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5316002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 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组织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工伤、生育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发放工作;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及全县退休人员(含内退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政策咨询及信访工作。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锚定目标任务,全力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增效。 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制定工作方案,加强统筹协调,实现重点突破,确保应保尽保,同时推动基本养老保险提质增效,截至12月,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参保43,350人,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41,700人的103.96%;其中企业在职职工参保28,504人,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26,800人的106.36%;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174,621人,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174,300人的100.18%,城乡居民人均缴费额379.95元,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423.00元的89.82%,比2022年增加12.42元;工伤保险参保37,231人,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36,600人的101.72%;失业保险参保21,790人,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21,500人的101.35%。 在巩固建筑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工作的同时,继续实施“同舟计划”扩面工作,积极推进公路、铁路、交通运输和水利水电建设等施工企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截至12月,全县按项目参保41户,参保人数8,594人,新开工工程建设项目工伤保险参保率保持100.00%。扎实推进煤矿、非煤矿山、冶金、建材等尘肺病重点行业工伤保险扩面专项工作,尘肺病重点行业劳动者参加工伤保险覆盖率达100.00%。 2.扎实有效推进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推动新平社保事业高质量发展。 组建一支255人党性强、政策熟、业务精、有温度的社保先锋服务队,深入全县12个乡镇、124个村(社区)全覆盖开展社会保险政策专题宣传活动。开展返乡人员入户调查,摸清底数、建立台账。深入农户家中“一对一”“面对面”的宣传社保政策,帮助他们算清楚、看明白投入回报账,动员早参保、参职保、不断保,提高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缴费档次,提高全民参保缴费意识,享受更高水平的养老待遇保障。按照适老化服务的要求,建立长期卧床、空巢、失能、留守老年人和残疾人等特殊群体实名库,主动上门提供优质、高效、暖心的“康乃馨”式服务。 3.落实社会保障制度,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兑现。及时调整社会保险待遇,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严格按照中央、省市通知精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沟通协调,压实工作责任,深入基层宣传缓缴和降低费率政策,优化经办服务,确保助企惠企政策平衡有序落实落地。 4.深化落实社保重点改革任务,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 (1)稳慎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改革工作。按照制度相衔接、普遍有保障、待遇有提高、资金可持续的目标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范围,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被征地农民。 (2)积极做好国家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工作。充分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精神,将做好国家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工作作为开展“两转一强一提”大讨论大实践活动的重大任务来狠抓落实,坚决扛起推动个人养老金制度在玉溪先行落地的政治责任,加强个人养老金政策宣传,积极组织在新平县辖区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3)完成失业保险职责划转。根据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做好失业保险经办职能移交的通知》要求,为进一步优化失业保险基金管理和经办服务,在失业保险省级统筹实施过程中实现养老、工伤、失业三险统一经办管理,2023年7月31日完成了失业保险经办职能由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划转至县社会保险中心,确保了服务不断,秩序不乱。 5.确保安全,防范和化解社会保险基金风险。 (1)全面核实省市疑点数据全力追缴违规领取待遇。对省市下发的疑点数据进行逐一核实,并全力追缴违规领取待遇。 (2)全面开展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对领取养老金、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开展资格认证,确保认证全覆盖、无死角。 (3)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围绕社保领域历年来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全县社保经办人员对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维护群众利益的认识,建立健全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常态化机制。 (4)做好基金收支管理和预警监测。严格收支预算执行,实施预算执行全程实时监控,定期开展基金动态监测及应急管理,强化对基金支撑能力的预警分析。 (5)健全社保经办内控机制。持续健全完善内控制度,规范经办业务流程,建立岗位之间、业务环节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机制,明确岗位职责,建立责任追究制度,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支付额度控制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建立基金四方对账制度,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要岗位风险防控意识,从源头上防范基金管理使用中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结合本年度工作计划,组织相关人员对我单位内部控制的执行情况进行认真自检自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进行及时整改。 6.加强督促指导,确保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工作平稳有序推进。 (1)指导和帮助社区做好退休人员管理服务工作,加强培训,不断提高街道和社区管理服务能力,确保乡镇(街道)和村(社区)接得住、接得稳、接得好。 (2)组织做好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工作。做好春节慰问工作。在2023年春节来临之际,组织对全县4,624名企业退休人员开展春节慰问,对45名困难企业退休人员和77名工伤一至四级伤残人员和遗属进行走访慰问。 7.优化经办服务,持续提升社保服务效能。 (1)积极推行“不见面”办理社保业务。积极宣传推广云南人社12333、社保网厅等网上经办便民服务措施,扩大非接触式服务范围,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灵活就业人员参保缴费“掌上办”,单位参保、人员增减、缴费申报、保费缴纳“全程网办”,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实现联网办理。 (2)强化数据共享,优化高频服务事项。常态化开展部门间数据比对机制,提升与公安、司法、民政、残联、医保、税务等部门的数据协作能力,推行以数据比对为主,利用手机APP与社会化服务为辅的认证模式,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制定告知承诺制事项清单,进一步优化社保业务流程。 8.加强自身建设,提升履职尽责能力。 加强社保经办人才队伍建设,努力打造一支素质过硬、能打胜仗、作风优良的干部队伍。一是以周五例会学习为载体,开展政治理论学习和各类政策业务学习;二是营造学政策、钻业务、强技能、优服务的良好氛围,积极参加业务培训,提升经办队伍的专业化水平;三是进一步提高思想认识,强化责任落实,引导职工树立正确的政治观念和大局意识。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财务统计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征收管理股、待遇审核股、稽核股、综合股、社会化管理服务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15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15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15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0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6人(离休0人,退休1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部门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部门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属部门所属下级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由上级部门公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
本单位属部门所属下级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上级部门公开,《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34,237,003.07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4,237,003.07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59,369.56元,增长5.0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59,369.56元,增长5.0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统筹外退休工资调待增资,退休人员增加,导致统筹外退休费增长,所以收入较去年略有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34,237,003.07元。其中:基本支出30,658,223.35元,占总支出的89.55%;项目支出3,578,779.72元,占总支出的10.45%;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59,369.56元,增长5.0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919,410.16元,下降5.89%;项目支出增加3,578,779.72元,增长100.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统筹外退休工资调待增资,退休人员增加,导致统筹外退休费增长,所以支出较去年略有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0,658,223.35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0,123,582.56元,占基本支出的98.26%;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534,640.79元,占基本支出的1.74%。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3,578,779.72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补助经费项目经费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购买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及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图册印制; 2.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补助资金项目经费支出2,840,059.72元,主要用于持有独生子女证的企业退休人员按月发放独生子女奖励金; 3.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经费支出598,200.00元,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发放,共计发放1,994人。市级资金发放327,400.00元,县级资金发放270,800.00元; 4.春节送温暖活动经费项目经费支出61,000.00元,主要用于1-4级工伤人员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77人,及特困企业退休人员45人春节慰问费发放; 5.企业退休人员其他支出资金项目经费支出59,520.00元,主要用于内退人员遗属补助发放离休干部护理费发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4,237,003.07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659,369.56元,增长5.09%,主要原因是统筹外退休工资调待增资,退休人员增加,导致统筹外退休费增长,所以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较去年略有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30,604,084.4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9.39%。其中: “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4,063,616.71元,主要用于社保经办机构正常运转支出,包含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运行费用支出; “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支出61,000.00元,主要用于1-4级工伤人员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77人,及特困企业退休人员45人春节慰问费发放;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213,991.23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及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发放;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3,617,876.36元,主要用于统筹外退休费按月发放;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498,546.08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1,471,334.06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记实; “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支出327,400.00元,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市级资金发放;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350,320.00元,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县级资金发放,及企业离休干部护理费、改制企业内退人员遗属补助发放; 9.卫生健康(类)支出3,263,706.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9.53%。其中: “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支出2,840,059.72元,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金按月发放;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255,064.38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大病医疗缴纳;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54,750.42元,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缴纳;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13,832.11元,用于在职职工工伤保险缴纳;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69,212.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其中: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69,212.00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5,05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5,059.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126.48%,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5,059.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支出决算为5,05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48%。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5,059.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26.48%。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玉溪市社保基金参保扩面、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接待需求相应增加,所以公务接待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1,435.00元,下降22.10%。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435.00元,下降22.1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接待。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7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6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玉溪市社保基金参保扩面、提质增效三年行动计划工作、解决参保扩面增效困难和问题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534,640.79元,比上年减少198,745.50元,下降27.10%,主要原因是2023年调出8人,退休3人,人员减少,相应运行经费减少。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社保经办机构正常运转支出,如办公费231,617.79元、邮电费6,000.00元、差旅费25,870.00元、培训费9,271.00元、会议费7,973.00元、公务接待费5,059.00元、工会经费19,200.00元、福利费3,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226,65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资产总额248,291.75元,其中,流动资产93,065.56元,固定资产144,083.51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1,142.68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68,830.35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1,576.9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4,0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4,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4,0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4,0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我单位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各类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5316002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