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5316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并监督管理职业中介机构,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统筹拟订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做好劳动者维权工作。 (7)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政策,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规范事业单位地方性津贴、补贴,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认真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负责事业单位、企业和自谋职业人员退休审批及工龄审定工作。负责全县工伤认定工作,做好劳动能力鉴定服务工作。 (8)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12)职能转变。深入推进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改革,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规范和优化对外办理事项,减少职业资格许可和认可等审批事项,落实国家职业资格目录清单管理制度,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创新就业和社会保障等公共服务方式,加强信息共享,提高公共服务水平。 (13)有关职责分工 财政统发工资职责分工。全县机关事业单位财政统发工资工作由新平县财政局牵头;中共新平县委机构编制委员会办公室负责全县机关事业单位机构、人员编制、实有人数、实发工资人数的审核;中共新平县委组织部负责全县机关(含参公事业单位)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审核;新平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负责事业人员工资和津贴补贴标准及机关事业人员社会保险费(包括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失业保险)缴纳审核;新平县医疗保障局负责医疗保险费缴纳审核;新平县住房和城乡建设局负责购房补贴标准审核;玉溪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新平管理部负责住房公积金缴纳标准审核;国家税务总局新平县税务局负责个人所得税缴纳标准审核。 (二)2022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积极应对疫情,全县就业形势总体稳中向好。一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体稳定。全县农村劳动力14.30万人,转移就业9.60万人;挂牌成立12家红色劳务工作站,“人社党建+村集体经济+人力资源服务公司”新型转移就业工作模式初见成效。二是援企纾困稳定就业岗位。为366户参保企业减轻失业保险缴费负担 647.50万元,涉及企业职工1.50万人;发放253户企业稳岗返还资金346.86万元、失业保险金516.96万元、失业补助金100.92万元;审批阶段性缓缴失业保险费企业4户,缓缴4.08万元;为26户企业发放一次扩岗补助9.90万元,惠及人数66人。同时,通过信息筛查比对,对符合发放一次性留工培训补助的305户企业,采取“免申即享”的方式发放补助513.60万元,惠及职工1.03万人。三是实施创业扶持和技能提升稳就业。发放创业担保贷款10,873.60万元,扶持创业781人(户);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801人次、“展翅行动”培训1,629人次。四是兜住困难群体就业底线。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安置80个、乡村公益性岗位489个,建成就业帮扶车间10个、吸纳就业1,169人。 2.着力改善民生,社会保障水平持续提升。一是社保扩面增效成效明显。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4.06万人、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17.54万人;城乡居民人均缴费额359.72元,同比2021年增加157.37元。二是推动缓缴政策落地见效。为7户企业办理了缓缴业务,共缓缴养老保险176.57万元、工伤保险费4.44万元。三是防范和化解社会保险基金风险。核实省市下发疑点数据2,709条,核实41人违规领取待遇13.30万元,追回40人12.82万元,追回率96.42%。四是推进退休人员管理服务。机关事业单位副处级以下退休人员由现在的乡镇街道和社区社会化管理服务调整为由原工作单位管理服务,解决了无人服务、有钱花不出、活动不开展,退休人员意见大的问题。 3.激发创新活力,人才人事工作持续深化。一是推动人才人事改革突破。印发《新平县事业单位管理岗位职员等级晋升制度工作实施方案》,打通职员等级晋升通道;探索“链主”企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仙福公司作为第一家具备条件的“链主”企业自主开展初级、中级职称自主评审。二是持续推进人才队伍建设。完善机关事业单位人员招录流动管理办法,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24人、办理人员流动209人次;推荐申报“兴玉英才支持计划”等省市人才16人,省级市级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4个;成功承办“海外赤子为国服务行动计划新平行”,“才聚云南·智慧云岭”上海医疗专家玉溪智力支持活动新平行等活动。三是发挥人才激励正向作用。事业单位绩效工资工作平稳实施,医共体人才培引、薪酬改革得到全市认可,教育事业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表彰奖励项目获省级批准。 4.守牢民生底线,劳动关系总体和谐稳定。一是扎实开展根治欠薪专项行动。申报创建“无欠薪”企业(项目部)1户;受理各渠道投诉案件635件,涉及农民工人数5,016人、金额10,778.00万元,已完全办结493件,解决3,789人7,835.33万元,其他案件已阶段性办结,并已在系统内实现动态清零。二是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处理劳动争议案件350件,涉及350人668.87万元,结案率100%。三是开展劳动关系“和谐同行”能力提升行动。全县劳动合同签订2.45万人,签订率98.60%;调整部分机关事业单位编外人员工资待遇,协商解除劳动合同给予经济补偿113人;受理审批行政许可事项10件。 5.打造模范机关,助力营商环境优化升级。以作风革命效能革命和“两转一强一提”大讨论为契机,持续强本领、转行风、树新风,努力为民服务解难题。一是强本领。开展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有效提升人社窗口单位工作人员政治素质、服务意识、业务能力、服务技能。二是转行风。深化“放管服”改革, 2022年累计开户731户、办理业务1.47万笔,网上认证4.58万人;聚焦推广社会保障卡“一卡通”三代卡制作发行及应用。三是树新风。坚持“23℃”人社服务标准,实施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县乡两级社保服务先锋队全覆盖开展人社政策宣传活动9,458次,服务10.75万人次,扩面4,100人,帮助2.16万名老年人完成社保业务办理;建立人社干部联系服务企业活动制度,推动惠民惠企政策应享尽享、落地见效。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25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局机关)、社会保险股、劳动保障监察基金监督股、人事人才管理股、调解仲裁管理股、劳动关系法规股、信息中心、办公室(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失业保险股、就业服务股、劳务输出股、小额信贷股、人才服务股、稽核股、办公室(社会保险局)、企业养老保险股、机关事业养老保险股、工伤保险股、职业年金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征收管理股、待遇管理股、财务统计股、稽核股、退休人员管理服务股。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局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局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末实有人员编制77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64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5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3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事业人员58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49人)。 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36人(离休0人,退休36人)。 实有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2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收入合计56,004,839.3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004,839.39元,占总收入的1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9,826,382.62元,下降14.93%。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9,826,382.62元,下降14.93%;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比上年减少1,215.96万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支出合计56,004,839.39元。其中:基本支出41,556,165.73元,占总支出的74.20%;项目支出14,448,673.66元,占总支出的25.8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12,000,099.67元,下降17.65%。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572,036.39元,增长9.40%;项目支出减少15,572,136.06元,下降51.8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比上年减少;二是本年无基层就业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支出;三是本年无省外务工人员在新过春节慰问费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41,556,165.7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40,151,640.55元,占基本支出的96.62%;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404,525.18元,占基本支出的3.38%。人均公用经费19,782.04元。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2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4,448,673.66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94,743.1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人社专项业务工作经费271,999.20元,用于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资系统维护的人社专项业务支出; 2.人社重点工作任务专项资金96,738.00元,用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五个专项检查行动等重点工作支出; 3.新平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保障设施建设修缮经费94,743.10元,主要用于对原消防管道进行重新设计和改造; 4.人社局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2,392.00元,用于党支部开展日常工作资金支出; 5.县人社局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2,840.93元,用于退休党支部开展日常工作资金支出; 6.事业单位初任培训经费37,784.00元,用于组织开展事业单位初任培训; 7.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资助经费100,000.00元,用于补助专家基层科研工作站; 8.创业担保贷款奖励补助资金2,778.00元,用于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 9.就业见习补贴专项资金411,000.00元,用于支付大学毕业生的就业见习补贴; 10.就业困难人员春节慰问专项资金85,000.00元,用于支付就业困难人员春节慰问; 11.基本公共就业服务项目专项资金8,084,500.98元,用于支付大学生创业补贴、公益性岗位补贴等费用; 12.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专项资金5,258,897.45元,用于支付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费用。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004,839.3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12,000,099.67元,下降17.65%,主要原因:一是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资金比上年减少;二是本年无基层就业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补助资金支出;三是本年无省外务工人员在新过春节慰问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8,352.9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1%。主要用于单位党支部及离退休党支部日常工作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557,699.0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70%。主要用于:一是在职人员工资、奖金、福利、社会保险等支出;二是离退休人员慰问费、一次性生活补助等支出;三是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89,845.97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5%。主要用于在职职工的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5,261,675.4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4%。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相关费用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087,26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94%。主要用于在职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本部门无此项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2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9,523.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40,608.51元,占总支出决算的82.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8,915.00元,占总支出决算的18.00%,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8,915.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0元,支出决算为49,523.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33.02%。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为40,608.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67.68%;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8,915.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1%。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推行厉行节约原则,严格控制接待费用及接待次数,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相关规定。 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973.80元,增长2.0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3,219.80元,增长8.6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2,246.00元,下降20.12%。2022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公车外出次数比上年增多,增加油费、过路费、修车费等公务用车运行成本。 (二)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部门未涉及出国出境事宜。。 2.购置车辆0辆。我部门2022年未购置车辆,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人事人才、劳动监察、推动就业创业及社保扩面工作等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3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县开展检查督导工作、解决人事人才、社保扩面、劳动监察遇到的困难和问题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部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工作安排,未发生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404,525.18元,增加56,052.66元,增长4.16%,主要原因:一是本年人员出差次数增多公车运行费用及差旅费比上年增加;二是购置办公设备;三是因消防管道损坏造成水源外流,水费增多。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 211,143.70元、水费11,117.20元、电费15,413.29元、邮电费11,000.00元、差旅费45,950.00元、会议费13,415.00元、培训费2,536.00元、公务接待费8,915.00元、劳务费494,569.48元、福利费32,2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0,608.51元、其他交通费用511,677.00元、办公设备购置5,980.00元等。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2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7,222,688.50元,其中,流动资产1,492,934.43元,固定资产5,709,754.07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20,000.00元,其他资产0.00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303,969.49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2,780.00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0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0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2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32,78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32,78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32,780.00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10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本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1.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2.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3.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务、住房保障支出等。 4.“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5.机关运行经费:指各部门的公用经费,包括办公及印刷费、邮电费、差旅费、会议费、福利费、日常维护费、专用资料及一般设备购置费、办公用房水电费、办公用房取暖费、办公用房业务管理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及其他费用。
监督索引号530427005316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2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wp.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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