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度部门预算公开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9-02-25 09:02   点击率:747打印】【关闭

监督索引号53042700531600000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概况

第二部分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第三部分 名词解释

第四部分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总体情况表

二、部门收入总体情况表

三、部门支出总体情况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总体情况表

五、部门一般公共预算本级财力安排支出情况表

六、部门基本支出情况表

七、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情况表

八、财政拨款支出明细表(按经济科目分类)

九、部门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情况表

十、县本级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本次下达)

十一、部门年初预算项目投向情况表

十二、县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空表)

十三、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十四、部门政府采购情况表

 

 

第一部分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概况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拟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规划,起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地方性政策、政府规章草案,并负责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统一规范的人力资源市场。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和监督对职业中介机构的管理,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负责促进就业工作,拟订统筹城乡的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负责城乡养老、失业、医疗、工伤、生育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政策并组织和监督实施;负责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和统筹;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收缴、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拟订农村社会养老保险政策并组织和监督实施,不断完善农村社会养老保障体系。

5.负责就业、失业和社会保险基金的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公务员管理的政策法规;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综合管理;贯彻执行公务员行为规范、职业道德建设和能力建设政策并依法组织实施监督管理;负责行政机关公务员和所属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工作人员的培训工作。

7.会同有关部门管理服务各类人才;承担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工作,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

8.会同有关部门拟订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工资收入分配和福利政策并组织实施,建立健全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

9.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军队转业干部的安置工作;贯彻落实部分企业军队转业干部解困和稳定政策;负责自主择业军队转业干部管理服务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负责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的监督实施,组织实施劳动监察,维护劳动者合法权益,依法查处重大案件。

12.负责聘请外国专家引进项目、出国(境)培训项目的申报工作并组织实施。

13.承办县委、县人民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

(二)机构设置情况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有4个预算单位构成,分别是: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主管局,行政单位)、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二级局,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新平县社会保险局(二级局,参公管理事业单位)、新平县医疗保险管理局(二级局,参公管理事业单位)。

1.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内设机构12个:办公室、财务股、公务员股、专业技术人员管理股、工资福利与退休股、农民工工作股、职业能力建设股、社会保险股、社会保障基金监督股、劳动关系股、劳动保障监督股、劳动人事争议仲裁院。

2.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内设机构8个:办公室、财务股、失业保险股、就业管理股、劳务输出管理股、小额信贷股、人才服务股、大中专毕业生管理服务股。

3.新平县社会保险局,内设机构11个:办公室、财务统计股、企业养老保险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股、工伤生育保险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职业年金股、征收管理股、待遇审核股、稽核股、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股。

4.新平县医疗保险管理局,内设机构7个:办公室、参保管理股、审核股、结算股、财务股、稽核股、信息管理股。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就业创业工作。积极向上级争取资金,做好精准帮扶,按照“三个清单”要求,大力发展职业技能培训,以培训促进转移就业。认真落实创业扶持政策,发挥新平创业者协会的平台作用,抓好创业园和创客空间建设管理。

2、社会保险工作。落实职工基础养老金全省统筹、完善职工养老保险个人账户、遗属待遇和病残津贴等政策;积极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大医保基金管控力度,推动医疗、医保、医药联动改革。

3、人事人才工作。高度重视人才资源开发、人才潜能开发,让其各尽所能,各尽其才,才尽其用;认真贯彻《云南省人才流动管理规定》、《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暂行办法》,优化人才资源配置,做好行政事业单位人才流动工作;搞好人才信息的收集汇总和发布工作,搭建人才公共服务平台,加强毕业生择就业服务工作力度,努力提高毕业生就业率。

4、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加大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工作力度,进一步加大各政策的宣传,做好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工作,强化仲裁机构的能力建设,加强对乡镇、街道调解委员会的调解指导,促进劳动人事关系与社会的和谐稳定。加大打击恶意欠薪工作力度,保障农民工的合法大化,定期开展社保基金专项检查,确保社会保险基金管理能够做到制度健全、管理规范、监督到利益。加强社会保险基金日常巡查监督工作,完善内控制度执行情况检查评估及责任追究,进一步规范社会保险基金支付流程及财务结算管理,认真做好社保基金保值增值工作, 充分运用社保基金优惠利率政策,实现社保基金收益最位。

5、党的建设工作。持续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十九大精神,强化抓落实的政治职责,进一步加强管党治党,落实好意识形态和管党治党主体责任,增强“四个意识”,把坚决维护习近平总书记核心地位、坚决维护党中央权威和集中统一领导体现在行动上、落实到工作中,层层落实“两个责任”,积极践行“四种形态”,继续保持惩治腐败的高压态势,持续纠治“四风”问题,进一步强化对权力运行的监督制约,促进依规治党、全面从严治党常态化、长效化。

第二部分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19年部门预算单位共4个。其中:财政全供给单位4个;部分供给单位0个;特殊供给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管理事业单位3个;非参公管理事业单位0个。截至2018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113人,其中:行政编制28人,事业编制85人。在职实有109人,其中:财政全供养109人,财政部分供养0人,非财政供养0人。

离退休人员3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31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

二、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支情况

2019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834.58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834.58万元,政府性基金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万元,事业收入0万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万元,其他收入0万元。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834.58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减少31.54万元,减率 0.5%,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减800元,总额减24.96万元;二是县财政困难,安排部门专项工作经费减22万元。

其中:本年收入5834.58万元,上年结转收入0万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834.58万元(本级财力5834.58万元,专项收入0万元,执法办案补助0万元,收费成本补偿0万元,财政专户管理的收入0万元,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0万元),政府性基金财政拨款0万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万元。

以上财政拨款收支预算,将根据机构改革情况,在执行中依法依规作相应调整。

三、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19年一般公共预算支出583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11.58万元,项目支出23.00万元。本级财力安排支出5834.58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减少31.54万元,减率0.5 %,减少的主要原因:一是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减800元,总额减24.96万元;二是县财政困难,安排部门专项工作经费减22万元。

(一)本级财力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177.58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在职人员工资、奖金及养老、工伤、生育、失业社会保险缴费,公用经费1910.61万元,二是部门退休人员生活补助37.44万元;二是改制企业遗属补助、企业退休人员困难生活补助、独生子女奖励金、离休人员护理费、统筹外退休人员补助2128.60万元;三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县级配套100.93万元。

2、卫生健康支出1352.59万元,主要用于:一是在职人员医疗保险缴费129.69万元;二是县财政对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补助1004.00万元;三是离休人员、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初期参加革命工作退休干部、伤残人员医疗保险补助218.90万元。

3、农林水支出141.61万元,主要用于:一是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补助县级配套资金112.09万元;二是村级社保协管员生活补助29.52万元。

5、住房保障支出162.80万元,主要用于在职在编人员住房公积金缴费。

(二)本级财力支出按经济科目分类情况

2019年本级财力安排支出5834.5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811.58万元,项目支出23.00万元。

基本支出构成:

1、工资福利支出1752.71万元,其中:工资奖金津补贴1239.68万元,社会保障缴费315.36万元,住房公积金162.80万元,其他工资福利支出34.87万元。

2、商品服务支出411.66万元,其中:办公费23.98万元,邮电费4.80万元,差旅费25.07万元,劳务费19.67,委托业务费16.33万元,工会经费11.99万元,福利费7.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92.71万元。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3670.21万元,其中:退休费1956.41万元,退休人员生活补助142.50万元,医疗费补助1218.90万元,其他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352.40万元。

项目支出构成:办公费20.00万元,劳务费3.00万元。

(三)本级财力安排列支本级项目情况

2019年县财政安排项目支出2个,分别是:

1、仲裁办案补助3.00万元。安排依据:玉人社发(2016)110号《关于建立仲裁员办案补助制度的通知》,补助标准仲裁委员会调解每起仲裁案件补助500.00元。

2、人社业务经办工作经费20.00万元。主要用于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申请、核实,工伤案件调查及认定,人事档案管理,工资改革等工作支出。

四、2019年市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说明

(一)上级对下专项转移支付项目清单情况

本次预算批复为县级财政安排拨款,未涉及上级安排财政拨款。根据历年上级专款到位情况,2019年预计到位上级专项资金7469.48万元,其中:

1、对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预计200.00万元,其中:市级30万元,中央及省级170.00万元,用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人员生活补助和社会保障缴费。

2、2019年春节市级补助送温暖活动专项资金13.05万元,用于2019年春节企业在岗特困职工、下岗失业人员、1-4级工伤人员及工亡职工亲属、特困企业退休人中、特困农民工慰问。

3、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费33.26万元,用于困难企业退休职工生活补助。

4、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5305.17万元,其中:中央补助4001.56万元,省级1122.47万元,市级181.14万元,用于缴费补贴、重度残疾人代缴补贴、养老金待遇。

5、国有企业办中小学及职幼教退休教师生活待遇差补助缺口资金预计35.00万元,用于国有企业办中小学及职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差补助。

6、中央财政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补助经费710万元,用于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补助。

7、就业专项资金800.00万元,中央补助,主要用于职业培训、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等。

8、贷款贴息资金250.00万元,省级补助,主要用于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支出及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经费支出。

9、贷免扶补、创业担保经费工作经费50.00万元,省级补助,主要用于贷免扶补、创业担保事务支出。。

10、就业见习省级生活补助70.00万元,省级补助,用于高校毕业生见习生活补助。

11、大病保险业务经办费3.00万元,市级补助,用于大病保险业务经办工作经费。

(二)与中央、省、市配套事项

本次预算批复为县级财政安排拨款,未涉及上级安排财政拨款。根据历年上级专款到位情况,2019年预计到位上级专项资金7469.48万元,政策情况:一是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补助省和中央与市与县比例4:3:3。二是春节市级补助送温暖活动专项资金市级补助。三是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费市与县5:5。四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缴费补贴:参保人按照规定缴费后,省财政给予的每人每年30元的缴费补贴。在此基础上,对选择100元以上缴费档次,每增加缴费100元,给予10元的缴费补贴,但最高补贴标准每人每年不超过100元。所需资金由省级财政承担50%,市、县财政各承担25%。代缴补贴:重度残疾人由省财政按照200元缴费档次标准逐年全额代缴养老保险费;对三、四级残疾人由县财政按100元的缴费档次,逐年分别给予50元、30元的缴费补助;对五保供养户由县财政按100元的缴费档次逐年给予全额代缴。养老金待遇:基础养老金包括中央和省级基础养老金,以及市、县人民政府提高和加发的基础养老金。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现行标准为每人每月88元,省级确定的基础养老金现行标准为每人每月15元,市级和县级对重残和五保加发养老金,市级和县级各承担每人每月25元。五是国有企业办中小学及职幼教退休教师生活待遇差补助缺口资金,省级补助。六是财政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补助,中央补助。七是就业专项资金,中央补助。八是贷款贴息资金中央、省、市补助,政策比例未定,预计数按上年实际数填报。九是贷免扶补、创业担保经费,省级补助。十是就业见习生活补助,省级补助。十一是大病保险业务经办费,市级补助。

其中:预计中央补助5681.56万元,省级补助1527.47万元,市级补助260.45万元。

其中: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69.48万元,主要用于:一是用于2019年春节企业在岗特困职工、下岗失业人员、1-4级工伤人员及工亡职工亲属、特困企业退休人中、特困农民工慰问13.05万元。二是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费33.26万元,用于困难企业退休职工生活补助。三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5305.17万元,用于缴费补贴、重度残疾人代缴补贴、养老金待遇。四是国有企业办中小学及职幼教退休教师生活待遇差补助缺口资金预计35.00万元,用于国有企业办中小学及职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差补助。五是中央财政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补助经费710万元,用于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补助。六是就业专项资金800.00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培训、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等。七是贷款贴息资金250.00万元,主要用于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支出及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经费支出。八是贷免扶补、创业担保经费工作经费50.00万元,主要用于贷免扶补、创业担保事务支出。九是就业见习省级生活补助70.00万元,用于高校毕业生见习生活补助。十是大病保险业务经办费3.00万元,用于大病保险业务经办工作经费。

2、农林水支出200万元,用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人员生活补助和社会保障缴费。

(三)按既定政策标准测算补助事项

本次预算批复为县级财政安排拨款,未涉及上级安排财政拨款。根据历年上级专款到位情况,2019年预计到位上级专项资金7469.48万元,其中:

1、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7269.48万元,主要用于:一是用于2019年春节企业在岗特困职工、下岗失业人员、1-4级工伤人员及工亡职工亲属、特困企业退休人中、特困农民工慰问13.05万元。二是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费33.26万元,用于困难企业退休职工生活补助。三是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补助5305.17万元,用于缴费补贴、重度残疾人代缴补贴、养老金待遇。四是国有企业办中小学及职幼教退休教师生活待遇差补助缺口资金预计35.00万元,用于国有企业办中小学及职幼教退休教师待遇差补助。五是中央财政调整基本养老金水平补助经费710万元,用于机关事业退休人员养老金调整补助。六是就业专项资金800.00万元,主要用于职业培训、社会保险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创业补贴等。七是贷款贴息资金250.00万元,主要用于小额担保贷款贴息资金支出及小额担保贷款工作经费支出。八是贷免扶补、创业担保经费工作经费50.00万元,主要用于贷免扶补、创业担保事务支出。九是就业见习省级生活补助70.00万元,用于高校毕业生见习生活补助。十是大病保险业务经办费3.00万元,用于大病保险业务经办工作经费。

2、农林水支出200万元,用于高校毕业生到基层任职人员生活补助和社会保障缴费。

五、关于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2019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情况说明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2019年政府性基金无预算,金额为0万元

六、关于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2019年“三公经费”预算情况说明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19年三公经费支出预计33万元,比上年预计数减1.29万元,下降4%。原因是每年三公经费预算数填报财政下达上年度本部门三公经费控制数,因县财政困难,压紧三公经费支出。其中:

1、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与上年预计数相等,无增减。

2、公务接待费30.00万元,比上年预计数减1.29万元,下降4%。

 3、预因公出国(境)费0万元,与上年预计数相等。

七、预算收支增减变化情况说明

2019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834.58万元,安排支出5834.58万元,收支平衡。比2018年同口径预算相比减少31.54万元,其中:

1、基本支出减9.54万元,减率 0.2%,减少的主要原因是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标准每人每月减800元。

2、项目支出(为部门专项工作经费)减22.00万元,减率45%,减少原因是县财政困难无力保障部门相关工作经费。

八、关于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2019年项目预算绩效情况说明

为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关于“全面实施绩效管理”的战略部署,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9年实行绩效目标管理一级项目0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纳入绩效评价试点(含部门自评)的一级项目 0  个,涉及一般公共预算当年拨款0万元。2019年与2018年相比增减0个。

项目绩效预期达到的效果:无。

九、2019-2021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情况说明

2019年本部门未列入县级部门整体支出绩效目标管理试点单位。

(一)部门基本情况

1、部门概况

2、部门绩效目标的设立情况

3、部门预算管理制度建设情况

(二)绩效自评工作情况

1、绩效自评目的

2、自评指标体系

3、自评组织过程

 (三)其他需说明的情况

无。

十、其他公开信息

(一)机关运行经费安排

机关运行经费435.66万元,其中:商品服务支出411.66万元,其中:办公费23.98万元,邮电费4.80万元,差旅费25.07万元,劳务费19.67,委托业务费16.33万元,工会经费11.99万元,福利费7.63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00万元,公务交通补贴92.71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8年12月31日,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资产总额1350.56万元,其中,流动资产635.31万元,固定资产万元715.25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负债(其他应付款)223.72万元。净资产1126.84万元,其中:资产基金715.25万元,年末结转资金411.59万元。2019年部门预算安排政府采购84.80万元,其中:预计采购办公桌椅15.90万元,采购办公电脑及打印机23.20万元,采购会议室音响设备、投影仪等于16.50万元,采购档案设备26.20万元,车辆政府定点加油、修理费3万元。

(三)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21个,采购预算资金84.80万元。与上年同口径相比,减139.20万元,主要原因是2018年新办公楼搬迁,采购办公电脑、打印机、复印机、档案柜、办公桌椅较多。

第三部分:名词解释

  一、财务专业名词解释

1、财政拨款收入:指本年度从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财政拨款,包括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

2、事业收入:指事业单位开展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取得的收入;事业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实际核拨的教育收费等资金在此反映。

3、经营收入: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取得的收入。

4、其他收入:指单位取得的除“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等以外的收入,包括未纳入财政预算或财政专户管理的投资收益、银行存款利息收入、租金收入、捐赠收入,现金盘盈收入、存货盘盈收入、收回已核销的应收及预付款项、无法偿付的应付及预收款项等。各单位从本级财政部门以外的同级单位取得的经费、从非本级财政部门取得的经费,以及行政单位收到的财政专户管理资金填列在本项内。

5、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指事业单位在当年的“财政拨款收入”、“事业收入”、“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等不足以安排当年支出的情况下,使用以前年度积累的事业基金(事业单位当年收支相抵后按国家规定提取、用于弥补以后年度收支差额的基金)弥补本年度收支缺口的资金。

6、年初结转和结余:指单位上年结转本年使用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7、结余分配:指单位当年结余的分配情况。

8、年末结转和结余:指单位结转下年的基本支出结转、项目支出结转和结余、经营结余。不包括事业单位净资产项下的事业基金和专用基金。

9、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10、营支出:指事业单位在专业业务活动及其辅助活动之外开展非独立核算经营活动发生的支出。

11、工资福利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开支的在职职工和编制外长期聘用人员的各类劳动报酬,以及为上述人员缴纳的各项社会保险费等。

12、商品和服务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单位购买商品和服务的支出(不包括用于购置固定资产的支出、战略性和应急储备支出)。

1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用于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支出。

14、其他资本性支出(支出经济分类科目类级):反映非各级发展与改革部门集中安排的用于购置固定资产、战略性和应急性储备、土地和无形资产,以及构建基础设施、大型修缮和财政支持企业更新改造所发生的支出。

二、 部门专业名词解释

1、人力资源:指发展经济和社会事业所需要的具有必要劳动能力的人口。必要劳动能力,是指智力与体力的有机结合。

2、就业:指是一定年龄阶段内的人们所从事的为获取报酬或经营收入所进行的活动。

3、创业:指某个人发现某种信息、资源、机会或掌握某种技术,利用或借用相应的平台或载体,将其发现的信息、源、机会或掌握的技术,以一定的方式,转化、创造成更多的财富、价值,并实现某种追求或目标的过程 职业 是参与社会分工,利用专门的知识和技能,为社会创造物质财富和精神财富,获取合理报酬,作为物质生活来源,并满足精神需求的工作。

4、建立覆盖城乡的社会保障体系:党的十七大报告强调“加快建立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保障人民基本生活”,明确提出“要以社会保险、社会救助、社会福利为基础,以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重点,以慈善事业、商业保险为补充,加快完善社会保障体系”的目标任务。

5、养老保险:指是劳动者在达到法定退休年龄退休后,从政府和社会得到一定的经济补偿物质帮助和服务的一项社会保险制度。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私营企业和其他城镇企业及其职工,实行企业化管理的事业单位及其职工必须参加基本养老保险。

6、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是根据财政、企业和个人的承受能力所建立的保障职工基本医疗需求的社会保险制度。所有用人单位,包括企业(国有企业、集体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私营企业等)、机关、事业单位、社会团体、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都要参加基本医疗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基金由基本医疗保险社会统筹基金和个人账户构成。基本医疗保险费由用人单位和职工个人账户构成。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单位及个人,必须同时参加大额医疗保险,并按规定按时足额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大额医疗保险费,才能享受医疗保险的相关待遇。

7、工伤保险:也称职业伤害保险。劳动者由于工作原因并在工作过程中受意外伤害,或因接触粉尘、放射线、有毒害物质等职业危害因素引起职业病后,由国家和社会给负伤、致残者以及死亡者生前供养亲属提供必要物质帮助。工伤保险费由用人单位缴纳,对于工伤事故发生率较高的行业工伤保险费的征收费率高于一般标准,一方面是为了保障这些行业的职工发生工伤时,工伤保险基金可以足额支付工伤职工的工伤保险待遇;另一方面,是通过高费率征收,使企业有风险意识,加强工伤预防工作使伤亡事故率降低。

8、失业保险:指国家通过立法强制实行的,由社会集中建立基金,对因失业而暂时中断生活来源的劳动者提供物质帮助的制度。各类企业及其职工、事业单位及其职工、社会团体及其职工、民办非企业单位及其职工,国家机关与之建立劳动合同关系的职工都应办理失业保险。失业保险基金主要是用于保障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

9、生育保险:指针对生育行为的生理特点,根据法律规定,在职女性因生育子女而导致劳动者暂时中断工作、失去正常收入来源时,由国家或社会提供的物质帮助。生育保险待遇包括生育津贴和生育医疗服务两项内容。生育保险基金由用人单位缴纳的生育保险费及其利息以及滞纳金组成。女职工产假期间的生育津贴、生育发生的医疗费用、职工计划生育手术费用及国家规定的与生育保险有关的其他费用都应该从生育保险基金中支出。

10、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指大学生村官,是指应届全日制普通高校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生,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助理、村主任助理或其他职务。大学生村官工作是国家开展的选派项目。大学生村官岗位性质为“村级组织特设岗位”,系非公务员身份,其工作、生活补助和享受保障待遇应缴纳的相关费用由中央和地方财政共同承担。

第四部分: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表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年2月21日

监督索引号53042700531600111

 

附件3.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预算公开情况表20190222040220040.xlsx

 

上一篇: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18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下一篇:新平县社会保险局2017年度部门决算公开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