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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公安局 2023年2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1、违法行为人张某于2023年1月23日因非法持有管制器具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二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五项之规定,对张某非法持有管制器具违法行为给予张某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收缴张某非法携带的管制刀具1把长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3〕18号。 2、违法行为人张某某于2023年2月12日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张某某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给予张某某罚款二百元的处罚,收缴张某某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罂粟21株。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扬武)行罚决字〔2023〕3号。 3、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于2023年1月24日因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李某某的故意伤害违法行为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3〕16号。 4、违法行为人陶某某于2023年1月25日因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陶某某的故意伤害违法行为给予陶某某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3〕17号。 5、违法行为人普某某于2023年1月25日因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普某某的故意伤害违法行为给予普某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3〕19号。 6、违法行为人张某某于2023年2月9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张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张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交警)行罚决字〔2023〕10号。 7、违法行为人肖某于2023年2月1日因结伙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肖某结伙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给予肖某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3〕24号。 8、违法行为人普某于2023年1月29日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普某盗窃的违法行为给予普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3〕20号。 9、违法行为人朱某某于2023年2月2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之规定,对朱某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给予朱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3〕27号。 10、违法行为人迟某某于2023年2月2日因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五项之规定,对迟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违法行为给予迟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3〕28号。 11、违法行为人刘某某于2023年2月3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刘某某的殴打他人违法行为给予刘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者竜)行罚决字〔2023〕2号。 12、违法行为人鲁某某于2023年2月3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鲁某某的殴打他人违法行为给予鲁某某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者竜)行罚决字〔2023〕3号。 13、违法行为人龙某某于2023年2月3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龙某某的殴打他人违法行为给予龙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者竜)行罚决字〔2023〕4号。 14、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于2023年2月3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李某某的殴打他人违法行为给予李某某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者竜)行罚决字〔2023〕5号。 15、违法行为人刀某某于2023年2月17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刀某某的赌博违法行为给予刀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收缴刀某某的赌资人民币5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漠沙)行罚决字〔2023〕2号。 16、违法行为人范某某于2023年2月17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范某某的赌博违法行为给予范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收缴范某某的赌资人民币900元及扑克牌一副(52张)。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漠沙)行罚决字〔2023〕3号。 17、违法行为人白某于2023年2月17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白某的赌博违法行为给予白某行政拘留五日处罚,收缴白某的赌资人民币12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漠沙)行罚决字〔2023〕4号。 18、违法行为人赵某于2023年2月17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赵某的赌博违法行为给予赵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收缴赵某的赌资人民币5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漠沙)行罚决字〔2023〕5号。 19、违法行为人祁某某于2023年2月18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祁某某的殴打他人违法行为给予祁某某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3〕48号。 20、违法行为人杨某某于2023年2月18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一项之规定,对杨某某的殴打他人违法行为给予杨某某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3〕49号。 21、违法行为人刀某某于2023年2月19日因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刀某某的故意伤害违法行为给予刀某某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3〕52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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