企业及大个体共17户,完成销售额22290.5万元,同比增长19.4%,占整个零售业销售额的14.3%。 (三)住宿餐饮业营业额 全县共完成住宿业营业额4202.9万元,同比增长47%,高于全市2.2个百分点,排名居全市第三。目前,限额以上住宿业企业及大个体共9户,完成营业额1212.6万元,同比增长95.1%,占整个住宿业营业额的28.9%。 全县共完成餐饮业营业额34355.3万元,同比增长65.3%,高于全市0.2个百分点,排名居全市第五。目前,限额以上餐饮业企业及大个体共9户,完成营业额1048.1万元,同比增长65%,占整个餐饮业营业额的3.1%。 二、存在的问题 (一)企业规模小,拉动力不强 全县贸易企业,除少许企业有一定规模,对行业有较大拉动,多数企业规模都较小,特别是住宿和餐饮企业缺乏大企业的拉动。限额以上销售额(营业额)除批发业外,零售业、住宿业、餐饮业占比都较低。 (二)企业发展不均衡,部分企业仍出现负增长 由于去年一季度基数较低,限额以上企业大多数均实现较快增长,部分企业实现倍增,但是仍有少部分企业增速下降,增速下降企业分别为:批发业3户、零售业2户。因下降企业影响,导致全县批发业、零售业及社会消费品的增速在全市较低,排名也靠后。 (三)部分指标增速低于全市水平 一季度贸易五个统计指标,除批发业销售额、住宿业营业额和餐饮业营业增速高于全市水平,其余2个指标增速均低于全市水平。其中,社会消费品零售总额增速低于全市3.7个百分点,零售业销售额增速低于全市3.1个百分点。 三、对策建议 (一)加大培育力度,提高企业竞争力 加快商贸发展、做大商贸总量为目标,以转变商贸发展方式、扩大城乡消费为主线,不断提升限额以上商贸企业整体实力,重点一是大力挖掘限下商贸企业发展潜力,加大限下商贸企业的摸排力度,支持和引导小微企业(含电商企业)升级为限上商贸企业、个体工商户升级为“大个体”;二是创新组建形势,积极推动“工贸分离”、“农贸分离”,鼓励工业、农业企业将营销服务部门单独设立创办商贸流通企业,鼓励个体工商户通过多种形式组建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鼓励专业合作社企业联盟、股份合作、连锁经营等各种形势,将各行业中的个体工商户合作组建为限额以上商贸流通企业,培育新型商贸企业。 (二)加大贸易企业入库申报力度 统计、市场监督管理、商务等部门要加强部门联动,建立和完善拟纳限商贸企业储备库,同时推动达限商贸企业纳入管理,深入开展专题业务培训,指导商贸企业做好申报工作,争取成熟一户、发展一户,不断提高限额以上贸易企业,特别是限额以上零售、住宿和餐饮企业比重,全面反映新平消费品市场发展规模。 (三)继续开拓农村市场,打通消费市场“最后一公里”。 扩内需、促消费潜力在农村。大力培育农村新型流通方式,以县城和中心城镇为重点,积极发展连锁超市、便利店等新型流通业,逐步将连锁经营、代理销售、配送服务等营销方式向广大农村延伸。调整产品供应结构,适应农村消费新变化。进一步完善农村水、电、路、讯基础设施,活跃农村消费市场。 (拟稿人:龚兆仙 审核人:左丽琼 签发人:左丽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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