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印发《新平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 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新单位: 《新平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已经县委、县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新平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 (2022—2024年) 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工作要求,着力打造一流营商环境,努力推动新平高质量跨越式发展,按照《玉溪市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文件精神,特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总体要求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及省第十一次党代会、市第六次党代会精神,以激发市场主体活力、稳定产业链供应链为目标,以市场主体发展需求和群众办事需求为导向,加快“数字新平”建设和“信用新平”建设,全面提升投资环境、政务环境、市场环境、创新环境、法治环境、人文环境,着力构建一个与新平发展阶段相适应、与产业特色相匹配的营商环境,力争3年实现全面提升并与全市同步进入全国一流水平。 (二)工作要求 坚持用户思维、问题导向。以企业评价为第一评价,以市场主体感受为第一感受,聚焦市场主体和群众高频办理的事项,以高效办成一件事为目标,每年推进一批重点改革事项,切实解决市场主体和群众办事的堵点、痛点、难点。 坚持全局谋划、重点突破。按照“立足实际,适当超前”原则做好顶层设计,注重营商环境的系统性、整体性、协同性。强化各项改革协同推进,推动各项政策深度叠加、创新举措有机融合,率先在服务便利度等关键环节有所突破。 坚持对标先进、争创一流。以“跳起来”优化营商环境的思路和“追赶跟跑”的姿态,以国内先进地区为标杆,从思想理念上提升,从体制机制上创新,从方法路径上突破。 坚持示范带动、以评促优。积极挖掘典型经验做法,总结提炼形成示范,复制推广创新措施。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风向标作用,以评促改、以改促优,推动全县营商环境持续优化。 (三)行动目标 2022年行动目标——攻坚突破。对标省内先进地区,实施重点领域攻坚,在市场主体准入准营、投资建设、融资信贷、生产运营和退出等环节,集中解决一批堵点、难点问题,推动企业满意度持续提升。在市营商环境评价中,确保4个以上指标进入全市前3,其它指标不低于全市前6,力争18项指标争先进位。 2023年行动目标——全面提升。对标国内先进地区,全力实施跨部门流程再造,大力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快享,整体提升营商环境水平,全县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便利化营商环境初具雏形。在市营商环境评价中,综合成绩进入全市第一方阵,各项指标排名全市前列,5个以上指标进入全市标杆前列。 2024年行动目标——争创一流。围绕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服务,实施一批突破性的改革举措,全面提升营商环境数字化便利化水平,推动营商环境体制机制更加成熟定型。各项指标继续保持全市前列,市级营商环境评价成绩在“良好”以上、力争“优秀”。 二、主要任务 (一)加快“信用新平”建设 1.提高信用信息归集共享。依托全国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云南玉溪),按照国家确定的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共享清单,全面及时归集涉企信用信息,以中小微企业融资业务需求为导向,在依法依规、确保信息安全的前提下,稳步扩大信息共享范围。 2.提升信用惠民便企质效。落实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机制,强化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运用,为金融机构实施贷前贷中贷后信用管理等提供便利。拓展“信易+”应用场景,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领域推广应用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3.提升城市信用监测排名。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医疗等重点领域推广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持续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治理和开展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持续拓展企业信用修复培训覆盖面。 (二)推进“数字新平”建设 4.扩大政务数据汇聚范围。配合上级推进省市间、部门间数据平台建设,建立政务数据汇聚保障机制和基础数据更新联动机制。全面关联企业各类常用电子证照等相关信息,分领域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智能速办”。 5.扩大电子凭证应用范围。配合上级推动超过15项企业电子证照在企业登记、工程建设、纳税缴费等领域充分应用,每类电子证照推广不少于2个应用场景。推广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用户专属空间,推进电子证照扫码亮证、一键授权、一键复用等“免证办”应用。探索涉企信息“最多报一次”,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所需信息免填写、纸质材料免提交。 6.扩大智慧服务覆盖范围。配合上级启动“e如意”综合自助服务终端建设工作。推进“刷脸可办”,推动政务服务“免证办理”。推动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拓宽“不见面审批”渠道。 (三)实施投资环境提升行动 7.提升项目要素保障水平。加强基础设施、用地、融资、用能等要素服务保障。探索工业项目“标准地”出让工作,开展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供应。支持市场主体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依法依规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土地利用强度、增加容积率。鼓励产业项目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使用土地。企业利用自有的存量和闲置土地、厂房、仓库等改造升级传统工业及兴办先进制造、生产性及高科技服务业、创业创新平台等国家支持的新产业、新业态建设项目的,实行按照原用途和土地权利类型使用土地的过渡期政策。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按照国家和省市规定做好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市调剂相关工作。2022—2024年,全县重大建设项目用地应保尽保、优先保障。 8.提升获得信贷质效。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流向民营小微企业。推广应用中征应收账款融资服务平台,支持中小企业获得融资。用好融资担保体系建设专项资金补助政策,引导融资担保公司聚焦支小支农业务。持续完善重大项目融资对接工作机制和金融服务专家库制,加强首贷服务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巩固完善“银税互动”成果。2022—2024年,全县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增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户数、金额不少于80%。 9.加强获得用电用水用气服务。优化用电服务,压减用电整装时间,减少停电时间和停电次数,实现报装、查询、缴费等业务“全程网办”。2022—2024年全县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并持续压减时间。优化用水、用气服务,加快政企协同用水用气平台建设,推进电水气网一站式联合报装,加快政企协同用水用气平台建设,实行市政设施外线接入工程城市道路及绿地占用、挖掘和临时性占道施工集中勘测、联合审批,2022年、2023年、2024年市场主体用户用水、用气报装时间分别压缩至8个和8个、5个和6个、3个和4个工作日。 10.大力推进产业园区建设。加快推进低碳绿色园区建设,努力将园区打造成为全省现代矿冶业集聚发展平台、全省经济增长极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加强园区融资服务,推进园区企业与金融机构深度合作。按规定对成功上市和在新三板、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园区企业给予财政支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建设。深化园区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园区服务质量和效率。2022—2024年,园区服务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 11.推进制造业全产业链建设。以机制创新为驱动,坚持大抓产业、主抓工业、狠抓制造业的发展思路,聚力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加快提升制造业产业链水平和竞争力,打造一批具有特色优势、具有突出影响力的产业集群、产业基地、产业标杆、龙头企业和拳头产品,推动形成1个百亿级、2个10亿级产业发展格局。 (四)实施政务环境提升行动 12.推动惠企政策直达。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利企便民政策措施,定期更新公布惠企政策清单,创新政策解读方式,扩大知晓渠道。做好全省统一惠企政策申报系统的推广应用,逐步实现“一库汇聚、一键申报”,推动“免申即享”。 13.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按照“五级十二同”要求,规范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与权责清单联动调整工作。2022年公布市、县两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2024年全面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14.推进行政审批集成改革。从市场主体和群众“办成一件事”角度出发,开展高频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梳理,按照“成熟一件、实施一件”的原则,分批分类推出一批跨部门联办、多事项集成的“一件事一次办”场景应用。2022年梳理公布集成化办理事项清单,2023年分批次推出企业和个人集成化办理事项,2024年实现高频事项全覆盖。 15.提升网上政务服务便利度。持续推广运用全省一体化政务服务平台,推进各部门业务系统对接打通,全面实现“一次登录、全省通办”。推广运用全省统一的政务服务移动端总门户,推动政务服务事项实现“掌上办”。推广运用全省政务服务数据资源中心,加快推进政务服务数据跨层级、跨地域、跨系统、跨部门、跨业务的有序流通和共享。加快推动电子证照、电子证明、电子印章、电子签名、电子档案等推广应用和互通互认,推动电子凭证在政务服务高频事项全覆盖。2022年、2023年、2024年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全程网办率分别达97%和85%、98%和90%、100%和95%以上。 16.深化政务服务满意度评价。推进各有关部门业务系统与“好差评”系统全面对接,确保服务窗口和渠道全覆盖,实现现场服务“一次一评”、网上服务“一事一评”。探索推广“好差评”非现场评价,引导企业和群众参与线上评价或离场评价。健全“差评”问题和投诉问题调查核实、整改、反馈和监督机制,推进评价和回复公开。2022年、2023年、2024年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好评率分别达到97%、98%、99%,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保持100%。 (五)实施市场环境提升行动 17.着力促进市场主体倍增。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深入推进“证照分离”改革全覆盖,着力破解“准入不准营”问题。探索推进“一业一证”、“一企一证”、“证照联办”等行政审批制度改革。深化“一照多址”改革,实现市场主体可以登记一个或者多个经营场所。完善市场主体培育引进政策措施,推动市场主体多起来、大起来、活起来、强起来。2022—2024年,全县市场主体数量年均增长12%以上。 18.优化投资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优化升级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和工程建设项目审批管理系统,实现投资项目、工程建设项目网上统一报件、单一平台审批、审批信息共享。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流程,实现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各审批阶段“一家牵头、并联审批、限时办结”。推进“多测合一”改革,分阶段整合测绘测量事项,实行“一次委托、联合测绘、成果共享”。推进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改革,探索社会投资小型低风险项目“全承诺、拿地即开工”。优化政府投资项目立项程序,提高审批效率。2022—2024年,全县工程建设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50个工作日并持续压减时间。 19.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全面实施“互联网+不动产登记”,开通不动产登记线上缴费服务,提供不动产登记信息网上查询和现场自助查询服务,实行不动产登记、交易和缴税并行办理。推动不动产登记业务进驻政务服务大厅,实行不动产登记和水电气过户同步办理,探索建立户口迁移联动办理机制。推广新增国有建设用地“交地即交证”、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改革。2022—2024年推行不动产登记当日受理当日办结。 20. 提升公共资源交易透明度。推动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与相关部门系统互联互通和信息共享,加快推进发布招标公告公示、下载招标文件、提交投标文件、开标、评标、导议澄清补正,合同签订、文件归档等全流程电子化。《云南省公共资源交易目录》内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实现“应进必进”。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监管,制定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管权责清单并向社会公开,提升监管平台自动预警、辅助投诉处理和围标串标行为查处效能。2022—2024年,全县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率保持在96%以上。 21.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持续清理政府采购领域妨碍公平竞争的规定和做法,动态更新并公布政府采购制度文件目录清单。全面公开政府采购意向,推动政府采购与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信息共享。探索采购合同预付款制度,推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推进政府采购交易电子化,规范电子卖场交易规则。2022年、2023年、2024年全县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率分别达72%、82%、92%以上。 22.提升招标投标透明度。持续进行制度清理,破除地方保护、所有制歧视等制度,动态更新招标投标管理制度目录清单并及时向社会公布。持续推进电子招标投标平台整合共享,完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大力推行在线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加强招标投标全链条监管,做好招标投标投诉举报受理、调查处理、反馈工作。2022—2024年,全县在线开标率保持在96%以上。 23.进一步优化纳税服务。拓展“非接触式”办税服务,大力推广应用电子税务局和“一部手机办税费”系统,推动7×24小时自助办税厅全覆盖,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100%网上办理,主要涉税业务100%“一网通办”。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文件,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市场主体应享尽享。2022—2024年纳税时间分别在全省纳税时间总体目标的基础上再压缩5%。 24. 提升交通与物流便利度。加强多式联运物流网建设,推进多式联运并行发展。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持续推动ETC (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发展应用。2022—2024年,全县交通物流成本持续降低。 (六)实施创新环境提升行动 25.加大企业人才引育和服务力度。聚焦重点产业链和“链主”企业发展需求,定期发布产业急密紧缺人才目录,持续抓好“广聚贤才·共创滇峰”“云南人才周”“彩云英才荟”等引才品牌建设。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园区、企业联合办学自主培养人才,鼓励企业积极引育人才。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监测平台建设,提高劳动力市场监管和服务能力。2022—2024年,全县累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名以上。 26.提升创新创业活力。积极与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联动,推广服务科技型企业融资的科技金融产品,提升科技金融服务水平。加快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加大对新获认定的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的补助资金支持。围绕重点领域组建一批技术创新平台,引领带动重点产业和区域实现创新发展。 (七)实施法治环境提升行动 27.提升监管执法水平。加强食品、药品、建筑工程、交通、应急、特种设备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监管,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执行各领域监管免罚清单。2022年健全完善联合监管,2023年重点完善智慧监管,2024年实现县级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监管全覆盖。 28.强化合法权益保护机制。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推进公平性竞争审查全覆盖,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畅通中小投资者维权渠道和纠纷多元化解渠道,妥善处理涉中小投资者案件。 29.提升商事审判执行质效。畅通多种立案服务渠道,大力推行诉前调解、繁简分流、速裁快办,完善送达地址确认、委托送达、电子送达,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2022—2024年全县合同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一审不超过180天。 30.提高企业破产办理便利度。完善企业破产府院协调联动机制,推进破产案件协同办理。完善破产审判工作机制,推进执行转破产,推行破产案件繁简分流。探索开展破产预重整机制建设,依法支持市场化债务重组,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推动企业再生。2022—2024年,全县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且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的破产案件180天内审结并持续压减时间。 31.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加强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作,实施植物新品种创新工程,充分发挥版权服务工作站(示范园区)作用,做好版权作品登记服务、指导工作,加快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 32.加强涉企法律服务工作。把打造法治营商环境纳入“法治新平”建设,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持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专业、优质的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推进涉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联动。加强中小企业融资贷款公证服务。 33.建立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定期对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依法对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大型企业支付中小企业款项情况实施审计监督。建立通报批评机制,定期发布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偿率排序情况。探索实施惩戒措施,对新增拖欠严重、处理企业投诉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启动追责问责。2022年持续推进清理拖欠工作,2023年开展清理拖欠工作专项检查,2024年开展清理拖欠工作“回头看”。 (八)实施人文环境提升行动 34.着力构建亲清政商关系。健全完善各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外资企业等工作机制,加强与企业的常态化联系。推行投资建设重大项目全程服务保障工作机制,依托各级政务服务大厅设置专门服务窗口,提供协同、高效、便捷的全流程审批服务。认真落实《云南省构建亲清政商关系行为清单》,规范政商交往行为。2022—2024年,全县政商亲近度、政府诚信度、政务透明度、企业社会责任履行度逐年提高。 35.打造宜居宜业良好环境。强化教育保障服务,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入学保障机制,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方式就近入学。对于引进的高层次人才,按照有关规定落实子女就学教育优待政策。2022—2024年,全县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含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的比例不低于90%并持续提升。强化医疗卫生服务,加大异地就医医保报销力度,为外来务工人员就医提供更多便利。2022年、2023年、2024年全县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分别达65%、68%、70%以上。强化公共文化服务,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2022—2024年,全县企业文化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强化城市功能建设,完善交通、住房、生态、景观、公共空间等城市功能,提供高品质公共服务,以城市品质引人,着力打造最优的宜居宜业环境。2022—2024年,城市吸引力和竞争力全面提升。 三、工作机制 (一)健全对标先进提升机制。紧密跟踪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及改革要求,持续对标先进地区创新实践,对标最高标准、最好水平,结合本部门实际,每年推出一批针对性强、具有示范引领效应的改革硬举措,动态形成年度重点任务和工作目标。 (二)健全政策形成机制。改进政企沟通方式,通过一线调研、大数据分析等多种方式,实时监测市场主体需求,及时作出政策响应,转变政府政策供给理念,实现从供给导向到市场主体需求导向的转变。 (三)健全问题发现反馈机制。持续完善营商环境问卷调查平台,实时线上线下收集市场主体意见建议,定期梳理下发整改落实。持续完善营商环境投诉举报平台,24小时接受企业和群众的投诉举报,全程网上跟踪办理,做到投诉举报件件有回复、件件有落实。创新市场主体全生命周期活动监测和问题发现机制,无感化采集市场准入、投资建设、融资信贷、生产运营、退出市场全流程中的痛点、堵点、难点问题,及时推动问题解决。 (四)健全激励自主创新机制。大力推行“典型引路法”,鼓励各部门结合实际大胆探索,着力推动制度创新,持续提升政府治理能力和服务水平,形成一批可复制可推广的经验做法,积极探索打造一流营商环境新路子。 四、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成立由县委书记、县长任双组长,各相关县级领导分工负责的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8个专项组,建立县政府分管领导指标负责制。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县发展改革局,负责处理日常事务,及时协调解决问题。各专项组按年度研究细化具体目标、工作计划、实施方案,制定任务清单,明确时限要求,确保责任到人。 (二)强化部门职责。各重点指标牵头单位要强化主体责任,纵向衔接市级对口部门,横向组织县级相关配合单位,加强改革创新和配套政策制定,建立一项指标对应一个工作方案、一套工作机制、一批创新成果的“三个一”工作机制,形成齐抓共管、整体推进的工作格局,确保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三)严格督查评价。认真落实“一线工作法”,建立常态化工作机制,推动政策落地和系统优化。对重点任务每年组织开展一次联合督查,确保任务举措落地见效。每年选择一批任务举措,委托第三方对实施效果和企业满意度开展评估。对标国家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持续完善符合新平实际的县级营商环境评价指标体系和评价机制,以评促建、以评促改、以评促优。 (四)动员社会参与。牢固树立“人人都是营商环境、事事关乎营商环境”的意识,建立健全营商环境社会监督机制,动员全社会各行各业行动起来,从我做起,从小事做起,共同营造良好的营商环境,形成全社会参与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良好氛围。 (五)全面宣传推介。全面开展营商环境政策宣传解读,多渠道、多形式、多层次、常态化组织优化营商环境主题宣传活动。将营商环境宣传推介纳入全县宣传工作重点,加大对典型案例和先进事迹的宣传报道力度。总结提炼各地区打造一流营商环境的典型经验,集中展示营商环境改革成效,营造浓厚舆论宣传氛围。 附件:新平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重点任务清单
附件 新平县打造一流营商环境三年行动计划(2022—2024年) 重点任务清单 行动计划 | 重点任务 | 主要措施 | 牵头单位 | 责任单位 | (一)加快“信用新平”建设 | 1.提高信用信息归集共享 | 以中小微企业融资业务需求为导向按照国家确定的信用信息基础目录和共享清单,全面及时归集涉企信用信息。 | 县发展改革局 | 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玉溪市住房公积金中心新平管理部、县税务局、县人民法院、中国人民银行新平县支行等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2.提升信用惠民质效 | 拓展“信易+”应用场景,在政府采购、招标投标、行政审批、市场准入、资质审核等领域推广应用公共信用信息报告。 | 县财政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县农业农村局、县市场监管局、县水利局、县政务服务局、县应急局、中国人民银行新平县支行等县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落实市场主体信用风险分类机制,强化公共信用综合评价结果运用,为金融机构实施贷前贷中贷后信用管理等提供便利。 | 3.提升城市信用监测排名 | 在工程建设、交通运输、医疗等重点领域推广市场主体信用承诺制度,持续开展政府机构失信问题治理和开展信用领域突出问题专项治理,持续拓展企业信用修复培训覆盖面。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卫生健康局等县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二)推进“数字新平”建设 | 4.扩大政务数据汇聚范围 | 配合上级推进省市间、部门间数据平台建设,建立政务数据汇聚保障机制和基础数据更新联动机制。全面关联企业各类常用电子证照等相关信息,分领域推进高频政务服务事项“智能速办”。 | 县委网信办 | 县政务服务局、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等县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5.扩大电子凭证应用范围 | 配合上级推动超过15项企业电子证照在企业登记、工程建设、纳税缴费等领域充分应用,每类电子证照推广不少于2个应用场景。推广电子证照社会化应用,依托全省政务服务平台建设用户专属空间,推进电子证照扫码亮证、一键授权、一键复用等“免证办”应用。探索涉企信息“最多报一次”,推动高频政务服务事项办理所需信息免填写、纸质材料免提交。 | 县政务服务局 | 县发展改革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商务局、县卫生健康局、县应急局、县市场监管局、县医保局、县税务局等部门和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6.扩大智慧服务覆盖范围 | 配合上级启动“e如意”综合自助服务终端建设工作。推进“刷脸可办”,推动政务服务“免证办理”。推动人工智能等新一代信息技术在政务服务领域应用,拓宽“不见面审批”渠道。 | 县市场监管局、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等县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三)实施投资环境提升行动 | 7.提高要素保障水平 | 围绕项目用地、用林、环评、用能、融资等要素保障,切实推动项目问题解决。探索开展新增工业用地“标准地”出让。支持市场主体在符合规划、不改变用途的前提下,依法依规提高现有工业用地土地利用强度、增加容积率。鼓励产业项目采取长期租赁、先租后让、租让结合、弹性年期出让等方式使用土地。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按照国家和省规定做好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节余指标跨省市调剂相关工作。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林草局、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县发展改革局、县财政局(金融办)等县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三)实施投资环境提升行动 | 8.提升获得信贷质效 | 综合运用再贷款、再贴现、普惠小微贷款支持等货币政策工具,引导更多金融资源支持流向民营小微企业发展。持续完善重大项目融资对接工作机制和金融服务专家库制,加强首贷服务中心建设与运行管理,巩固完善“银税互动”成果。引导融资担保公司聚集支小支农业务。2022—2024年全县政策性融资担保机构新增小微企业和“三农”融资担保户数、金额不少于80%。 | 县财政局(县金融办) | 中国人民银行新平县支行、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县税务局等县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9.加强获得用电用气用水服务 | 深化政务与电水气网接入联动机制,探索对满足接电条件的地块开展“电力预装”服务,实现“拿地即用电”。2022—2024年实行“三零”服务的低压非居民用户全过程办电时间压缩至15个工作日以内并持续压减。 | 玉溪新平供电局 | 县发展改革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县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推进电水气网一站式联合报装,加快政企协同用水用气平台建设,实行市政设施外线接入工程城市道路及绿地占用、挖掘和临时性占道施工集中勘测、联合审批,2022年、2023年、2024年市场主体用户用水、用气报装时间分别压缩至8个和8个、5个和6个、3个和4个工作日。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县城市管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公安局、县自然资源局等县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三)实施投资环境提升行动 | 10.大力推进产业园区建设 | 加快推进低碳绿色园区建设,努力将园区打造成为全省现代矿冶业集聚发展平台、全省经济增长极和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加强园区融资服务,推进园区企业与金融机构深度合作。按规定对成功上市和在新三板、省股权交易中心挂牌的园区企业给予财政支持,积极引导社会资本参与园区建设。深化园区体制机制改革,进一步提高园区服务质量和效率。2022—2024年,园区服务便利化水平持续提升。 | 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 | 云南新平产业园区管委会、县财政局(县金融办)等县直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11.推进制造业全产业链建设 | 以机制创新为驱动,坚持大抓产业、主抓工业、狠抓制造业的发展思路,聚力打好产业基础高级化、产业链现代化攻坚战,加快提升制造业产业链水平和竞争力,打造一批具有特色优势、具有突出影响力的产业集群、产业基地、产业标杆、龙头企业和拳头产品,推动形成1个百亿级、2个10亿级产业发展格局。 | 云南新平产业园区管委会 | (四)实施政务环境提升行动 | 12.推动惠企政策直达 | 全面贯彻落实国家和省、市、县利企便民政策措施,定期更新公布惠企政策清单,创新政策解读方式,扩大知晓渠道。做好全省统一惠企政策申报系统的推广应用,逐步实现“一库汇聚、一键申报”,推动“免申即享”。 | 县优化营商环境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四)实施政务环境提升行动 | 13.推进政务服务标准化 | 按照“五级十二同”要求,规范编制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和行政许可事项清单,做好政务服务事项基本目录与权责清单联动调整工作。2022年公布县级行政许可事项清单,2023年推进政务服务事项标准化规范化便利化,2024年全面实现同一事项在不同地区和层级同要素管理、同标准办理。 | 县政务服务局 | 县优化营商环境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14.推进行政审批集成改革 | 从市场主体和群众“办成一件事”角度出发,开展高频政务服务事项“颗粒化”梳理,分批分类推出一批跨部门联办、多事项集成的“一件事一次办”场景应用。2022年梳理公布集成化办理事项清单,2023年分批次推出企业和个人集成化办理事项,2024年实现高频事项全覆盖。 | 15.提升网上政务服务便利度 | 推进政务服务大厅标准化建设,提升“综合窗口”和“办不成事”反映窗口服务便利度,加快“一网通办”,统一线上“一件事”办理入口,实现线上线下同标准、无差别办理。2022年、2023年、2024年全县政务服务事项网上可办率、全程网办率分别达到97%和85%、98%和90%、100%和95%以上。 | (四)实施政务环境提升行动 | 16.深化政务服务满意度评价 | 推进各部门业务系统、政务服务实体大厅业务系统与“好差评”系统全面对接,建立政务服务“一次一评”“一事一评”工作规范,探索推广“好差评”非现场评价,健全“差评”问题和投诉问题调查反馈机制。2022—2024年,全县政务服务事项好评率分别达到97%、98%、99%,实名“差评”回访整改率保持100%。 | 县政务服务局 | 县优化营商环境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五)实施市场环境提升行动 | 17.培育支持市场主体 | 放宽市场准入准营门槛,深化“证照分离”“一照多址”、探索“一业一证”“一企一证”等改革。推进市场主体培育提升工程,用好新平县市场主体培育协同暨大数据应用平台,抓好“个转企”和“四上”企业培育。2022—2024年全县市场主体数量年均增长12%以上。 | 县市场监管局 | 18.优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 | 持续优化立项用地规划许可、工程建设许可、施工许可、竣工验收等审批流程,推进施工图审查、“多测合一”、企业投资项目承诺制等改革,在工业园区以及其他有条件的区域组织开展区域评估。2022年、2023年、2024年项目全流程审批时间不超过50个工作日并持续压减。 | 县住房城乡建设局 | 县发展改革局、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县自然资源局、县民宗局、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水利局、县文化和旅游局、县应急局、县林草局、县政务服务局、县气象局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19.提升不动产登记便利度 | 全面推进“互联网+不动产登记”,推进新增国有建设用地“交地即交证”和新建商品房“交房即交证”、预告登记改革,拓展不动产登记电子化收缴与电子票据一体化扫码支付服务,推广不动产登记和水电气过户同步办理。2022—2024年推行不动产登记当日受理当日办结。 | 县自然资源局 | 县优化营商环境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五)实施市场环境提升行动 | 20.提高公共资源交易透明度 | 加强公共资源交易全流程监管,制定公共资源交易领域监管权责清单并向全社会公开,推进公共交易场所和交易服务标准化建设,推动公共资源电子交易系统迭代升级,2022—2024年公共资源交易电子化率达到96%以上。 | 县政务服务局 | 县优化营商环境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21.提升政府采购透明度 | 推动政府采购合同融资贷款,全面公开政府采购意向,推进政府采购交易电子化,推广完善政府采购限额标准以下服务市场。2022年、2023年、2024年全市政府采购意向公开率达到72%、82%、92%以上。 | 县财政局 | 22.规范招标投标活动 | 清除招投标领域对外地企业设置的隐性门槛和壁垒。完善电子招标投标交易规则,大力推行在线开标、远程异地评标。加强招标投标事中事后监管,持续开展工程建设项目招标投标“应进必进”专项整治。2022—2024年全市在线开标率达到96%以上。 | 县发展改革局 | 23.优化办税服务 | 拓展“非接触式”办税服务,大力推广应用电子税务局和“一部手机办税费”系统,推动7×24小时自助办税厅全覆盖,实现主要涉税服务事项100%网上办理,主要涉税业务100%“一网通办”。认真落实减税降费政策文件,确保减税降费政策市场主体应享尽享。2022—2024年纳税时间分别在全省纳税时间总体目标的基础上再压缩5%。 | 县税务局 | 县财政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自然资源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五)实施市场环境提升行动 | 24.提升交通物流便利度 | 加强多式联运物流网建设,推进多式联运并行发展。认真落实鲜活农产品运输绿色通道政策,对整车合法装载运输全国统一的《鲜活农产品品种目录》内产品的车辆免收车辆通行费。全面推广高速公路差异化收费,持续推动ETC(电子不停车收费系统)发展应用。2022—2024年,全县交通物流成本持续降低。 | 县交通运输局 | 县商务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六)实施创新环境提升行动 | 25.加大企业人才引育和服务力度 | 聚焦重点产业链和“链主”企业发展需求,定期发布产业急密紧缺人才目录,持续抓好“广聚贤才·共创滇峰”、“云南人才周”、“彩云英才荟”等引才品牌建设。支持高校、科研院所与园区、企业联合办学自主培养人才,鼓励企业积极引育人才。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加强就业监测平台建设,提高劳动力市场监管和服务能力。2022—2024年,全县累计引进急需紧缺人才2名以上。 | 县教育体育局 | 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26.提升创新创业活跃度 | 积极与银行、担保等金融机构联动,推广服务科技型企业融资的科技金融产品,提升科技金融服务水平。加快创新创业平台建设,加大对新获认定的孵化器、大学科技园、众创空间、星创天地的补助资金支持。围绕重点领域组建一批技术创新平台,引领带动重点产业和区域实现创新发展。 | 县财政局(县金融办) | 县优化营商环境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七)实施法治环境提升行动 | 27.提升监管执法水平 | 加强食品、药品、建筑工程、交通、应急、特种设备等特殊行业、重点领域监管,强化日常监管和执法巡查。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市场监管局、县政务服务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应急局等各行政执法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对新技术、新产业、新业态、新模式等实行包容审慎监管,执行各领域监管免罚清单。2022年健全完善联合监管,2023年重点完善智慧监管,2024年实现县级部门行政许可事项监管全覆盖。 | 县司法局 | 28.强化合法权益保护机制 | 严格执行全国统一的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 | 县发展改革局 | 县优化营商环境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全面落实外商投资准入前国民待遇加负面清单管理制度。 | 县投资促进局 | 推进公平性竞争审查全覆盖,加强反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管执法。 | 县市场监管局 | 畅通中小投资者维权渠道和纠纷多元化解渠道,妥善处理涉中小投资者案件。 | 县人民法院 | 29.提升商事审判执行质效 | 畅通多种立案服务渠道,大力推行诉前调解、繁简分流、速裁快办,完善送达地址确认、委托送达、电子送达,健全诉调对接工作机制。2022—2024年全市合同案件平均审理天数一审不超过180天。 | (七)实施法治环境提升行动 | 30.提高破产办理便利度 | 完善企业破产“府院联动”机制,推进执行转破产,探索开展破产预重整机制建设,依法支持市场化债务重组,综合运用重整、和解等手段推动企业再生。2022—2024年全县对债权债务关系明确且债务人财产状况清楚的破产案件180天内审结并持续压减时间。 | 县人民法院 | 县市场监管局、县司法局、县民政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31.加强知识产权保护 | 加强高价值知识产权培育工作,实施植物新品种创新工程,充分发挥版权服务工作站(示范园区)作用,做好版权作品登记服务、指导工作,加快推进商标品牌建设和地理标志运用促进工程。 | 县市场监管局 | 县委宣传部、县农业农村局、县林草局等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32.强化涉企法律服务 | 把打造法治营商环境纳入“法治新平”建设,深入开展“法律六进”活动。持续完善公共法律服务,为中小企业提供便捷、专业、优质的全生命周期法律服务。推进涉商人民调解与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效联动。加强中小企业融资贷款公证服务。 | 县司法局 | 县优化营商环境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33.建立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长效机制 | 定期对支付中小企业款项工作进行监督检查,发布清理拖欠中小企业账款清偿率排序情况。探索实施惩戒措施,对新增拖欠严重、处理企业投诉不力造成不良影响的启动追责问责。2022年持续推进清理拖欠工作。2023年开展清理拖欠工作专项检查。2024年开展清理拖欠工作“回头看”。 | 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 | 清理拖欠民营企业中小企业账款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 | (八)实施人文环境提升行动 | 34.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 健全完善各级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中小企业、外资企业常态化工作机制,加强与企业的常态化联系。 | 县工业科技和信息化局 | 县优化营商环境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35.打造宜居宜业良好环境 | 建立以居住证为主要依据的义务教育入学保障机制,推进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或以政府购买民办学位方式就近入学、入托。2022—2024年,全县随迁子女在公办学校接受义务教育(含政府购买民办学校学位)的比例不低于90%并持续提升。 | 县教育体育局 | 强化医疗卫生服务,加大异地就医医保报销力度,为外来务工人员就医提供更多便利。2022—2024年,全县跨省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率分别达65%、68%、70%以上。 | 县卫生健康局 | 县医保局等有关部门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强化公共文化服务,完善公共文化服务设施,推动公共文化服务进社区、进园区、进企业。2022—2024年,全县企业文化服务能力不断增强。强化城市功能建设,完善交通、住房、生态、景观、公共空间等城市功能,提供高品质公共服务,以城市品质引人,着力打造最优的宜居宜业环境。2022—2024年,城市吸引力和竞争力全面提升。 | 县文化和旅游局 | 县优化营商环境成员单位按照职责分工负责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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