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5316001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单位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宣传落实就业优先政策,承担全县就业创业和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负责管理使用就业补助资金和创业专项资金;承担全县农村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作,开展农村劳动力资源调查,农村劳动力资源库建设、动态管理、维护和运行,收集发布县内外用工信息,组织开展公共就业服务专项活动及招聘活动;组织实施全县职业技能培训工作;承担脱贫劳动力就业帮扶工作;负责对就业困难人员提供就业援助服务,开发和管理城镇、乡村公益性岗位;开展就业、失业登记;组织开展失业动态监测及就业、失业状况统计;负责辖区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服务工作,办理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实名登记及就业服务信息维护、档案接收、档案查询等业务;组织实施就业见习工作;负责组织实施全县“贷免扶补”、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承担全县高层次人才服务工作。完成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2023年度重点工作任务概述 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全县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597人,完成市目标任务2,500人的103.88%;城镇失业人员再就业579人,完成市目标任务420人的137.86%;就业困难人员就业402人,完成市目标任务350人的114.86%;完成农村劳动力培训12,411人次,完成市目标任务8,000人次的155.14%,完成脱贫劳动力技能培训881人次,完成市目标任务360人次的228.61%;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763人次,完成市目标任务3,540人次的106.30%,其中,开展“展翅行动”培训1,311人,完成市目标任务1,300人的100.85%,开展新型学徒制培训181人,完成市目标任务140人的129.28%,完成脱贫劳动力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47人次,完成县级目标任务130人的266.92%,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99,234人,完成市目标任务91,400人的108.57%,其中省外转移就业16,453人,完成市目标任务15,800人的104.13%,脱贫劳动力转移就业5,069人,完成市目标任务4,100人的123.63%,脱贫劳动力省外转移就业711人,完成市目标任务600人的118.50%;全县易地搬迁点劳动力3,071人,实现就业3,008人,转移就业率97.95%,易地搬迁点脱贫劳动力710人,实现就业710人,转移就业率100.00%;拨付中央就业补助资金731.00万元,拨付进度100.00%;全县发放创业担保贷款2,022.00万元,扶持创业119人(户),分别完成市下达目标任务的100.65%、100.00%,其中,“贷免扶补”扶持创业54人(户),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65人(户)。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3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就业服务股、公共服务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作为二级预算单位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3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人。其中:行政编制0人(含行政工勤编制0人),事业编制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9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0人(含行政工勤人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人员9人,非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6人(离休0人,退休6人)。 年末其他人员0人。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开支人员0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 第二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2023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2023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下属二级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由上级部门公开,故《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和《2023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3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收入合计19,461,185.45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9,461,185.45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增加1,686,876.14元,增长9.49%。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增加1,686,876.14元,增长9.49%;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出基本支出收入减少1,358,063.90元,项目资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助资金收入增加3,044,940.04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1,686,876.14元。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支出合计19,461,185.45元。其中:基本支出2,576,846.98元,占总支出的13.24%;项目支出16,884,338.47元,占总支出的86.76%;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增加1,686,876.14元,增长9.49%。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358,063.90元,下降34.51%;项目支出增加3,044,940.04元,增长22.00%;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出基本支出收入减少1,358,063.90元,项目资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助资金收入增加3,044,940.04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1,686,876.14元。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576,846.98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412,598.99元,占基本支出的93.6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164,247.99元,占基本支出的6.3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3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单位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6,884,338.4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展及开展工作情况: 1.基本公共就业服务项目专项资金支出8,713,566.00元,主要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补助、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助和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助; 2.就业见习补贴专项资金支出536,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青年见习补贴; 3.就业困难人员春节慰问专项资金支出88,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企业特困职工、特困农民工及去产能下岗失业人员春节慰问费; 4.县级就业补助专项资金支出1,178,382.36元,主要用于发放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补贴; 5.中央、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专项资金支出6,368,390.11元,主要用于支付创业就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9,461,185.45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增加1,686,876.14元,增长9.49%,主要原因是机构改革人员调出基本支出收入减少1,358,063.90元,项目资金创业担保贷款贴息补助资金收入增加3,044,940.04元,与上年相比收入增加1,686,876.14元。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2,701,613.9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27%。其中: “2080106就业管理事务”支出1,897,501.43元,主要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支出88,000.00元,主要用于就业困难人员春节慰问费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6,5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和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支出251,664.16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711就业见习补贴”支出536,000.00元,主要用于青年见习补贴支出; “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支出9,891,948.36元,主要用于公益性岗位补贴、社会保险补贴、职业培训补贴、青年见习补贴等就业专项资金补助范围的补贴。 9.卫生健康(类)支出196,605.3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1%。其中: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18,612.01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71,317.04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支出6,676.34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2.农林水(类)支出6,368,390.11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32.72%。其中: “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支出6,368,390.11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支出。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94,576.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0%。其中: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94,576.00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3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1,78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1,788.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22.3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788.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元。其中: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支出决算为1,78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35%。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8,000.00元,决算为1,788.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22.35%。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厉行节约,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接待。 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上年增加1,248.00元,增长231.1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48.00元,增长231.11%。2023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是业务活动增加,相关接待费用增加。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3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25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业务主管部门的调研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64,247.99元,比上年减少155,609.90元,下降48.65%,主要原因是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社保经办机构正常运转支出,减少了办公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的开支。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24,915.99元、邮电费4,000.00元、差旅费14,494.00元、会议费650.00元、公务接待费1,788.00元、工会经费8,000.00元、福利费6,6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03,8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3年末,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资产总额539,991.92元,其中,流动资产393,240.48元,固定资产146,751.4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6,388.77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42,094.3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8项,账面原值35,418.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1,050.00平方米,账面原值178,299.99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67,464.29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3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为完成特定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以外发生的各类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5316001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2023年度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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