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462700000 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预算公开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县林草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二部分 新平县林草局2021年部门预算表 一、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基本支出预算表(人员类、运转类公用经费项目) 八、项目支出预算表(其他运转类、特定目标类项目) 九、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级下达) 十、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另文下达) 十一、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三、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四、省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五、省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六、新增资产配置表 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2021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负责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监督管理。拟订林业和草原及其生态保护修复的政策、规划、标准并监督实施,根据地方立法权限,代起草相关地方性法规、政府规章草案。组织开展森林、草原、湿地、荒漠和陆生野生动物资源动态监测与评价,并统一发布有关信息。承担林业和草原生态文明建设的有关工作。 2.组织林业和草原生态保护修复和造林绿化工作。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重点生态保护修复工程,指导公益林和商品林的培育,指导、监督全民义务植树、城乡绿化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有害生物防治、检疫工作。承担林业和草原应对气候变化的有关工作。 3.负责森林、草原、湿地资源的监督管理。组织编制森林采伐限额,报上级审核、批准后监督执行。负责林地管理,拟订林地保护利用规划并组织实施。监督管理国有林区的国有森林资源。负责国家级公益林审核、报批,组织实施省、市级公益林界定,指导公益林管理工作。负责草原禁牧、草畜平衡和草原生态修复治理工作,监督管理草原的开发利用。负责湿地生态保护修复工作,拟订湿地保护规划,监督管理湿地的开发利用。 4.负责监督管理荒漠化防治工作。组织开展荒漠调查,组织拟订防沙治沙、石漠化防治及沙化土地封禁保护区建设规划,参与拟订云南省标准和规定,监督管理石漠化、沙化土地的开发利用。 5.负责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监督管理,以及陆生野生动物栖息地调查、管理。组织开展陆生野生动植物资源调查,参与拟订及调整云南省重点保护的陆生野生动物、植物名录,指导陆生野生动植物的救护繁育、栖息地恢复发展、疫源疫病监测,监督管理陆生野生动植物猎捕或采集、驯养繁殖或培植、经营利用,按分工监督管理野生动植物进出口。 6.负责监督管理各类自然保护地。拟订各类自然保护地发展规划。按照国家、省、市安排部署,组织开展国家公园的划定、建设、管理和监督工作。提出新建、调整各类国家级、省级自然保护地的审核建议并按程序报批。拟订风景名胜区的发展规划、政策,报经批准后指导实施。负责国家级和省级风景名胜区、世界自然遗产等的审核报批和监督管理,会同有关部门审核世界自然与文化遗产的申报。负责森林旅游发展的规划、指导、管理和监督。按分工负责生物多样性保护有关工作。 7.负责推进林业和草原改革和产业发展相关工作。拟订集体林权制度、国有林区、国有林场、草原等重大改革意见并监督实施。拟订林业和草原发展、维护林业和草原经营者合法权益的政策措施,指导农村林地承包经营工作。指导监督林下经济发展。开展退耕(牧)还林还草,负责天然林保护工作。 8.拟订林业和草原资源优化配置及木材利用政策,参与拟订相关林业和草原产业云南省标准并监督实施,组织、指导林产品质量监督,指导生态扶贫有关工作。 9.指导国有林场基本建设和发展,组织林木种子、草种种质资源普查,组织建立种质资源库,负责良种选育推广,管理林木种苗、草种生产经营行为,监管林木种苗、草种质量。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生物种质资源、转基因生物安全、植物新品种保护。指导和监督生态定位站和生态体系建设。 10.指导新平县自然资源公安工作,监督管理自然资源公安队伍,指导相关重大违法案件的查处,负责有关行政执法监督管理工作,指导林区社会治安治理工作。 11.负责落实综合防灾减灾规划有关要求,组织编制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治规划并指导实施,组织实施森林和草原火灾防护标准。指导开展森林和草原防火巡护、火源管理、防火设施建设等工作。组织指导国有(集体)林场林区和草原开展防火宣传教育、监测预警、督促检查等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灾害统计评估及恢复重建工作。 12.监督管理林业和草原资金和国有资产,提出林业和草原预算内投资、林业资金安排建议;参与拟订林业和草原经济调节政策,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生态补偿工作。负责林业和草原经济运行分析。 13.负责林业和草原科技、教育、宣传和外事工作,指导林业和草原人才队伍建设,组织实施林业和草原对外交流与合作事务,协助湿地、防治荒漠化、濒危野生动植物等国际公约履约工作。 14.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5.职能转变。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要切实加大生态系统保护力度,实施重要生态系统保护和修复工程,加强森林、草原、湿地监督管理的统筹协调,大力推进绿化,保障生态安全。按照国家、省、市统一部署,参与以国家公园为主体的自然保护地体系建设,统一推进各类自然保护地的清理规范和归并整合,建设统一规范高效的国家公园体制。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以下简称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是新平县人民政府工作部门,为正科级,由新平县自然资源局统一领导和管理。 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设3个内设机构。分别是:办公室、行政审批与政策法规股及资源管理与防火股。 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所属事业单位8个,核定事业编制111名。分别是:新平县营林工作站(新平县林业调查规划队)核定编制27名、新平县县城面山森林资源管理所核定编制4名、新平县县级自然保护区管理局核定编制20名、新平县林政稽查大队核定编制35名、新平县林业技术推广站核定编制7名、新平县林产工业管理站核定编制6名、新平县林木种苗管理站(新平县林木种苗质量监督检验站)核定编制5名、新平县森林病虫害防治检疫站核定编制7名。 (三)重点工作概述 1.继续推进林草生态修复保护工作。计划种植旱冬瓜100万株,实施征占用林地异地造林项目2100亩,实施新平县2021年村庄集镇绿化美化项目300亩,实施核桃竹子低效林改造项目60000亩,实施核桃竹子林区路新建100公里,修缮100公里;实施2020年天保工程封山育林项目5000亩;继续做好森林管护工作。 2.加强资源林政管理。一是加强林业政策法规宣传工作,着力开展全方位的多形式的林业政策法规宣传活动;二是严格森林采伐限额,控制用材林消耗量低于生长量,严格控制木材采伐量,严格林木采伐审批制度,规范林木采伐审批程序,严格执行林木凭证采伐制度,做好农民自用采伐管理工作;三是继续加大对征占用林地审核工作力度,规范审核申报程序,做到依法依规使用林地,同时作好征占用林地植被恢复费的征收工作。 3.加强生物多样性保护。持续做好境内自然保护地的管理及巡护工作,认真贯彻执行野生动植物保护法律法规和相应政策文件精神,持续加大境内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的宣传力度,持续推进境内分布绿孔雀、西黑冠长臂猿、伯乐树、陈氏苏铁、旱地油杉等国家重点保护珍稀濒危动植物的保护工作,严厉打击一切破坏野生动植物的违法犯罪行为,维护生态及生命安全。 4.健全和完善林业有害生物监测体系。加强宣传工作,提高广大群众和社会对林业有害生物防控工作的重要性认识。加强检疫执法培训和执法队伍建设,提高队伍的执法能力和执法水平,加强对进出新平县的森林植物及其产品的检疫及复检工作,继续开展好松毛虫、核桃病虫害等主要林业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加大科技推广,培育壮大林产加工,促进产业发展。争取实施3000亩核桃科技示范基地建设项目,发挥示范基地辐射带动作用;完成核桃、林下魔芋两个标准化体系示范基地建设500亩,完成磨盘山森林康养基地建设调研和上报工作。积极培植核桃和竹子产品精深加工企业和专业合作社,在全县范围内建立2个年加工能力2000吨以上标准化的核桃干果初加工厂,积极创建核桃和竹子产品品牌,进行“三品一标”认证,全面建立核桃成熟采收制度,全面提升核桃采收质量,促进产业发展。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单位编制2021年部门预算单位共12个,分别是: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含行政事业10个),曼丫林场天保工程管理所和云南省新平林业局。包括: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1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8个、参照事业单位执行标准的企业单位2个。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一)新平县林业和草原局 在职人员编制119人,其中:行政编制 8人,事业编制111人。在职实有121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121人。 离退休人员 71人,其中:离休 1人,退休 70人。 车辆编制17辆,实有车辆17辆。 新平县曼丫林场天保工程管理所
新平县曼丫林场天保工程管理所实有在职职工26人,其中:专业技术人员5人,技师1人,高级工20人。其中: 财政全额保障26人。 云南省新平林业局
云南省新平林业局(森工局)主要从事新平县的天然林保护工程,完成新平县89.6万亩天然林资源的日常管护。截至2020年12月31日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1、在职职工58人(其中:涉及管理人员工资1人,专业技术人员工资5人,高级工人员工资52人。) 2、离退休职工191人(其中:离休1人,退休 190人) 3、车辆编制11辆,实有车辆11辆。 4、办公电话8部。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4195.9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4195.98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67.4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1.由于二期天保工程管护项目于2020年结束,云南省新平林业局和新平县曼丫林场天保工程管理所上级补助资金未下达,新政策不明确,依据新政复〔2011〕201号文件精神,二期天保项目结束后,以上两家单位按原执行标准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2.工资正常晋升;3.森林草原防灭火项目经费年初直接下达,上年度是预留年中下达。因此导致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1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4195.98万元,其中:本年收入4195.98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4195.98万元(本级财力4195.98万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267.4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1.由于二期天保工程管护项目于2020年结束,云南省新平林业局和新平县曼丫林场天保工程管理所上级补助资金未下达,新政策不明确,依据新政复〔2011〕201号文件精神,二期天保项目结束后,以上两家单位按原执行标准纳入县级财政预算予以保障;2.工资正常晋升;3.森林草原防灭火项目经费年初直接下达,上年度是预留年中下达。因此导致2021年部门财务总收入增加。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1年部门预算总支出4195.98万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 4195.9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3673.23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787.5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云南省新平林业局和新平县曼丫林场天保工程管理所两家单位全额纳入部门预算;项目支出522.75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79.96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2021年森林草原防灭火项目经费年初直接下达,上年度是预留年中下达。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功能科目2130201,主要用于安排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林业和草原局基本支出2224.8万元,其中:人员工资支出1337.7万元,综合效能考核奖43.2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76.63万元,住房公积金199.71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103.2万元(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遗属补助7.19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4.4万元,公务接待费5万元,行政人员公务交通补贴15.36万元,工会经费19.36万元,其他公用支出63.75万元,政府购买人员劳务费9.3万元。项目支出522.75万元。 2.功能科目2130207,主要用于安排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曼丫林场天保工程管理所支出413.88万元,其中:人员工资支出271.26万元,社会保障缴费87.12万元,住房公积金39.64万元,工会经费4.16万元,其他公用支出11.7万元。 3.功能科目2130207,主要用于安排云南省新平林业局支出1034.55万元,其中:人员工资支出597万元,社会保障缴费194.39万元,住房公积金87.28万元,对个人家庭补助支出88万元(离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9万元,公务接待费0.5万元,工会经费9.28万元,其他公用支出27.2万元。 五、省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一)与中央配套事项 无 (二)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无 (三)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事项 无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18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246.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211.14万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35万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县林草局2021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81.9万元,较上年增加26.2万元,增长4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新平县林草局2021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万元,上年度预算0元,无安排因公出国(境)。 (二)公务接待费 新平县林草局2021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6.6万元,公务接待89批次,接待人次905人次,较上年减少1.1万元,下降14%。 减少变化原因是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新平县林草局2021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75.3万元,较上年增加27.3万元,增长57%。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万元,两个预算年度都未安排;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75.3万元,较上年增加27.3万元,增长57%。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7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变化原因是因为今年云南省新平林业局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控制数纳入我局核定。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新平县森林草原防灭火专项资金2021年度预算绩效总目标是实现森林防火“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的工作方针,努力实现“打早、打小、打了”的森林防火目标。全县年森林火灾发生率控制在6.5次/10万公顷以下,年度森林火灾不超过14次;年森林火灾受害率控制在1‰,即年度森林火灾受害面积不超过140公顷;年森林火灾当日扑灭率不低于98%;年森林火灾查处率不低于80%。 (二)新平县2021年森林火灾保险县级配套专项资金 该项目2021年预算绩效目标主要是完成新平县森林火灾保险承保林地总面积4776043.5亩,其中:公益林2500230亩、商品林2275813.5亩;商品林承保农户16423户,集体林804户(保险公司提供数据)。公益林及商品林平均每亩保额400元,保险费率为1.0‰,保费0.4元亩。公益林保费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商品林保费由中央、省、市、县四级财政与林权经营者林农共同全额承担。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退耕还林就是从保护和改善生态环境出发,将易造成水土流失的坡耕地有计划,有步骤地停止耕种,按照适地适树的原则,因地制宜地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2014年,为解决中国水土流失和风沙危害问题、增加中国森林资源、应对全球气候变化,中国批准实施新一轮退耕还林。 2、森林抚育,从幼林郁闭成林到林分成熟前根据培育目标所采取的各种营林措施的总称,包括采伐、补植、修枝、浇水、施肥、人工促进天然更新以及视情况进行的割灌、割藤、除草等辅助作业活动。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县林草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240.91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3.9万元,增加11%,主要原因分析是因为云南省新平林业局和新平县曼丫天保工程管理所两家单位全额纳入县级部门预算。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鉴于截至2021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需在完成2021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相关数据,因此,将在公开2021年度部门决算时一并公开。 新平县林草局2021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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