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 你公司于2024年5月21日向本机关提出《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能源综合利用升级改造项目取水许可申请书》,本机关于2024年5月21日依法受理。经专家审查,该项目的申请条件及你提交的申请材料符合《新平县水利局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办事指南》中的有关规定,符合法定条件、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许可法》第三十八条第一款、《水行政许可实施办法》(水利部令第23号)第三十二条第(一)项和《取水许可和水资源费征收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60号)第十九条、《取水许可管理办法》(水利部令第34号)等有关规定,依据《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能源综合利用升级改造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书评审意见》,取水符合法定条件、标准,县水利局决定准予你公司能源综合利用升级改造项目取水许可的行政许可。主要审批意见如下: 一、取水地点:小河底河(大开门水文站对面),取水点高程1058m。 二、取水规模: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能源综合利用升级改造项目主要建设内容为:淘汰现有3套中温中压发电机组,新建1套110MW煤气发电机组、1套10MW饱和蒸汽凝汽式汽轮发电机组,配套1座20万m3高炉煤气柜及其他配套辅助设施。取水量为6120m3/d,223.38万m3/a,设计供水保证率选取P=90%。 三、取水用途:工业用水。 四、许可水量:年取水量不超过223.38万m3。 五、最小下泄流量:基本同意生态用水量按多年平均径流量的10%计,小河底河(大开门水文站对面)取水断面生态下泄流量为1468万m3。 六、退水要求:能源综合利用升级改造项目生产废水不外排全部回收循环利用。 七、取水合理性:项目建设符合现行的国家产业政策,至2025年新平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为1.65亿m3。根据玉溪市水资源公报,新平县2022年用水量为1.6462亿m³,项目取水量为223.38万m³,本项目取水量后用水总量在新平县用水总量控制指标内。 八、计量设施:供水设施须安装合格计量设备并接入在线计量接收平台。 九、核发取水许可证事项:该项目投入运行前,尽快安装计量设施报送县水利局,经县水利局组织验收后核发取水许可证。 十、其他 (一)特殊情况下,你单位应当服从当地政府及县水利局依法作出的限制取水决定。 (二)建设项目中取水事项有较大变更的,建设单位应当重新进行建设项目水资源论证,并重新向原审批机关申请取水。 (三)未尽事宜请按本项目水资源论证报告表审查意见的措施与建议执行。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利局 2024年5月2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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