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5316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并监督管理职业中介机构,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统筹拟订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做好劳动者维权工作。 7.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政策,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规范事业单位地方性津贴、补贴,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认真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负责事业单位、企业和自谋职业人员退休审批及工龄审定工作。负责全县工伤认定工作,做好劳动能力鉴定服务工作。 8.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1.强化举措,推动全县就业稳中提质。一是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总体稳定。全县农村劳动力144,808人,转移就业99,228人,其中省外16,453人。二是实施就业创业扶持和技能提升稳就业。拨付中央就业补助资金731.00万元,拨付进度100.00%,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012.00万元,扶持创业118户;开展73期3,376人次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三是兜牢困难群体就业底线。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和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565人就业;建成就业帮扶车间10个,吸纳就业1,038人;拨付脱贫劳动力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补贴63.22万元,审核脱贫劳动力一次性交通补贴615人,已发放补助595人,金额59.50万元。截至2023年12月25日,全县城镇新增就业2,595人,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77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398人。四是加大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力度,建立78个见习基地,组织就业见习71人。五是发放失业保险金408.93万元,强化对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保障能力。 2.夯实基础,持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一是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增效。出台被征地农民、村社区大岗位人员等群体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政策措施,实施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全县城镇职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参保43,350人、174,621人、37,231人、21,739人,分别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的103.96%、100.18%、101.72%、101.11%;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均缴费额380.68元,同比增加13.15元。二是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改革工作。完成被征地农民保障对象确认13,058人,衔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8,322人,兑现补助2,520人。三是积极做好国家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工作。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25,966人,缴费3,988人。四是防范和化解社会保险基金风险。核查疑点数据1,978条,追回52人违规领取待遇100,887.37元,1人2,888.00元逐月退回(失业保险);按时足额发放各项社会保险待遇养老保险45,662.10万元。五是完成失业保险经办职能划转工作,实现养老、工伤、失业三险统一由县社会保险中心经办管理。 3.紧扣大局,强化人事人才支撑。一是强化人才引进。完成事业单位工作人员7个批次招聘工作,面向社会招聘工作人员132名。二是规范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制定出台《新平县事业单位人员流动管理办法(试行)》,规范办理各类人员流动217人次。三是推动人事人才改革。出台《新平县深化事业单位奖励性绩效工作改革激励干部干事创业的实施意见(试行)》,优化绩效发放方式,激励干部干事创业、担当作为;县管校聘、职级校长、医共体人才培养流动、薪酬改革等改革探索实施,推进了教育医疗领域创新发展;探索“链主”企业自主开展职称评审,仙福公司成为全市第一家开展中级职称自主评审企业。 4.突出重点,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一是畅通投诉举报受理渠道。受理办结欠薪诉求467件,涉及2,429人、金额9,667.02万元。二是开展“安薪行动”专项整治工作。治理政府和国企欠薪项目7个,实际清偿拖欠农民工工资金额5,851.90万元、5,000余人次,取得阶段性成效。三是积极开展“无欠薪”企业(项目部)创建活动。申报3个“无欠薪”项目部,省级已审批1个,2个正在市级审批中。四是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617件,涉及617人、金额1,565.14万元,结案率100.00%。五是全县劳动合同签订人数24,628人,劳动合同签订率达到98.60%,审批行政许可事项2件。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保险股、劳动保障监察基金监督股、人事人才管理股、调解仲裁管理股、劳动关系法规股、信息中心。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2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43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24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12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29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18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2人(离休0人,退休42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收入合计59,535,578.8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9,535,578.8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3,530,739.50元,增长6.30%。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3,530,739.50元,增长6.30%;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信息中心人员增加9人,导致工资福利收入增加,二是退休人员死亡1人,导致抚恤金收入增加,三是统筹外退休金调待增资,退休人员增加,导致统筹外退休费收入增长。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支出合计59,535,578.89元。其中:基本支出38,395,480.69元,占总支出的64.49%;项目支出21,140,098.20元,占总支出的35.51%;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3,530,739.50元,增长6.30%。其中:基本支出减少3,160,685.04元,下降7.61%;项目支出增加6,691,424.54元,增长46.31%;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信息中心人员增加9人,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退休人员死亡1人,导致抚恤金支出增加,三是统筹外退休金调待增资,退休人员增加,导致统筹外退休费支出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8,395,480.69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37,417,310.42元,占基本支出的97.45%;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978,170.27元,占基本支出的2.55%。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21,140,098.2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人社局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支出5,505.71元,主要用于开展退休党支部工作; 2.人社局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党组织党建工作; 3.事业单位初任培训经费支出40,0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事业单位新招聘人员初任培训工作; 4.人社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150,940.00元,主要用于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5.“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补助资金支出87,780.50元,主要用于支付“三支一扶”人员生活补助、艰苦边远地区津贴和社会保险费; 6.创业担保贷款奖励补助资金支出141,569.00元,主要用于开展创业担保贷款工作; 7.死亡一次性抚恤金经费支出241,184.80元,主要用于支付死亡退休人员抚恤金; 8.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管理补助经费支出20,000.00元,主要用于购买办公用品、办公耗材及养老保险政策宣传图册印制; 9.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补助资金支出2,840,059.72元,主要用于按月发放持有独生子女证的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金; 10.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资金支出598,2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 11.春节送温暖活动经费支出61,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1-4级工伤人员、工亡职工供养亲属和特困企业退休人员春节慰问费; 12.企业退休人员其他支出资金支出59,520.00元,主要用于发放改制企业遗属补助和离休干部护理费; 13.基本公共就业服务项目专项资金支出8,713,566.00元,主要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补助、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助和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助; 14.就业见习补贴专项资金支出536,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青年见习补贴; 15.就业困难人员春节慰问专项资金支出88,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企业特困职工、特困农民工及去产能下岗失业人员春节慰问费; 16.县级就业补助专项资金支出1,178,382.36元,主要用于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 17.中央、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专项资金支出6,368,390.11元,主要用于支付创业就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9,535,578.8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3,530,739.50元,增长6.30%,主要原因一是信息中心人员增加9人,导致工资福利支出增加,二是退休人员死亡1人,导致抚恤金支出增加,三是统筹外退休金调待增资,退休人员增加,导致统筹外退休费支出增长。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5,505.7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3%。其中: “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5,505.71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党支部日常工作支出;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党支部工作支出;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此类支出;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此类支出;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此类支出;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此类支出;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此类支出;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此类支出;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8,267,584.88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1.07%。其中: “2080101行政运行”支出4,083,930.95元,主要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在职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80106就业管理事务”支出1,897,501.43元,主要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4,063,616.71元,主要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在职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支出190,655.38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补助资金、就业困难人员和工伤人员及特困企业退休人员春节慰问费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53,491.23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和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3,617,876.36元,主要用于统筹外退休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1,151,000.48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支出1,471,334.0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支出327,400.00元,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支出; “2080711就业见习补贴”支出536,000.00元,主要用于青年见习补贴支出; “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支出9,983,273.48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补助资金、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经费、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等支出; “2080801死亡抚恤”支出241,184.80元,主要用于死亡退休人员抚恤金支出。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支出350,320.00元,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改制企业遗属补助、离休干部护理费和预决算管理补助经费支出。 9.卫生健康(类)支出3,895,805.1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4%。其中: “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支出2,840,059.72元,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补助资金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33,103.94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7,508.62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95,277.45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39,855.46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此类支出;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此类支出; 12.农林水(类)支出6,464,759.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86%。其中: “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支出6,464,759.11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业务费用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此类支出;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此类支出;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此类支出;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主要用于我部门无此类支出;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此类支出;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此类支出; 19.住房保障(类)支出891,92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50%。其中: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891,924.00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此类支出;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此类支出;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此类支出;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此类支出;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此类支出;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此类支出;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我部门无此类支出。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000.00元,决算为43,023.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决算为28,973.51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67.34%,完成年初预算的99.9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元,决算为14,05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32.66%,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4,050.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3,000.00元,支出决算为43,023.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决算为28,973.51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9.91%;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4,000.00元,决算为14,05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00.36%。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随着稳就业战略实施和覆盖全民社会保障体系建设的推进,工作任务加重、专项行动增加,为确保各项政策落实到位,上级督导检查次数增加,接待次数增多,导致接待费大于年初预算数。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减少6,500.00元,下降13.13%。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减少11,635.00元,下降28.65%;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5,135.00元,增长57.60%。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我单位推行厉行节约,严格规范公务用车管理,严格执行公务用车相关规定。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部门未涉及出国出境事宜。 2.购置车辆0辆。我部门2023年未购置车辆,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人事人才、劳动监察、推动就业创业及社会保险扩面增效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1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到我县开展检查督导工作,解决人事人才、劳动监察、社会保险扩面增效等工作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部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工作安排,未发生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978,170.27元,比上年减少426,354.91元,下降30.3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无劳务费支出。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11,495.76元、邮电费22,000.00元、差旅费69,357.00元、会议费16,623.00元、培训费9,271.00元、公务接待费14,050.00元、工会经费48,000.00元、福利费19,20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8,973.51元、其他交通费用439,2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4,103,722.90元,其中,流动资产1,607,010.70元,固定资产2,485,569.52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1,142.68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59,803.61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73,594.16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12项,账面原值52,317.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1,050.00平方米,账面原值178,299.99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67,464.29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90,913.51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0,913.51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90,913.51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90,913.51元。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各类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5316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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