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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427005316002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 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贯彻落实社会保险政策法规,组织开展社会保险政策宣传。全县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机关事业、企业职工养老保险、职业年金和工伤保险基金的筹集、管理和发放工作;社会保险稽核工作及全县退休人员(含内退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政策咨询工作。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财务统计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征收管理股、待遇审核股、稽核股、综合股、社会化管理服务股。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 我单位作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18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18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0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0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5人(离休5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18人(离休0人,退休18人)。年末学生0人。年末遗属0人。 车辆编制0辆,在编实有车辆0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全力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增效。一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市决策部署,制定《新平县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专项行动2024年度工作方案》,明确各乡镇(街道)目标任务,加强统筹协调,实现重点突破,确保应保尽保,同时推动基本养老保险提质增效。二是各级各部门合力推动落实。财政、税务等部门积极配合履职到位,县乡村三级均搭建了工作机构,层层扛牢压实工作责任,四级联动推动落实,确保扩面任务层层压实、件件落地。三是强化工作调度,按月通报工作进展。对滞后单位及时提醒和约谈,并把基本养老保险扩面增效工作纳入全县目标任务综合考评内容。 2.广泛宣传动员,转变参保意识。通过开展春节前后扩面提质增效专项宣传、“12333全国统一咨询日”“社保服务进万家”、“社保进企业”等系列宣传服务活动,常态化推进社保服务“康乃馨”行动,开展养老保险政策及扩面增效工作举措培训,社保服务先锋队深入机关、企业、园区、村组、社区、家庭等进行联合宣讲服务1,521次,努力让“外行人”对社保政策“看得懂、算得清”,增强制度吸引力,提升企业和群众参保意识,提高“职保”参保率。 3.落实社会保障制度,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兑现。及时调整社会保险待遇,确保各项社会保险待遇按时足额发放。严格按照中央、省市通知精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加强沟通协调,压实工作责任,深入基层宣传缓缴和降低费率政策,优化经办服务,确保助企惠企政策平衡有序落实落地。 4.深化落实社保重点改革任务,不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全面实施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基金省级统收统支和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基金省级统筹。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基金实行“收支两条线”全额缴拨,省级统收统支。二是稳慎推进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改革工作。按照制度相衔接、普遍有保障、待遇有提高、资金可持续的目标要求,将符合条件的被征地农民全部纳入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或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保障范围,使改革发展成果更多更公平惠及被征地农民。三是积极做好国家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工作。充分发扬“敢闯敢试,敢为人先”的精神,将做好国家个人养老金先行城市工作作为开展“两转一强一提”大讨论大实践活动的重大任务来狠抓落实,加强养老金政策宣传,积极组织在新平县辖区内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或者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的劳动者开立个人养老金资金账户。 5.确保社会保险基金安全,防范和化解社会保险基金风险。一是全面核实省市疑点数据全力追缴违规领取待遇。对省市下发的疑点数据进行逐一核实,并全力追缴违规领取待遇。二是全面开展领取待遇资格认证。对领取养老金、工伤保险长期待遇人员,通过多种方式开展资格认证,确保认证全覆盖、无死角。三是开展警示教育活动。围绕社保领域历年来发生的违法违纪案件,常态化开展警示教育活动,提高全县社保经办人员对维护社保基金安全,维护群众利益的认识,建立健全社保基金安全警示教育常态化机制。四是做好基金收支管理和预警监测。严格收支预算执行,实施预算执行全程实时监控,定期开展基金动态监测及应急管理,强化对基金支撑能力的预警分析。五是健全社保经办内控机制。持续健全完善内控制度,规范经办业务流程,建立岗位之间、业务环节之间相互监督、相互制衡的机制,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支付额度控制审批制度,严格执行基金收支两条线管理,加强银行账户管理、建立基金四方对账制度,加强对重点环节和重要岗位风险防控意识,从源头上防范基金管理使用中违规违纪问题的发生。 6.优化经办流程,提升服务质量。推行乡(镇)级政务服务事项村级帮办代办服务,建成124个村社区社保就业服务工作站,实现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参保登记、待遇申领、转移接续等14项社保服务事项帮办代办;延伸社保、税务经办服务,强化社银合作,布设7个社邮、社银服务窗口,实现社保业务“就近办、多点办”,打造“社保服务15分钟”便民服务圈,构建群众满意的社保公共服务体系。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本单位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收入支出决算,《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本单位属部门所属下级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由上级部门公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为空表。 本单位属部门所属下级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由上级部门公开,《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2024年度收入合计33,887,905.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33,887,905.69元,占总收入的100.00%;上级补助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元(含教育收费0.00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0.00元,占总收入的0.00%。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349,097.38元,下降1.0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349,097.38元,下降1.02%;上级补助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事业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附属单位上缴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他收入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工资福利支出减少,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2024年度支出合计33,887,905.69元。其中:基本支出29,819,946.82元,占总支出的88.00%;项目支出4,067,958.87元,占总支出的12.00%;上缴上级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经营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0.00元,占总支出的0.00%。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349,097.38元,下降1.02%。其中:基本支出减少838,276.53元,下降2.73%;项目支出增加489,179.15元,增长13.67%;上缴上级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经营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增加0.00元,增长0.00%。主要原因一是人员减少,相应工资福利支出减少,基本支出较上年减少;二是企业独生子女补助资金项目领取人员和标准增加,所以项目支出较上年增长。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29,819,946.82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29,141,917.39元,占基本支出的97.73%;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678,029.43元,占基本支出的2.27%。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4,067,958.87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 1.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补助资金项目经费支出3,388,638.87元,主要用于持有独生子女证的企业退休人员按月发放独生子女奖励金; 2.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资金项目经费支出605,700.00元,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发放,共计发放2,019人。市级资金发放326,600.00元,县级资金发放279,100.00元; 3.春节送温暖活动经费项目经费支出61,000.00元,主要用于1-4级工伤人员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77人,及特困企业退休人员45人春节慰问费发放; 4.企业退休人员其他支出资金项目经费支出12,620.00元,主要用于内退人员遗属补助发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33,887,905.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349,097.38元,下降1.02%,完成年初预算的91.02%。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相应工资福利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29,933,222.84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8.33%,完成年初预算的90.05%。其中: “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2,871,372.26元,主要用于社保经办机构正常运转支出,包含工资津贴补贴奖金、办公费、会议费、培训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日常运行费用; “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61,000.00元,主要用于1-4级工伤人员及工亡职工供养亲属77人,及特困企业退休人员45人春节慰问费发放;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84,021.77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5,821,524.80元,主要用于统筹外退休费按月发放;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368,527.68元,主要用于本单位职工养老保险缴费;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456.33元,主要用于职业年金记实; “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26,600.00元,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市级资金发放;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720.00元,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县级资金发放,及改制企业内退人员遗属补助发放。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工资福利支出等减少。 9.卫生健康(类)支出3,701,944.8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0.92%,完成年初预算的101.12%。其中: “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4,639.56元,主要用于在职职工工伤保险缴纳; “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388,638.87元,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金按月发放;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78,166.25元,主要用于单位职工医疗保险、大病医疗缴纳;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30,500.17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费用缴纳。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企业独生子女奖励金领取人数增加,所以卫生健康(类)支出超出预算。 10. 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252,738.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75%,完成年初预算的75.85%。主要用于单位职工住房公积金缴纳。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人员减少,住房公积金支出减少。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3,73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23.00元,下降26.1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3,73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0.00%,完成年初预算的93.40%。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23.00元,下降26.1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73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323.00元,下降26.1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支出决算为3,73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0%,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1,323.00元,下降26.1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000.00元,决算为3,73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93.40%。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精简公务接待,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所以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减少1,323.00元,下降26.15%,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3,73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1,323.00元,下降26.15%;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减少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精简公务接待,取消不必要的公务接待,所以公务接待费决算数小于预算数。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0辆。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4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48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社会保险政策参保扩面、提质增效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678,029.43元,比上年增加143,388.64元,增长26.82%,主要原因是2024年将劳务派遣人员工资支出从其他工资福利支出调至劳务费中。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社保经办机构正常运转支出,如办公费246,690.31元、水费656.60元、电费173.32元、差旅费6,073.20元、公务接待费3,736.00元、劳务费224,400.00元、工会经费16,000.00元、福利费20,000.00元、其他交通费用160,300.00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资产总额134,688.92元,其中,流动资产0.00元,固定资产123,831.96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856.96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113,602.83元,其中固定资产减少20,251.55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7,15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7,15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5316002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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