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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 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实施国家教育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拟订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的规划和政策,拟订教育方面的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及规范性文件并监督实施。 2.负责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统筹规划和协调管理,会同有关部门督促执行各级各类学校的设置标准,指导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教学改革,负责教育基本信息的统计和综合分析工作。 3.研究提出全县教育改革与发展战略和全县教育事业发展规划;拟定教育体制改革的政策以及教育发展的重点、结构、规模、速度和步骤并监督实施;统筹管理和指导全县社会力量办学工作。 4.综合管理和协调指导全县的学前教育、基础教育、职业教育、成人教育等工作;组织实施各类教育招生考试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督导工作。 5.负责全县教育经费的统筹管理;参与拟订筹措教育经费、教育拨款、教育基本建设投资的办法和方案;指导学校基本建设;指导直属学校纪检监察和审计工作。 6.主管全县教师工作;统筹规划中小学教师和管理人员队伍建设;组织实施全县幼儿园、小学和初级中学教师资格制度;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教师专业技术资格的推荐评审工作;指导全县教育系统人才队伍建设。 7.统筹规划并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信息化教育、教学仪器和实验设备的配备、管理工作;指导各级各类学校勤工俭学和校办产业工作。 8.贯彻执行国家语言文字工作的方针、政策;编制全县语言文字工作的中长期规划;组织实施国家制定的汉语言文字规范和标准并协调监督检查;指导推广普通话和普通话测试工作;承办县语言文字工作委员会的具体工作。 9.指导全县各级各类学校的教育科研工作,指导有关教育学会、协会、基金会等社团组织的工作。 10.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突出党建引领,抓好党组织服务能力建设。一是夯实政治基础,筑牢思想根基。组织开展周例会、工委会、党组会、中心组学习累计71次;举办发展党员业务培训、“万名党组织书记大轮训”各1期,“基层党组织书记讲坛”3期,基层党组织书记“大学习大练兵大比武”1次。二是夯实党建基础,提升服务水平。突出示范引领,创建党建示范校8所;规范党员发展工作,党员按期转正21名;规范党费收缴,前三季度共收缴党费269,780.00元。三是开展“我为群众办实事”实践活动。在职党员到社区报到参加志愿服务150余人次;组织爱心企业捐资助学,年内共收到捐赠资金45万元;局机关干部职工为贫困、留守儿童学生捐赠文体学习用品90余件。 2.加强纪律建设,全面从严治党纵深推进。一是认真落实“两个责任”。印发《新平县教体系统2022年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主要点》,坚持“一把手”负总责、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年初主要领导分别与25所学校(园)和局领导6位班子成员签订了目标责任和党风廉政建设“一岗双责”责任书,主持召开党风廉政建设工作会1次,专题会3次;上廉政党课3次,与班子成员集体廉政谈话l次,与班子个人谈话6人次,与部分学校领导谈话提醒9人次。二是用好执纪监督“四种形态”。积极开展廉政谈话和警示教育,适时通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疫情防控违规违纪等典型案例,教育干部职工警钟长鸣。全年开展警示教育2次220余人受教育,全系统开展师德师风警示教育大会52次3200余人受教育;对15名干部职工进行提醒谈话,给予6名干部职工党纪政纪处分。三是扎实推进清廉创建。开展“清廉机关”“清廉学校”建设系列活动,认真组织廉政风险点排查,制定监督防范措施,筑牢防范风险“防火墙”。四是抓好意识形态工作。坚持意识形态工作与教育教学、校园安全工作同部署、同检查、同考核,组织召开意识形态分析研判专题会议4次,确保工作落实见效。五是加强网络舆情管理。处置热点问题舆情信息2条,信息宣传报道303期,教师节专题系列展播46期;做好信访稳定,共受理信访件71件次,已办结67件次;办结率达94.4%。 3.聚焦立德树人,落实“五育并举”要求。一是加强德育教育。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开展“扣好人生第一粒扣子”主题教育活动,13名学生荣获市县级“新时代好少年”称号。开展“传承红色基因”系列教育活动8个,清明、中秋等传统节日主题活动6次;开展雷锋纪念日志愿服务关爱帮扶活动3次。二是健全思政工作长效机制。落实中小学党建带团建带队建工作,建成党团队一体化建设市级示范校1所;持续推进党组织书记、校长同上一堂思政课工作;办好专门学校,实现全县中小学100%配备法治副校长,加强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教育和问题学生行为纠偏。三是坚持“五育并举”。实施“体育美育浸润行动计划”,组织开展假期综合实践、劳动实践等活动3次;文体艺术展示活动2次。四是关注青少年身心健康。依托心理健康教育和家庭教育指导中心,开展心理健康教育教师、家庭教育骨干教师培训5场300人次;全覆盖开展《家庭教育促进法》宣传活动3次;建成心理辅导室18个,配备专兼职心理健康教师168人;完成2轮心理健康知识巡讲,开展心理疏导14次,实现重要时间节点学生心理疏导全覆盖。 4.规范教育管理,推动教育高质量发展。一是推动学前教育普及普惠发展。加大学前教育投入,推进学前教育扩容提质项目规划建设;引进优质民办园,积极探索幼儿园“公民合办”模式,构建以公民办并举,公办幼儿园和普惠性民办园为主体的学前教育网络,普惠性幼儿园覆盖率达98.17%。二是推动义务教育优质均衡发展。持续改善义务教育学校办学条件,着力推进戛洒一中、漠沙中心小学等重点项目建设;优化教育资源布局调整,严格落实就近入学、阳光分班政策,保障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适龄儿童入学机会均等;巩固教育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实现学生资助应助尽助,确保控辍保学“动态清零”;引进优质教育资源进行托管办学,区域化合作办学管理新模式取得成效。三是统筹推进普通高中多样化特色发展。深入推进普通高中育人方式改革,实施普通高中教育质量提升计划;宣传落实新高考政策,加大新课程新教材实施力度;强化教育信息化建设,推进教育教学改革,实施分层教学;规范民办普通高中管理,落实公办民办普通高中同步招生和属地招生政策;创新高中教育管理,积极推进华东理工大学托管帮扶新平一中工作。四是加快职业教育优质特色发展。合理设置职业学校特色专业,推行“1+X”证书、现代学徒制;加快职中产教融合实训基地项目建设,深化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对接产业优化专业布局,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有效衔接;持续加大“三校生”培养力度,拓宽学生上大学渠道。五是丰富民族教育内涵,加快发展民族教育;积极探索普特融合教育模式,推进特殊教育拓展融合。 5.强抓教研工作,着力提升教育教学质量。一是优化教科研队伍。加强教研员能力提升培训,发挥骨干群体的示范引领和辐射作用。二是丰富教研活动。全年组织“送教下乡”等活动共计25次,开展15个学科教师教学技能竞赛暨青年教师培训活动,研磨15节县级精品课参加市级教学技能竞赛。二是加大教学常规检查力度。各学科教研员入校进行检查指导450余人次,教学质量稳步提升。2022年高考600分以上4人,文化类一本上线48人,比上年增1人,本科上线631人,本科上线率60.91%,比上年增4.61%。“三校生”高考本科上线6人,本科率7.49%,比全省2.1%本科率高出5.39个百分点;2022年全县中考报考2978人,参考率100%,总平均分393.16分,居全市第六。 6.以省运会为契机,加快推进体育事业发展。一是高质量承办省十六运会。投入1,261,000.00元完成对体育馆修缮改造,圆满完成省十六运会击剑项目赛事承办任务;二是广泛开展全民健身活动。起草《新平县全民健身实施计划(2021—2025年)》,组织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全民健身活动,积极组织国家体育锻炼标准测试。三是提升竞技体育综合水平。做好选苗训练,组织参加各级各类比赛;持续推进漠沙曼勒“小飞鱼”游泳队招生和教练员下派指导工作。四是深化体教融合发展。起草《新平县深化体教融合全面加强和改进青少年学生体育工作的实施方案》;开展体育教练员、体育教师培训2次,推进特色项目推广普及2项。 7.聚焦重要环节,深化教育领域综合改革。一是推进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认真落实《义务教育质量评价指南》《普通高中办学质量评价指南》等相关要求,做好新高考改革宣传,加大对违反“十不得一严禁”行为监测和整改力度。二是巩固拓展“双减”“双升”成果。建立校外培训机构治理联席会议及“双减”问题监督举报机制,用好国家监管平台,实现“五个管起来”;健全课后服务保障机制,切实减轻学生过重作业负担和校外培训负担。三是稳妥推进招生制度改革。全面落实《云南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深化高中阶段学校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切实转变学校办学导向和课堂教学方式。四是深入推行集团化办学。贯彻落实《玉溪市基础教育集团化办学指导意见》,持续扩大优质教育资源总量,探索走出区域化合作办学新路子,玉溪一小托管大开门小学初见成效。五是创新教育质量提升举措。开展全县教育大调研,深入查找分析制约教育教学质量提升的深层次原因,形成《新平县教育工作情况调研报告》,制定《新平县义务教育教育教学质量提升实施方案》。 8.强化教师管理,努力提升教师队伍素养。一是补充优化师资力量。年内招聘教师80名,其中提前招聘28名,公开招聘34名,县外选调14名,三支一扶转正2人,外系统调入2人(校医)。二是调整队伍结构。扎实推进“县管校聘”和“校长职级制”改革,逐步实现县域内义务教育教师数量、结构、年龄、学历和能力优质均衡。三是强化队伍能力提升。继续实施“5123XE”教师培养工程,着力打造“三支队伍”,不断扩大名师、名校长的覆盖面和辐射作用。四是加强师德师风建设。扎实开展师德师风专项整治,召开师德警示教育52场次。五是营造尊师重教氛围。认真落实《新平县尊师重教月活动方案》要求,全面开展尊师重教系列活动。 9.加强统筹协调,全力增强教育保障能力。一是提升经费保障水平。截至目前,共向上争取资金达91,000,000.00元,完成全年任务数118,940,000.00元的76.54%;健全完善贫困家庭学生资助机制,精准落实教育惠民政策,2022年资助学生117,200人,发放补助67,668,500.00元。二是抓实基础项目建设。持续推进教育专项工程,重点实施建设项目6个,规划总投资369,090,000.00元,年度计划投资111,860,000.00元,预计全年可完成投资141,890,000.00元,占目标任务的109%;完善项目储备库,共上报储备项目13个,拟申请中央预算内资金230,000,000.00元;2022年预计固定资产投资141,890,000.00元,完成全年任务110,000,000.00元的128.9%。三是加强智慧教育建设。实现义务教育中小学班级100%专享“义教专网”带宽,并把红星中学、新平一中纳入教育专网;加大设备投入,实现全县多媒体教室班级配备率达到100 %;制定人工智能助推教师队伍建设方案。四是扎实做好控辍保学。用好在校学生动态管理和“政府救助平台”等四个系统,强化“互联网+控辍保学”管理,推动控辍保学从动态清零向常态清零转变。五是维护教育系统安全稳定。加大“三防”建设力度,保安配备、一键式报警及视频监控安装达100%,学校100%实现封闭管理,城区学校护学岗100%覆盖;加强法制教育,开展电信诈骗、未成年人保护等法治宣传26次;常态化开展校园矛盾纠纷、校园欺凌、交通安全、防溺水等宣传教育和专项整治;强化食品安全监管,全县各学校食堂100%推行食堂“六T”管理模式;做好常态化疫情防控和爱国卫生专项行动,守好“校园内不发生聚集性疫情”的底线。 10.发挥教育督导职能,确保教育政策落实。一是发挥教育督导职能。按照责任督学区,全覆盖开展党建、“双减”、控辍保学、校园安全等综合督查4次,开展2022年国家义务教育质量监测,完成21个样本校的监测任务。认真落实《玉溪市深化新时代教育督导体制机制改革实施方案》,做好省政府第四轮督导评估迎检工作。二是规范民办教育发展。做好中小学生校外培训机构日常监管力度,持续开展专项治理,进一步规范培训服务行为。三是圆满完成各项考试工作。全力抓好高职分类、高考、中考及学业水平考试工作。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9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行政办、党政办、人事师训)、学生资助管理中心、教育股、体育股、少体校、教科所、体育设施建设管理中心、财务股、电教室。 所属单位35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一中学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 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5.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一幼儿园 6.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二幼儿园 7.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三幼儿园 8.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一小学 9.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二小学 1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三小学 1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四小学 1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五小学 1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小学 1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扬武镇小学 15.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新化乡小学 16.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老厂乡小学 17.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者竜乡小学 18.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塘镇小学 19.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戛洒镇小学 2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小学 2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建兴乡小学 2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掌乡小学 2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二中学 2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三中学 25.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扬武中学 26.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新化中学 27.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老厂中学 28.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者竜中学 29.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塘中学 3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戛洒第一中学 3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戛洒第二中学 3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莫沙中学 3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建兴中学 3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掌中学 35.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红星中学 (二)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5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34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本级)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一中学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职业高级中学 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青少年学生校外活动中心 5.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一幼儿园 6.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二幼儿园 7.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三幼儿园 8.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一小学 9.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二小学 1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三小学 1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四小学 1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五小学 1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甸乡小学 1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扬武镇小学 15.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新化乡小学 16.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老厂乡小学 17.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者竜乡小学 18.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塘镇小学 19.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戛洒镇小学 2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漠沙镇小学 2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建兴乡小学 2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掌乡小学 2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二中学 2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第三中学 25.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扬武中学 26.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新化中学 27.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老厂中学 28.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者竜中学 29.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水塘中学 3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戛洒第一中学 3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戛洒第二中学 3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莫沙中学 3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建兴中学 3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平掌中学 35.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红星中学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3,070人。其中:行政编制12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3,0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2,93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406人(离休2人,退休1,404人)。 实有车辆编制19辆,在编实有车辆17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22年度收入合计719,953,547.33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714,798,230.04元,占总收入的99.28%;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1,384,539.8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19%;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3,770,777.49元,占总收入的0.52%。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7,737,829.13元,下降1.06%。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8,719,225.02元,下降1.21%;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减少451,134.20元,下降24.58%;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1,432,530.09元,增长61.27%。 主要原因是:新平职中2021年拨入产教融合实施项目资金50,000,000.00元,新平三中及三幼建设项目资金2021年拨入17,000,000.00元,2021年发放2019年事业单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人均0.72万元共计近21,520,000.00元。2022年云南省第十届运动会设分会场在新平,本年对体育场馆及设备进行升级维修改造,改造资金10,304,000.00万元,2022年拨入新平一中改扩建征地费49,468,000.00元,2022年拨入新平四小扩建39,051,000.00元,2022年拨入戛洒中心小学扩建征地费488.62万元,戛洒南蚌小学扩建费697.11万元。2022年未拨三中及三幼工程款,2022年拨入戛洒一中改扩建基本建设项目27,809,500元,2022年发放事业单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人均14,400.00元共计近42,370,000.00元,2022年人员经费中第四季度绩效工资、单位部分保险及公积金未在2022年发放及上缴,学生生活补助及营养餐2022年未及时发放,共计减少5,320,100.00元,事业收入2021年1,835,700.00元,2022年1,384,500.00万元,减少451,100.00元。其他收入2022年比2021年增加1,432,500.00元,故2022年收入比2021年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22年度支出合计719,274,658.36元。其中:基本支出622,593,936.19元,占总支出的86.56%;项目支出96,680,722.17元,占总支出的13.44%;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6,306,622.83元,下降4.81%。其中:基本支出增加9,925,017.65元,增长1.62%;项目支出减少46,231,640.48元,下降32.35%;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 主要原因分析:新平职中2021年支付产教融合实施项目资金50,000,000.00元,2021年支付新建教学楼教室采购护眼灯等2,954,100.00元,2021年三幼投资建设支出11,017,000.00元,三中建设支出20,000,000.00元,补助衡水实验中学5,050,000.00元,2021年支付斗戛幼儿园及平甸乡中心幼儿园建设1,800,000.00元,购买床上用品1,000,000.00元,漠沙小学2021年支付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3,853,800.00元,水塘小学2021年支付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540,000.00元,平掌小学2021年支付中心幼儿园建设资金1,535,400.00元,2021年发放2019年事业单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人均7,200.00元,共计近21,520,000.00元。2022年发放事业单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人均14,400.00元,共计近42,370,000.00元,2022年支付衡水实验中学合作办学经费4,000,000.00元,2022年支付新平一中改扩建征地费4,946,800.00元,2022年支付新平四小扩建3,905,100.00元,2022年拨入戛洒中心小学扩建征地费4,886,200.00元,戛洒南蚌小学扩建费6,971,100.00元,戛洒一中改扩建项目支出27,809,500.00元,2022年人员经费中第四季度绩效工资、单位部分保险及公积金未在2022年发放及上缴,学生生活补助及营养餐2022年未及时发放,共计减少10,925,000.00元,故2022年支出比2021年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622,593,936.1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596,282,510.53元,占基本支出的95.77%;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6,311,425.66元,占基本支出的4.23%。主要原因分析:主要用于开展各学校园及局机关的正常运转及更换办公设备等,用于支付单位职工正常工资、津贴补贴及对单位职工和退休职工的各种补助。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96,680,722.17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2022年单位正常运转支付办公经费共44,162,000.00元,支付衡水实验中学合作办学经费4,000,000.00元,2022年支付新平一中改扩建征地费4,946,800.00元,2022年支付新平四小扩建3,905,100.00元,2022年拨入戛洒中心小学扩建征地费4,886,200.00元,戛洒南蚌小学扩建费6,971,100.00元,戛洒一中改扩建项目支出27,809,500.00元。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690,854,764.64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6.05%。与上年相比减少9,617,065.64元,下降1.37%,主要原因分析:2021年支付新建教学楼教室采购护眼灯等2,954,100.00元,2021年三幼投资建设支出1,1017,000.00元,三中建设支出20,000,000.00元,补助衡水实验中学5,050,000.00元,2021年支付斗戛幼儿园及平甸乡中心幼儿园建设1,800,000.00元,购买床上用品1,000,000.00元,漠沙小学2021年支付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3,853,800.00元,水塘小学2021年支付学前教育发展专项资金1,540,000.00元,平掌小学2021年支付中心幼儿园建设资金1,535,400.00元,2021年发放2019年事业单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人均7,200.00元共计近2152万元。2022年发放事业单位人员奖励性绩效工资人均14,400.00元,共计近42,370,000.00元。2022年支付衡水实验中学合作办学经费4,000,000.00元,2022年拨入戛洒南蚌小学扩建费4,000,000.00元,戛洒一中改扩建项目支出22,064,000.00元,2022年人员经费中第四季度绩效工资、单位部分保险及公积金未在2022年发放及上缴,学生生活补助及营养餐2022年未及时发放,以及2022年公用经费支出比2021年减少,共计比2021年减少11,780,800.00元,故2022年支出比2021年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737.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玉溪市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业务活动7万元,用于支付老年大学办公经费及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29,700.00元;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541,866,019.8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8.43%。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职工工资福利支出、单位正常办公工作经费支出、对单位职工离退休人员及遗属人员生活补助支出、对困难学生生活补助营养餐等支出,新平一中、戛洒一中、戛洒小学及四小等项目改扩建建设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290,0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4%。主要用于新平一小科普活动公用经费100,000.00元,新平二中改扩建项目资金支出190,000.00元;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345,627.8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5%。主要用于大型体育场馆低收费免收费配套设施补助;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54,807,498.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3%。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离退休费、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及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46,160,980.52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68%。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基本医疗费及公务员医疗补助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47,284,90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84%。主要用于主要用于行政事业单位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1,540.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239,532.98元,占总支出决算的91.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22,008.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41%,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22,00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明细情况如下: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部门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725,000.00元,支出决算为261,540.98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6.07%。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239,532.98元,完成年初预算497,000.00元的48.1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2,008.00元,完成年初预算228,000.00元的9.65%。2022年度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运行维修维护费下降,实行县内零接待,接待县外来访人员次数减少,接待费减少;公务出国费用未产生。严格按年初控制数进行“三公”经费支出。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21,611.35元,增长9.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9,465.35元,增长4.1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146.00元,增长123.16%。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方面是公务用车使用年限较长,在使用过程中,不可估计的车辆事故增加,维修保养费增大;另一方面是接受上级检查次数及人次数教上年增多,故接待费比上年度增加;严格按年初控制数进行“三公”经费支出。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9,532.98元,占91.59%;公务接待费支出22008.00元,占8.41%。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39,532.98元。其中: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39,532.98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4辆。主要用于14辆公务用车因公出差或下乡产生的公务车辆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国内接待费支出2200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30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接待上级部门相关工作人员到本县检查或指导工作产生的接待,接待了23批次共计230人次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317,723.30元,增加20,932,286.75元,增长5,430.80%,主要原因分析:工会经费本年未支付,培训费比上年减少30,963元,福利费减少12,559.20元,增加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劳务费20,975,808.95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机关单位工会经费、福利费、公务员公务交通补助费及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劳务费等。本年纳入机关运行经费决算的资金除上述两项外,还把政府购买服务人员劳务费纳入该项决算。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部门资产总额1,152,979,115.35元,其中,流动资20,159,785.61元,固定资产原值1,087,719,907.53元,固定资产累计折旧300,527,392.45元,固定资产原值787,192,515.08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212,829,715.95元,无形资产原值74,793,496.60元,无形资产累计摊销2,198,772.92元,无形资产净值72,594,723.68元,其他资产60,202,375.03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221,571,837.04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293,412,539.09元。处置房屋建筑物3,064.96平方米,账面原值934,542.52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52项,账面原值596,67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50,263.00平方米,账面原值1,568,894.88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560,000.00元。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638,644.75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415,755.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22,889.75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4)。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1360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教育体育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汇总).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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