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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部分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中央转移支付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建立健全生态环境基本制度。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全县地方性生态环境政策、规划并组织实施,根据地方立法权限,代起草有关地方性法规和政府规章草案。会同有关部门编制并监督实施全县重点区域、流域、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规划和水功能区划,组织拟订地方性生态环境标准,制定地方性生态环境技术规范。 2.负责重大生态环境问题的统筹协调和监督管理。牵头协调重大环境污染事故和生态破坏事件的调查处理,指导协调重大突发环境事件的应急、预警工作,牵头指导全县实施生态环境损害赔偿制度,协调解决有关跨区域环境污染纠纷,统筹协调全县重点区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工作。 3.负责监督管理全县减排目标的落实。组织制定各类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并监督实施,确定大气、水等纳污能力,提出实施总量控制的污染物名称和控制指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目标责任制。 4.负责环境污染防治监督管理。制定大气、水、土壤、噪声、光、恶臭、固体废物、化学品、机动车等的污染防治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监督管理饮用水水源地生态环境保护工作,组织指导城乡生态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监督指导农业面源污染治理工作。监督指导区域大气环境保护工作,组织实施区域大气污染联防联控协作机制。 5.指导协调和监督生态保护修复工作。组织编制生态保护规划,监督对生态环境有影响的自然资源开发利用活动、重要生态环境建设和生态破坏恢复工作。组织制定各类自然保护地生态环境监管制度并监督执法。监督野生动植物保护、湿地生态环境保护、荒漠化防治等工作。指导协调和监督农村生态环境保护,监督生物技术环境安全,牵头生物物种(含遗传资源)工作,组织协调生物多样性保护工作,参与生态保护补偿工作。 6.负责核与辐射安全监督管理。牵头负责核安全工作协调机制有关工作,参与辐射环境事故应急处理工作。监督管理放射源安全,监督管理电磁辐射、伴有放射性矿产资源开发利用中的污染防治。 7.负责生态环境准入监督管理。受市政府委托,对重大经济和技术政策、发展规划以及重大经济开发计划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按照规定审批或审查重大开发建设区域、规划、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拟订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准入清单。 8.负责生态环境监测工作。制定生态环境监测制度和规范,拟订有关标准并监督实施。会同有关部门统一规划生态环境质量监测站点设置,组织实施生态环境质量监测、污染源监督性监测、温室气体减排监测、应急监测。组织对生态环境质量状况进行调查评价、预警预测,组织建设和管理全县生态环境监测网和生态环境信息网。实行生态环境质量公告制度,统一发布全县生态环境综合性报告和重大生态环境信息。 9.负责应对气候变化工作。组织拟订实施应对气候变化及温室气体减排规划和政策。 10.统一负责生态环境监督执法。组织开展全县生态环境保护执法检查和监督活动。查处重大生态环境违法问题。指导全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执法队伍建设和业务工作。 11.负责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和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指导和协调生态环境宣传教育工作,制定并组织实施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教育纲要,推动社会组织和公众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开展生态环境科技工作,组织生态环境重大科学研究和技术工程示范,推动生态环境技术管理体系建设。 12.配合有关部门提出生态环境领域固定资产投资规模和方向并监督实施。参与指导推动循环经济和生态环保产业发展。 13.完成玉溪市生态环境局,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4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污染防治股、行政审批与生态监测股、政策法规与生态保护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 2.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 统一编报预算的情况说明: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独立编制机构数为3个,独立核算机构数1个,为局机关,故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生态环境保护综合行政执法大队、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生态环境监测站的基本支出预算、项目支出预算由局机关合并统一编报。 (三)重点工作概述 2026年,将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紧盯全面建设美丽新平,攻坚克难、脚踏实地,下一步抓好以下几项工作。 1.深入践行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引,以生态环境高水平保护,助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全面开启美丽新平建设新征程。持续推动“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实践创新基地建设工作,积极探索和总结“绿水青山”向“金山银山”转换价值实现有效途径和新平实践经验,《新平县护绿扩绿兴绿赢得生态美百姓富产业兴》列入云南省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案例(第一批)。严格落实“三区三线”“三线一单”分区管控、环境影响评价及环保“三同时”制度,系统化精细化管理生态环境,2025年完成项目环评审批3件,入河排污口设置审批1件,登记备案60件,三同时验收备案30件。 2.着力解决突出生态环境问题。2023年长江经济带突出生态环境问题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验收。第二轮中央、省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新平县共32个方面问题,已整改完成28个,完成县级自查自验3个,取得阶段性成效并申请延期1个;第三轮中央生态环境保护督察反馈问题涉及新平县6个方面,目前要求2025年完成整改的2项已完成整改并通过市级初验,其他4项达到时序进度。强化重金属、危险废物、医疗废物、化学品、生活垃圾和镇区生活污水环境风险排查整治和监管工作,深入开展“清废行动”和“双打”工作,严厉打击第三方环保服务机构弄虚作假行为,2025年共出动生态环境综合行政执法人员331人次,检查企业157家次,共立案14件(正在调查3件),下达责令改正违法行为决定书11份,下达行政处罚决定书21份,共处罚款143.40万元,共受理环境污染举报件28件,已全部调解完成,全县未发生重大环境污染事故。 3.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深入打好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持续深化污染综合治理,突出精准治污、科学治污、依法治污。严格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责任,开展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工作,深入推进挥发性有机物和氮氧化物协同治理,持续推进机动车排放检验机构专项整治工作,深入开展扬尘污染专项治理攻坚,强化烟花爆竹燃放污染管控,实施大气污染防治暨春夏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稳步推进仙福公司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深化红河水系保护修复工作,开展农村生活污水治理提质增效工作,已完成扬武镇扬武社区、漠沙镇平安村委会、漠沙镇黎明村委会、水塘镇波村村委会、老厂乡哈科底村委会、平掌乡柏枝村委会6个行政村治理任务,全县123个行政村,完成污水治理99个,行政村生活污水治理率达80.49%;有序推进全县12个乡镇级水源地保护项目,已完成工程量的82.00%;新平县17个乡镇级以下集中式饮用水水源保护区划定方案已通过县人民政府常务会议研究,并已报上级政府待批准实施;开展群众身边的小微水体排查监测,目前已完成上级下达的1个点位排查监测,水质达标率达100.00%;完成红河干流(新平段)的排查、监测、溯源和整治工作,完成2个红河干流(新平段)排污口整治,完成红河一、二级支流入河排污口排查工作,共排查32条河流入河排污口238个(含县城建成区周边平甸河63个)。开展土壤污染源管控行动,严把“一住两公”用地准入供地关,开展15个地块“一住两公”土壤污染状况调查工作;开展新平县城市声环境功能区修编,目前已通过专家评审。严密防范化解环境风险,着力解决群众身边的突出生态环境问题。2025年县城建成区无黑臭水体,县城环境空气质量优良率为99.40%,PM2.5年均浓度16.00μg/m³,国控断面水质达标率为91.70%;省控断面水质优良断面占比为94.40%;市控断面水质优良断面占比为100.00%,县城和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源地水质达标率均为100.00%,县城功能区声环境质量达标率为100.00%,县域生态环境质量稳中向好,持续提升人民群众对良好生态环境的获得感和幸福感。 4.筑牢新平生态保护屏障。持续开展“绿盾”自然保护地强化督查,协同林草、哀牢山国家级保护区管护局等部门,做好人类活动点位核查和检查;强化生态保护红线监管工作,完成省厅移送的1个疑似问题点位核查上报工作;有序开展生态环境监测工作,2025年共编制监测报告70份,出具监测数据约7,200个,为我县的蓝天、碧水、净土提供精准可靠的数据支撑。组织开展“美丽中国 我先行”等主题集中宣传活动和生态环境宣传进乡镇、进社区、进学校、进企业等系列活动,共进行生态环境保护宣传活动23次,近5万群众受到了宣传教育。 5.扎实做好生态环境基础性工作。一是开展“一报告两规划一机制”编制工作。开展新平县生态环境问题诊断及质量改善提升对策研究报告、新平县县域生态功能区保护修复规划、新平县农业面源污染防治规划和新平县生态产品价值实现机制编制工作,目前已通过县政府专题会议研究。二是谋划好“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谋划一批“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领域重点项目,突出问题导向包装一批流域治理、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等项目,为“十五五”规划目标实现和美丽新平建设提供支撑;目前正在开展新平县“十五五”生态环境保护规划编制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6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1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0个;事业单位0个。截至2025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36人,其中:行政编制9人,工勤人员编制1人,事业编制2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6人)。在职实有33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33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1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1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2辆,超编1辆。主要原因是生态环境机构监测监察执法垂直管理制度改革后,公务用车编制上划市级后仅获批1辆编制。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务总收入13,947,740.89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8,572,740.89元,政府性基金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上年结转结余5,375,00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098,800.00元,增长772.55%,主要原因是2025年监测站新招录一人,人员经费增加,2026年增加一个特定类项目:生态环境监测运行经费项目,2025年第四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财政拨款结转结余5,375,000.00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6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13,947,740.89元,其中:本年收入8,572,740.89元,上年结转收入5,375,00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8,572,740.89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5,655,889.67元,增长68.21%,主要原因是2025年监测站新招录一人,人员经费增加;2026年增加一个特定类项目:生态环境监测运行经费项目;2025年第四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财政拨款结转结余5,375,000.00元。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6年部门预算总支出13,947,740.89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13,947,740.89元,其中:基本支出8,188,940.89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57,089.67元,增长7.30%,主要原因是2025年监测站新招录一人,人员经费增加;项目支出5,758,8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098,800.00元,增长772.55%,主要原因是2025年第四批中央大气污染防治资金财政拨款结转结余5,375,000.00元。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主要为: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18,000.00元,用于行政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7,000.00元,用于事业单位离退休人员的支出;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692,505.92元,用于在职人员的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56,794.86元,用于行政单位医疗保险支出;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2,442.58元,用于事业单位医疗保险支出;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31,873.10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34,817.46元,用于单位医疗支出;2110101行政运行支出4,148,987.00元,用于行政人员工资、津贴、公用经费等方面的支出;2110199其他环境保护管理事务支出79,380.00元,用于单位工作业务运行经费方面的支出;2110301大气支出5,375,000.00元,用于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2#1350m³高炉热风炉烟气脱硫超低排放改造项目和云南玉溪仙福钢铁(集团)有限公司198平方米烧结机脱硫脱硝超低排放改造项目支出;2111101生态环境监测与信息支出1,712,960.45元,用于事业监测人员商品服务和工资福利方面的支出;2111102生态环境执法监察支出375,000.00元,用于监察执法商品服务方面的支出;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563,460.00元,用于在职人员住房公积金支出;2210203购房补贴支出29,519.52元,用于部分未参加房改人员的购房补贴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本单位2026年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43,1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43,1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2026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70,6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2026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因公出国(境)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化,2025年和2026年均未安排因公出国(境)费预算。 (二)公务接待费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20,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8次,共计接待224人次。 公务接待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化,2025年和2026年公务接待费预算均为20,000.00元。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2026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50,6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50,6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2辆。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对比无变化,2025年和2026年均安排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预算50,600.00元。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2026年重点项目2个,项目金额383,800.00元,具体如下: (一)环境监测运行经费项目绩效目标 按照《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明确的岗位职责履职,完成2026年环境监测任务,出具不少于75份环境监测报告,提供不少于7500个环境监测数据。具体监测工作分类如下: 1.完成空气质量日报监测不少于325天。 2.完成地表水环境质量监测12月次。 3.完成县城和乡镇“千吨万人”集中式饮用水源地监测4次;其他乡镇饮用水源地水质全年监测不低于1次。 4.完成农村环境质量监测4次。每季度至少对其饮用水、地表水和环境空气监测1次。 5.完成功能区声环境质量监测4次;完成区域和道路交通声环境质量监测1次。 6.完成执法监测企业不少于7家。 7.领导安排的指令性监测及执法监测。 (二)执法办案补助经费项目绩效目标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牢牢守住发展和生态两条底线,持续提升全县生态环境监管精细化水平,以不断适应新时期环境监管执法工作机遇和挑战,为深入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推动改善生态环境质量、保障人民群众环境权益、促进经济社会高质量跨越式发展发挥执法队伍作用。 1.强化生态环境执法监管。规范执法和优化服务并重,让环境执法既有温度,又有深度,更有力度。持续推行重点企业排污许可“一证式”执法,全面落实“双随机、一公开”工作机制。落实行政执法公示、执法全过程记录、重大执法决定法制审核等“三项制度”。加强“两法”衔接,落实行政执法人员持证上岗和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完善信息互通、共享,案情通报和联合督办机制,严厉打击各类环境违法行为。 2.持续推进执法效能提升。紧盯省市执法工作要点,完善工作计划,严格执法责任,优化执法方式,完善执法机制,规范执法行为,坚持法律法规教育与业务工作技能相结合、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等方式,持续开展执法大练兵,通过强化岗位练兵、实战练兵、全员全过程练兵,组织开展联合执法、抽调参与专项执法等方式,推动执法能力和执法效能持续提升。 3.持续强化开展执法大练兵工作。认真总结上年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开展情况,正确对待今年取得的成绩,正视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客观分析原因,认真思考解决问题的方法和措施,争取在2026年生态环境执法大练兵工作中取得更加优异的成绩。 4.创新“双打”模式,提升执法效能。在深入打击危险废物环境违法犯罪和重点排污单位自动监测数据弄虚作假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中,进一步提高工作的积极性和主动性,确定重点方向和行业,加强分析研判,拓宽线索渠道,强化生态环境监管信息支撑,利用智慧监管手段,提升执法效能,防范化解环境风险。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 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三公”经费预算数】 “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按照有关文件及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 【财政拨款收入】 财政拨款收入是指由省级财政当年拨付的资金。按现行管理制度,省级部门决算中反映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 【基本支出】 基本支出是指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 项目支出是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机关运行经费】 机关运行经费是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业务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2026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1,005,238.07元,其中:办公费198,480.00元,印刷费30,000.00元,水费1,100.00元,电费5,500.00元,邮电费15,000.00元,差旅费95,000.00元,会议费10,000.00元,培训费10,000.00元,公务接待费20,000.00元,委托业务费155,000.00元,工会经费71,698.07元,车辆运行费50,6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38,260.00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104,600.00元。与上年对比增加55,165.66元,增长5.81%。主要原因是人员增加导致工会费、福利费及其他交通费用增加。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2026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环境监测运行经费).doc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2026年预算公开表.xlsx
玉溪市生态环境局新平分局2026年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执法办案补助经费).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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