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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县公安局 2024年2月行政处罚信息公开 1、违法行为人赵某某于2023年1月22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赵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赵某某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4〕9号。 2、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于2023年1月23日因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李某某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刑侦)行罚决字〔2024〕3号。 3 、违法行为人普某于2024年1月23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普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普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扬武)行罚决字〔2024〕7号。 4、违法行为人张某某于2024年1月23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张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张某某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收缴张某某的赌资人民币50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扬武)行罚决字〔2024〕8号。 5、违法行为人范某于2024年1月23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范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范某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扬武)行罚决字〔2024〕9号。 6、违法行为人杨某某于2024年1月23日因非法出借电话卡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杨某某非法出借电话卡的违法行为给予杨某某罚款一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刑侦)行罚决字〔2024〕5号。 7、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于2024年1月23日因非法买卖电话卡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李某某非法买卖电话卡的违法行为给予李某某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刑侦)行罚决字〔2024〕6号。 8、违法行为人康某某于2024年1月23日因非法买卖电话卡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处罚法》第三十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七条、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康某某非法买卖电话卡的违法行为给予康某某罚款一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刑侦)行罚决字〔2024〕7号。 9、违法行为人陆某某于2024年1月24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陆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陆某某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交警)行罚决字〔2024〕4号。 10、违法行为人何某某于2024年1月24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何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何某某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治安)行罚决字〔2024〕5号。 11、违法行为人冯某某于2024年1月24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五项之规定,对冯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冯某某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治安)行罚决字〔2024〕6号。 12、违法行为人郭某某于2024年1月25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五项之规定,对郭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郭某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治安)行罚决字〔2024〕7号。 13、违法行为人李某于2024年1月25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五项之规定,对李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李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治安)行罚决字〔2024〕8号。 14、违法行为人杨某某于2024年1月25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杨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杨某某行政拘留四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治安)行罚决字〔2024〕9号。 15、违法行为人余某某于2024年1月25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余某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给予余某某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新化)行罚决字〔2024〕1号。 16、违法行为人王某某于2024年1月26日因非法买卖电话卡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王某某非法买卖电话卡的违法行为给予王某某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刑侦)行罚决字〔2024〕8号。 17、违法行为人普某某于2024年1月26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之规定,对普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普某某行政拘留六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水塘)行罚决字〔2024〕1号。 18、违法行为人余某某于2024年1月29日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余某某盗窃的违法行为给予余某某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4〕2号。 19、违法行为人张某某于2024年1月30日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一条第二款之规定,对张某某盗窃的违法行为给予张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追缴张某某违法所得的2条男士黑色运动束脚长裤退还被侵害人。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老厂)行罚决字〔2024〕1号。 20、违法行为人彭某于2024年1月30日因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彭某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给予彭某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水塘)行罚决字〔2024〕2号。 21、违法行为人罗某某于2024年1月30日因窝藏赃物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六十条第三项,《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六十条第五项之规定,对罗某某窝藏赃物的违法行为给予罗某某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4〕3号。 22、违法行为人阿某某于2024年1月30日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之规定,对阿某某盗窃的违法行为给予阿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追缴阿某某卖鸡所得的210元人民币。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4〕4号。 23、违法行为人蒋某彬于2024年1月30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蒋某彬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给予蒋某彬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扬武)行罚决字〔2024〕10号。 24、违法行为人蒋某明于2024年1月31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之规定,对蒋某明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给予蒋某明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扬武)行罚决字〔2024〕11号。 25、违法行为人蒋某先于2024年1月31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蒋某先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给予蒋某先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扬武)行罚决字〔2024〕12号。 26、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于2024年1月31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李某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给予李某某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扬武)行罚决字〔2024〕13号。 27、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于2024年1月31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李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交警)行罚决字〔2024〕5号。 28、违法行为人普某某于2024年1月31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普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普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交警)行罚决字〔2024〕6号。 29、违法行为人何某某于2024年1月31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何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何某某行政拘留七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交警)行罚决字〔2024〕7号。 30、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于2024年2月1日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第九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李某某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交警)行罚决字〔2024〕8号。 31、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于2024年2月2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李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四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4〕5号。 32、违法行为人陈某某于2024年2月3日因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陈某某殴打他人的违法行为给予陈某某罚款四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4〕6号。 33、违法行为人唐某于2024年2月3日因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唐某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给予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4〕7号。 34、违法行为人高某某于2024年2月4日因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高某某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的违法行为给予高某某罚款八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刑侦)行罚决字〔2024〕9号。 35、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于2024年2月4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李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六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4〕22号。 36、违法行为人杨某某于2024年2月4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杨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杨某某行政拘留七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4〕23号。
37、违法行为人任某某于2024年2月13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任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任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任某某的赌资人民币2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4〕27号。 38、违法行为人徐某某于2024年2月13日因赌博和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六条之规定,对徐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徐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对徐某某为赌博提供条件的违法行为给予徐某某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徐某某的扑克牌52张,合并执行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4〕28号。 39、违法行为人张某于2024年2月13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二十条第四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张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张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张某的赌资人民币2855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4〕29号。 40、违法行为人瞿某某于2024年2月13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二十条第四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瞿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瞿某某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瞿某某的赌资人民币45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4〕30号。 41、违法行为人高某于2024年2月13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高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高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收缴高某的赌资人民币51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4〕31号。 42、违法行为人刘某某于2024年2月13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刘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刘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收缴刘某某的赌资人民币600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4〕32号。 43、违法行为人滕某某于2024年2月13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二十条第四项、第十一条第一款之规定,对滕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滕某某行政拘留十二日,并处罚款五百元的处罚,收缴滕某某的赌资人民币7003元。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4〕33号。 44、违法行为人陈某某于2024年2月14日因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电话卡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陈某某非法出借银行账户、电话卡的违法行为给予陈某某行政拘留三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刑侦)行罚决字〔2024〕10号。 45、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于2024年2月14日因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对李某某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4〕9号。 46、违法行为人孙某某于2024年2月15日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孙某某盗窃的违法行为给予孙某某行政拘留五日的处罚,收缴孙某某的作案工具1支箭。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4〕36号。 47、违法行为人杨某某于2024年2月16日因盗窃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对杨某某盗窃的违法行为给予杨某某行政拘留十五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桂山)行罚决字〔2024〕37号。 48、违法行为人白某某于2024年2月16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白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白某某行政拘留五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4〕14号。 49、违法行为人周某某于2024年2月17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周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周某某行政拘留六日,并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4〕15号。 50、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于2024年2月18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李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六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扬武)行罚决字〔2024〕14号。 51、违法行为人朱某于2024年2月18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第二十条第四项之规定,对朱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朱某行政拘留九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扬武)行罚决字〔2024〕15号。 52、违法行为人张某于2024年2月19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张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张某行政拘留六日,并处罚款二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扬武)行罚决字〔2024〕16号。 53、违法行为人普某某于2024年2月19日因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普某某故意伤害的违法行为给予普某某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4〕17号。 54、违法行为人李某某于2024年2月19日因非法出租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电信网络诈骗法》第三十一条第一款、第四十四条、《公安机关办理行政案件程序规定》第一百五十九条第一款第四项之规定,对李某某非法出租银行账户、支付账户的违法行为给予李某某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刑侦)行罚决字〔2024〕13号。 55、违法行为人黄某某于2024年2月19日因寻衅滋事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二十六条第四项之规定,对黄某某寻衅滋事的行为给予黄某某行政拘留六日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4〕18号。 56、违法行为人高某某于2024年2月19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高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高某某行政拘留八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4〕19号。 57、违法行为人杨某某于2024年2月19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杨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杨某某行政拘留六日并处罚款三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4〕20号。 58、违法行为人赵某某于2024年2月19日因赌博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七十条、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赵某某赌博的违法行为给予赵某某行政拘留五日,并罚款四百元的处罚。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戛洒)行罚决字〔2024〕21号。 59、违法行为人普某某于2024年2月19日因殴打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违法行为,被新平县公安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第二款第二项、第十一条第一款、第十九条第四项之规定,对普某某殴打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违法行为给予普某某行政拘留十日的处罚,收缴普某某的1把弯刀。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新公(老厂)行罚决字〔2024〕3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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