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5316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项目支出绩效自评/项目支出绩效自评报告(表)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报告 (三)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一)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二)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并监督管理职业中介机构,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三)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四)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统筹拟订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五)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六)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做好劳动者维权工作。 (七)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政策,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规范事业单位地方性津贴、补贴,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认真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负责事业单位、企业和自谋职业人员退休审批及工龄审定工作。负责全县工伤认定工作,做好劳动能力鉴定服务工作。 (八)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九)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十)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十一)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十二)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可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十三)有关职责分工 财政统发工资职责分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工作由新平县财政局牵头;中共新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人员编制、实有人数、实发工资人数的审核;中共新平县委组织部负责全县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审核;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事业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及机关事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缴纳审核;新平县医疗保障局负责医疗保险费缴纳审核;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购房补贴标准审核;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平管理部负责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审核;国家税务总局新平县税务局负责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审核。 (二)2019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1、促进就业创业,筑牢民生之本 一年来,面对新形势、新挑战,县人社局狠抓中央、省市县决策部署,通过打基础,做到底数清;抓培训,促进技能强,深入实施并不断完善就业政策,全县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2019年全县城镇新增就业3196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6.5%;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865人,完成目标任务的108%;城镇登记失业率3.30%,完成低于4.0%的目标任务;建立3个就业创业服务站和6个就业扶贫车间,吸纳和转移建档立卡劳动力就业112人,开发乡村公共服务岗位100个,有效促进贫困劳动力稳定就业增加收入。 2、健全保障体系,夯实民生之基 一年来,社会保障制度运行平稳。一是全民参保工作稳步推进。全县基本养老、失业、工伤保险参保人数分别为20.66万人、1.8031万人、2.99万人,较去年底分别增加1415人、513人、276人。二是降费减负成效明显。目前个体工商户和灵活就业人员缴费累计减负872.03万元,全县各项社会保险累计减费6671.11万元。三是推进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制度改革,加快中人待遇清算,2014年10月至2018年12月期间,全县共有退休中人536人,目前累计兑现补发334人。四是改革和完善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进展顺利。目前被征地农民基本养老保障工作方案已通过常务会审定,相关后续工作正在有序推进。五是推进工伤保险同舟计划。全县3850人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参保率达到98.38%。六是金融社保卡综合应用惠及民生。目前金融社保卡具备门诊看病、买药、住院结算,个人参保信息查询,待遇领取、社保缴费、金融支付等功能,共发放金融社保卡28.2173万张,完成市下达目标27.9万张的101.14%。 3、推进人才工作 ,积蓄发展之力 大力实施“人才强县”战略,努力为全县发展提供强劲的人才和智力保障。一是人才资源总量稳步增长。已建省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2个、市级专家科研工作站1个,省级博士后科研工作站1个。事业单位人才共计5092人,专业技术人才4186人。二是抓好人才引进、公开招聘和人才流动工作。全年共进行4次公开招聘,招聘工作人员89名,安置退役士兵14人;办理各类人员流动1007人次;推荐上报“百千万人才”项目15个。三是完成2019年政府机构改革各项人员转隶分流任务。共办理机构人员转隶手续49个单位、812人,理顺了人事关系和工资关系,确保了工作的正常运转、队伍的稳定。 4、抓牢三个举措,构建稳定之势 坚持以和谐劳动关系构建为切入口和落脚点,努力促进社会和谐稳定。一是扭住关键,规范劳动合同签订和劳动用工备案管理。目前,全县劳动用工登记网上备案31082人,劳动合同签订率96.6%。二是源头防控,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深入开展根治欠薪、治欠保支专项整治行动,共检查用工单位153家、工程项目67个,涉及劳动者7143人,其中农民工6357人;共受理现场、网络、电话等举报投诉35件,督促、处理35件,移送公安机关立案处理1件,帮助61人讨回劳动报酬103.93万元。三是阳光执法,高质量化解矛盾纠纷。坚持“调解为主,调裁结合”的原则,实行阳光仲裁,目前调解各类仲裁案件数105件,涉案人数105人,涉案金额325.77万元,结案率100%,调解率85.06%,一裁终局率82.61%。 5、强化队伍建设,营造干事之风 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为抓手,努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一是加强学习,激发内驱力。以周一列会学习为载体,开展各类政策业务学习,开展各类政策宣传活动和知识竞赛活动,着力增强机关的向心力。二是专项整治,提高服务力。持之以恒推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驰而不息把作风建设引向深入。三是导向引领,增强担当力。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落实班子集体责任,强化“四个意识”,做到“两个维护”。着力营造风清气正的良好政治生态,不断增强党的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 6、坚持立足职能,助力脱贫攻坚 脱贫攻坚,是重大的政治责任、政治任务,也是人社部门的主责主业。2019年,县人社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县的重大决策部署,全面推进人社扶贫工作。一是就业扶贫增加收入。通过扶贫车间吸纳、就业创业服务站、返乡创业带动、有组织劳务输出、公益性岗位安置等渠道促进贫困劳动力就业创业,增加收入。全县完成新增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4381人,完成市目标任务3800人的115 %,其中:建档立卡户转移就业166人,完成市目标任务60人的276%,二是技能扶贫增强素质。积极开展贫困劳动力技能培训,全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27312人次,完成市级目标任务20000人的137%,完成建档立卡户培训7429人次,农村劳动能力有了明显提升。三是社保扶贫兜牢底线。全县合条件参保的建档立卡贫困人口8813人已全部实现参保;全县符合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待遇领取条件的建档立卡贫困老年人1890人,全部实现享受养老金待遇。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19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分别是: 1.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新平县社会保险局 3.新平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19年末实有人员编制80人。其中:行政编制1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1人),事业编制66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7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5人(含行政工勤人员1人),事业人员61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52人)。其他人员29人,主要是其政府购买及公益性岗位人员。 退休人员13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第三部分 2019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19年度收入合计5776.48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767.48万元,占总收入的99.84%;其他收入9万元,占总收入的0.16%。与上年对比减少5650.39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由于单位机构改革,医保中心从人社局划出,成立医保局,并对我单位现有人员进行划转,相应的财政拨款减少。二是退役军人管理职能划转退役军人事务局,军转干部安置费划转退役军人事务局核算,相关费用减少。三是收回违规发放款13.19万元已缴库;四是减少军转干部安置经费4万元;五是减少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经费1万元;六是减少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基层建设经费7万元;七是减少市就业局拨入网络创业培训专项资金12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19年度支出合计5585.85万元。其中:基本支出5118.97万元,占总支出的91.64%;项目支出466.88万元,占总支出的8.36%。与上年对比减少5459.02万元,下降49.43%。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由于单位机构改革,医保中心从人社局划出,成立医保局,并对我单位现有人员进行划转,相应的财政拨款支出减少。二是退役军人管理职能划转退役军人事务局,军转干部安置费划转退役军人事务局核算,相关费用支出减少。三是由于军转干部安置经费、十三五规划中期评估经费、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基层建设经费、市就业局拨入网络创业培训专项资金等其他收入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5109.9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7368.41万元,主要原因分析一是由于单位机构改革,医保中心从人社局划出,成立医保局,并对我单位现有人员进行划转,相应的财政拨款支出减少。二是退役军人管理职能划转退役军人事务局,军转干部安置费划转退役军人事务局核算,相关费用支出减少。 1、人员经费支出4929.35万元。包括基本工资299.81万元、津贴补贴438.88万元、奖金399.22万元、事业人员绩效工资49.21万元,机关事业基本养老保险缴费116.09万元,职业年金缴费14.55万元、医疗保险缴费52.97万元、公务员医疗补助40.0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7万元、住房公积金119.92万元、生活补助3212.25万元、奖励金143.4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96.47%,与上年相比,减少7240.45万元,减59.5%。 2. 日常公用经费支出180.63万元,包括办公费15.26万元、印刷费0.42万元、手续费0.01万元、水费0.96万元、电费1.62万元、邮电费4.31万元、差旅费14.92万元、会议费1.91万元、培训费0.66万元、公务接待费3.51万元、 劳务费19.17万元、委托业务费35.47万元、工会经费8.8万元、福利费4.32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3万元、其他交通费用65.52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78万元。占基本支出的3.53%,与上年相比,减少127.96万元,减41.4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19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55.89万元。与上年对比增加44.33万元,主要原因分析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比上年增加。 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1.党建工作经费1万元用于订阅党建报刊杂志及支付开展工作产生的办公费;2.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平台建设经费2.95万元及新平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附属项目附属工程及场地绿化经费140万元用于支付我单位基层就业和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工程款;3.办公设备采购金10.51万元用于支付办公设备采购款;4.人社专项业务工作经费20万元主要用于支付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试产生的劳务费、办公费、会议费及开展其他人社工作产生的办公费等;5.仲裁办案补助经费3万元用于支付法律顾问劳务费;6.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专项资金11.87万元,用于支付开展人社工作产生的办公费、差旅费、接待费等;7.网络创业补助资金8.4万元用于支付网络创业培训费;8.人社保障专项资金10.53万元用于支付开展就业创业工作的办公费用;9.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奖补资金31.99万元,用于支付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产生的各项费用;10.创业担保贷款贴息226.98万元,用于支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565.87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9.64%。与上年对比减少7199.25万元,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单位机构改革,医保中心从人社局划出,成立医保局,并对我单位现有人员进行划转,相应的财政拨款支出减少。二是退役军人管理职能划转退役军人事务局,军转干部安置费划转退役军人事务局核算,相关费用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主要用于订阅党建报刊杂志及支付开展工作产生的办公费; 2.外交(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3.国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5.教育(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47.93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1%,主要用于工资福利及商品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501.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1%,主要用于支付职工医疗保险及公务员医疗补助;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2.农林水(类)支出501.58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01%,主要用于支付大学生村官工资、社保协管员生活补助及创业担保贷款贴息;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4.资源勘探信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5.商业服务业(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6.金融(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19.92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2.15%,主要用于支付住房公积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1.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2.其他(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3.债务还本(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24.债务付息(类)支出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23万元,支出决算为12.72万元,完成预算的55.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万元,完成预算的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4.77万元,完成预算的1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7.95万元,完成预算的39.75%。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我单位推行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接待费用开支。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18年减少5.43万元,下降29.92%。其中: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1.77万元,增长59%;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7.2万元,下降47.52%。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推行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接待费用开支。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19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占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7万元,占37.5%;公务接待费支出7.95万元,占62.5%。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 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4.7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万元,购置车辆0辆。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4.7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开展人社工作相关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7.95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7.95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86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开展人社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2019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80.63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7.93万元,减37.4%,主要原因一是由于单位机构改革,医保中心从人社局划出,成立医保局,机关运行经费相应减少。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支付开展人社工作产生的办公费、水电费、差旅费、会议费、接待费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19年12月31日,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资产总额807.13万元,其中,流动资产519.16万元,固定资产287.9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万元,在建工程0万元,无形资产0万元,其他资产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96.13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5.37万元。报废报损资产138.23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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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单位:万元 |
|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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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 合计 | 1 | 807.13 | 519.16 | 287.97 | 169.32 | 27.7 | 0 | 89.72 | 0 | 0 | 1.23 | 0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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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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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19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1.78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1.78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1、预算绩效管理工作开展情况 为规范预算绩效管理,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云南省省级财政预算绩效管理暂行办法》以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预算绩效管理办法,开展财政预算的编制、执行、监督、评价和问责等管理工作,做到事前设定目标、事中跟踪监控目标、事后评价目标。并明确单位相关股室的支出责任和监督责任,实行绩效问责,且定期将预算绩效管理及支出结果信息逐步向社会公开,接受有关机构和社会公众的监督。 2、部门整体支出自评结果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9 年整体支出绩效自评分 82 分,综合评价“良”。主要职责完成情况:1、抓好人才引进、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和人才流动工作;2、落实国家和省、市工资福利政策,规范津贴补贴,做好正常晋升、薪酬制度改革、退休审批及工龄审定等工作;3、做好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职称管理、在职专家慰问工作;4、对社保基金进行监督管理;5、做好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服务工作;6、做好农民工工资治欠保支、劳动者维权工作;7、做好贷免扶补和创业担保贷款工作;8、做好农村劳动力转移工作,带动就业;9、按时发放就业见习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就业技能培训补贴等;10、组织开展创业、就业培训;11、做好社保基金征缴管理工作,按时支付各项社会保险待遇;12、做好退休人员日常管理事务,组织老年人开展活动。 存在问题及原因分析和下一步措施:2019年预算执行中存在上半年预算执行率较低的问题,主要是上半年财政授权支付时可以列支的项目和金额都较少。改进的措施是做好资金支付计划,及时与财政部门沟通,做好保民生,保运转,保工资工作。 3、部门决算中项目支出自评结果 (1)项目一新平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得分 83 分,自评结果“良”,用于结清基层就业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场地绿化工程款及支付项目部分附属工程款及其他附属工程款,其中:支付基层就业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项目场地绿化工程款18万,支付部分办公楼附属工程款及其他附属工程款122万,目前绿化工程款已结清,附属工程款部分结清。存在的问题是县级财政困难,资金支付缓慢,原因是财政困难,财政开账时间不固定,下一步措施积极向同级政府及上级部门反映,筹措款项,结清欠款。 (2)项目二办公设备采购补助资金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得分 87.86 分,自评结果“良”,用于支付设施设备采购款,目前已结清5份采购合同欠款,设施设备验收合格率100%,业务办事效率大幅提升。存在的问题是县级财政困难,资金支付缓慢,原因是财政困难,财政开账时间不固定,下一步措施积极向同级政府及上级部门反映,及时安排我单位进行资金支付。 (3)项目三仲裁办案工作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得分 89分,自评结果“良”,用于支付对劳动争议调解中所产生的法律顾问劳务费,存在的问题是县级财政困难,资金支付缓慢,原因是财政困难,财政开账时间不固定,下一步措施积极向同级政府及上级部门反映,及时安排我单位进行资金支付。 (4)项目四人社事业发展综合绩效完成补贴项目绩效情况,自评得分85分,自评结果“良”,按文件要求,建立预算绩效管理制度,对照市级下达的目标任务开展绩效自评工作。现已完成绩效自评,并按时报送自评情况,自评结果中除机关养老保险参保人数指标外,其余指标均已完成。存在的问题是县级财政困难,资金支付缓慢,原因是财政困难,财政开账时间不固定,下一步措施积极向同级政府及上级部门反映,及时安排我单位进行资金支付。 (5)项目五人社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评得分86分,自评结果“良”,用于支付开展事业单位招聘工作、人事人才管理工作、工资薪酬分配管理工作、社会保障管理工作、劳动关系及劳动争议等管理工作所产生的劳务费、办公费、差旅费等各项费用。2019年已举办事业单位招考2次,解决了我县事业单位用人需求,提高单位办事效率。存在的问题是现有工作经费难以维持人社工作的正常运行,原因是财政困难,难以安排多余工作经费,下一步措施积极向同级政府及上级部门反映,给予安排我单位专项业务经费。 (6)项目六政府采购项目项目绩效情况,评得分76分,自评结果“良”,由于该笔资金于12月底到账,未能及时支付。存在的问题是资金支付缓慢,原因是资金于12月底到账,难以安排支付,下一步措施2020年及时安排我单位进行资金支付。 (7)项目七大学生村官补助项目绩效情况,评得分88分,自评结果“良”,用于每月足额发放35名大学生村官待遇,每人每月支付4636元。存在的问题是财政开账时间不固定,我单位待遇发放存在不及时,原因是财政困难,下一步积极与财政沟通联系,及时发放大学生村官待遇。 (8)项目八第二批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资助经费项目绩效情况,评得分73分,自评结果“良”,用于补助云南昆钢耐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建设。存在的问题是我单位未能及时将补助经费拨付云南昆钢耐磨材料科技股份有限公司。原因是第二批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资助经费于12月底下达,下一步措施2020年及时安排我单位进行资金支付。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9—附表11)。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没有其他需要说明的情况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日常公用支出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情况说明里涉及需要解释说明的决算相关专用名词,在此进行说明解释。若没有涉及专用名词,请说明不涉及专用名词。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0年9月18日 监督索引号53042700531601111 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决算公开表20201020051505354.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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