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戛洒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成本调研报告 按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关于2019年重点价格改革任务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生活垃圾处理收费制度。按照补偿成本,合理收益的原则,制定和调整城市及建制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根据价格管理和成本监审有关规定和程序,我们对新平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美安城镇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戛洒镇生活垃圾处理成本进行了调查审核,现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戛洒镇镇区规划面积11.6平方公里,建成区面积约2.86平方公里,主要街道19条,镇区常住人口约1.9万人。镇区公共区域综合保洁面积为35.78万平方米,戛洒镇区环境卫生保洁、垃圾转运、园林绿化管护于2017年2月1日移交新平县美安城镇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承担作业管理,目前日产生生活垃圾约14吨/日。戛洒镇生活垃圾处理厂于2019年5月投入运行,按照目前运行成本测算,每吨垃圾热解综合处理成本约420元/吨,设备维护费20万元/年,年运行费用234.6万元。 二、成本核定的主要依据和程序 (一) 成本核定的主要依据 1、《中华人民共和国价格法》; 2、《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8号令); 3、《云南省定价成本监审目录》(云价成本〔2016〕165号); 4、《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工作规程》(云价成本〔2017〕155号)。 (二) 成本核定的主要程序 根据2019年重点价格改革任务的工作要求。经我局研究,决定制定县城市及建制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成立县城市及建制镇生活垃圾处理收费标准成本调研工作组。工作组对新平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美安城镇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戛洒生活垃圾处理成本进行实地成本调研,在对公司的基本运营中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等三个环节的成本费用、垃圾处理量等基本数据调查核实的基础上,对单位生活垃圾处理成本进行了审核(具体数据详见附表:戛洒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成本核定表)。 三、生活垃圾处理费成本核算范围和核算方法 (一)成本核算范围 根据《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8号令)和价格管理的有关规定,生活垃圾处理成本是指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中产生的直接工资(含工人保险)、专用材料费、专用燃油费、垃圾填埋(焚烧)专项支出、固定资产折旧费、其他费用(机械修理维护费及车辆保险)。 (二)单位生活垃圾处理费定价成本的核算方法 生活垃圾处理费定价总成本=事业支出合计+日常运营费用+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生活垃圾处理费定价单位成本=生活垃圾处理费定价总成本÷实际年垃圾清运处理量 (三)审核时间范围 对新平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美安城镇综合服务有限公司经营的戛洒镇生活垃圾处理成本2016年至2018年连续三年的成本和相关情况进行了调查审核。 四、成本费用审核情况 (一)戛洒镇生活垃圾处理成本核定遵循《政府制定价格成本监审办法》(国家发改委第8号令)第二十二条合法性、相关性、合理性的原则;按第二十三条的规定以新平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美安城镇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2016-2018年由有关部门审核的年度财务报告以及手续齐备的原始凭证及账册为基础。 (二)戛洒镇生活垃圾处理成本核算情况及理由。 1、职工薪酬。生活垃圾的收集、运输、处理环节的职工薪酬2016年为11620.00元、2017年为325981.08元、2018年为600043.20元。 2、专用材料费。专用材料费2016年为50645.00元、2017年为43207.40元、2018年为18956.71元,三年平均为37603.04元。 3、专用燃油费。专用燃油费2016年为106722.00元、2017年为201532.97元、2018年为185000.00元,三年平均为164418.32元。 4、固定资产折旧费。固定资产:垃圾清运车、垃圾收集箱、垃圾处理设备、垃圾焚烧厂土建工程,旧年限为10年、5年、10年、40年,残值率为5%进行核定。2016年至2018年固定资产折旧费三年平均核定为1236070.45元。 4、其他费用(车辆修理维护费与保险)。 2016年为263900.00元、2017年为68596.29元、2018年为96550.67元,三年平均核定为143015.65元。 四、成本核定结论 经核定的2016年至2018年生活垃圾处理成本和相关指标为: 2016年至2018年三年平均垃圾处理量为6008吨、核定处理成本为1907577.22元, 三年平均单位垃圾处理成本为316.95元/吨。 五、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 (一)本报告是根据新平城镇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美安城镇综合服务有限公司提供的2016-2018年会计资料做出的,其真实性、合法性由被该公司负责。 (二)参加本次监审的工作人员与被监审单位无任何利害关系。 (三)本报告仅为政府价格主管部门价格决策服务。其他任何单位和个人引用本报告内容,可能会出现由于核算指标等概念不同形成的误差,本报告制作单位不承担责任。 (四)凡使用本报告者均应妥善保管和慎重使用本报告。由于使用不妥或保管不善引起的纠纷或问题,责任自负。 (五)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附表:戛洒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成本核定表 成本监审机构负责人:王定周 (签字) 成本监审人员:王为萍 陈云西 新平县发展和改革局 二O一九年十月十二日
戛洒集镇生活垃圾处理费成本核定表.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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