违法行为人龙某某于2023年3月22日因故意损毁财物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三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八条之规定,对龙某某故意损毁财物的违法行为给予龙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3〕68号。
违法行为人王某某于2023年3月23日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王某某盗窃的违法行为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老厂)行罚决字〔2023〕1号。
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于2023年3月23日因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李某某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的违法行为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收缴李正涛持有的管制刀具一把。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3〕108号。
违法行为人方某某于2023年3月25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十九条第四项,第二十条第一项之规定,对方某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给予方某某行政拘留八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扬武)行罚决字〔2023〕13号。
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于2023年3月25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李某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扬武)行罚决字〔2023〕14号。
违法行为人龙某某于2023年3月28日因赌博和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六条之规定,对龙某某的赌博违法行为给予龙某某罚款人民币一百元的处罚,对龙某某的为赌博提供条件违法行为给予龙某某罚款人民币一百元的处罚,对龙某某合并执行罚款人民币二百元的处罚,收缴龙某某的赌资人民币四十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3〕84号。
违法行为人陈某某于2023年3月28日因赌博和故意损毁财物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四十九条、第十六条之规定,对陈某某的赌博违法行为给予陈某某罚款人民币一百元的处罚,对陈某某的故意损毁财物违法行为给予陈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对陈某某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五日,罚款人民币一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3〕83号。
违法行为人李某于2023年3月28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李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李云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交警)行罚决字〔2023〕18号。
违法行为人张某某于2023年3月28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张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张某某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交警)行罚决字〔2023〕17号。
违法行为人周某某于2023年3月28日因结伙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周某某结伙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给予周某某行政拘留十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3〕119号。
违法行为人周某于2023年3月28日因结伙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周某结伙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给予周某行政拘留十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3〕110号。
违法行为人王某于2023年3月28日因结伙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王某结伙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给予王某行政拘留十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3〕111号。
违法行为人杨某某于2023年3月29日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杨某某结的盗窃违法行为给予杨某某行政拘留五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3〕126号。
违法行为人张某某于2023年3月31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张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张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3〕132号。
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于2023年3月31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对李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3〕134号。
违法行为人董某某于2023年3月31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董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董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收缴董某某的赌资75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3〕133号。
违法行为人何某某于2023年3月31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对何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何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3〕135号。
违法行为人王某某于2023年3月31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王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收缴王某某的赌资886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3〕136号。
违法行为人杨某某于2023年3月31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之规定,对杨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杨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并收缴杨某某的赌资17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3〕137号。
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于2023年3月31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对李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3〕138号。
违法行为人罗某某于2023年3月31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之规定,对罗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罗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3〕139号。
违法行为人唐某某于2023年4月3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唐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唐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收缴唐某某的赌资一千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3〕143号。
违法行为人杨某某于2023年4月3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杨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杨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收缴杨某某的赌资一千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3〕140号。
违法行为人唐某某于2023年4月3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唐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唐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收缴唐某某的赌资一千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3〕141号。
违法行为人徐某某于2023年4月3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徐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徐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五百元罚款的处罚,收缴徐某某的赌资一千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3〕142号。
违法行为人张某某于2023年4月3日因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张某某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给予张某某罚款五百元的处罚,并收缴赌博工具麻将桌一张、麻将牌272张、塑料牌80张。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3〕144号。
违法行为人王某于2023年4月6日因结伙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对王某结伙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给予王某行政拘留十日,并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3〕145号。
违法行为人汤某某于2023年4月6日因结伙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对汤某某结伙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给予汤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3〕146号。
违法行为人王某于2023年4月6日因结伙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王某结伙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给予王某行政拘留七日,并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3〕148号。
违法行为人周某某于2023年4月6日因结伙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对周某某结伙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给予周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3〕147号。
违法行为人乔某某于2023年4月6日因结伙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对乔某某结伙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给予乔某某行政拘留十三日,并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3〕149号。
违法行为人肖某于2023年4月7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肖某的殴打他人违法行为给予肖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3〕89号。
违法行为人丁某于2023年4月7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丁某的殴打他人违法行为给予丁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3〕88号。
违法行为人普某于2023年4月7日因侮辱他人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第二项之规定,对普航的侮辱违法行为给予普航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3〕90号。
违法行为人陈某某于2023年4月11日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对陈某某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行为给予陈某某行政拘留十三日的处罚,收缴陈某某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罂粟154株。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建兴)行罚决字〔2023〕14号。
违法行为人何某某于2023年4月11日因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一条第一款第一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何某某的非法种植毒品原植物违法行为给予何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收缴何某某非法种植的毒品原植物罂粟50株。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建兴)行罚决字〔2023〕13号。
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于2023年4月13日因结伙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一项之规定,对李某某结伙殴打他人的行为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500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3〕153号。
违法行为人余某于2023年4月14日因猥亵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四条之规定,对余某的猥亵违法行为给予余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3〕91号。
违法行为人杨某于2023年4月17日因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五十条第一款第二项,第二款之规定,对杨某阻碍执行职务的违法行为给予杨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治安)行罚决字〔2023〕20号。
违法行为人王某某于2023年4月19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十九条第一款、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第九十九条第一款第(一)项、第二款之规定,对王某某实施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驾驶摩托车以外的非营运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王某某行政拘留十二日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交警)行罚决字〔2023〕20号。
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于2023年4月19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李某某实施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交警)行罚决字〔2023〕19号。
违法行为人普某某于2023年4月19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普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普某某拘留五日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交警)行罚决字〔2023〕21号。
违法行为人刀某某于2023年4月19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刀某某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刀某某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交警)行罚决字〔2023〕22号。
违法行为人张某于2023年4月19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张某实施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张某拘留七日的行政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交警)行罚决字〔2023〕23号。
违法行为人邓某某于2023年4月12日因盗窃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对邓某某盗窃的违法行为给予邓某某行政拘留十二日的处罚,追缴其盗窃所得的费某某的身份证一张。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3〕152号。
违法行为人沐某某于2023年4月20日因非法携带管制器具和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六条之规定,对沐某某的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违法行为给予沐某某行政拘留二日的处罚,收缴沐某某的管制器具武士刀1把,对沐某某的殴打他人违法行为给予沐某某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对沐某某合并执行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3〕94号。
违法行为人龚某某于2023年4月20日因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龚某某的故意伤害违法行为给予龚某某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3〕98号。
违法行为人罗某某于2023年4月20日因非法携带管制器具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三十二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罗某某的非法携带管制器具违法行为给予罗某某警告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3〕95号。
违法行为人赵某某于2023年4月20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赵某某的殴打他人违法行为给予赵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3〕96号。
违法行为人毕某某于2023年4月20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毕某某的殴打他人违法行为给予毕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3〕97号。
违法行为人董某某于2023年4月20日因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董某某的寻衅滋事违法行为给予董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3〕10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