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531600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预算公开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九、其他公开信息 第二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表 一、部门财务收支预算总表 二、部门收入预算表 三、部门支出预算表 四、部门财政拨款收支预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预算表(按功能科目分类) 六、一般公共预算“三公”经费支出预算表 七、部门基本支出预算表 八、部门项目支出预算表 九、部门项目支出绩效目标表 十、部门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预算表 十一、部门政府采购预算表 十二、部门政府购买服务预算表 十三、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 十四、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 十五、新增资产配置表 十六、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 十七、部门项目中期规划预算表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编制说明
一、基本职能及主要工作 (一)部门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并监督管理职业中介机构,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统筹拟订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做好劳动者维权工作。 7.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政策,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规范事业单位地方性津贴、补贴,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认真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负责事业单位、企业和自谋职业人员退休审批及工龄审定工作。负责全县工伤认定工作,做好劳动能力鉴定服务工作。 8.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1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局机关)、社会保险股、劳动保障监察基金监督股、人事人才管理股、调解仲裁管理股、劳动关系法规股、办公室(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公共服务股、就业服务股、综合股、征收管理股、待遇管理股、财务统计股、稽核股、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股、社会化管理服务股。 所属单位2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增进民生福祉。一是严守就业补助资金发放保民生保稳定。全县发放就业补助资金1,037.59万元,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141.90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372.60万元,扶持239人(户)创业;发放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45.70万元,兑付补贴457人。二是重点群体就业基本平稳。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38万人次,联系服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597名,就业去向落实率100.00%;建立就业见习基地144个,组织就业见习82人次;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和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569人就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269人、城镇失业再就业426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69人;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206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7,557人次;激励各类群体自主创业,组织县内企业参加第六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玉溪选拔赛,两个项目分别荣获一、二等奖佳绩。三是健全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一体化规划建设以“幸福里”社区为龙头的“四位一体”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截至2024年12月底,开展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活动78场次,为新平产业园区大开门片区16家企业,解决劳动者就业6,588人。四是打造新平县“励志传(橙)人”劳务品牌。通过“励志橙”规模种植实现稳定务工的“农业产业工人”达6,000余户1.00万余人,年吸纳从事修剪、采果、销售等季节性务工5.00万余人,年劳务经济规模达16.34亿元,新平“励志传橙人”劳务品牌已成为带动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增收致富主要渠道。 2.持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兜牢民生底线。一是锚定目标任务,全力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增效。截至12月,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分别参保22.03万人、4.74万人、3.21万人、3.78万人、2.23万人,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的100.20%、100.70%、100.00%、100.00%、100.09%;二是精准识别对象,动态完善扩面对象实名库。按照“一户一职保”的思路,“县乡村”三级联动,紧扣重点群体,分层次分类别建立精准扩面增效对象实名库33,943人,确保参保动员更具有针对性、实效性。三是落实基本养老待遇调整机制。落实待遇发放20,363.03万元、24,118.28万元、9,014.36万元。 3.强化人事人才支撑,汇聚发展动能。一是强化人才引进,2024年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9人,其中教体系统34人,卫健系统28人,其他事业单位97人。二是规范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工作,共办理各类人员流动314人次,其中县内流动262人,县外流入17人,流出县外35人;办理机构改革等人员划转766人次,其中事业人员755人,机关(参公)工勤11人。三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荐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700余人,通过500余人,考核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116人;建立新平县优秀专业技术干部人才库,入库人选132人,为全县专业技术干部选拔使用和人才储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三是抓好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工作,2024年全县新增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420人,推荐申报“省贴”“省突”人才各1人,申报“市突”6人,申报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兴玉技能大师各1人;四是规范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和创建示范工作,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申报2024年“新平县卫生健康工作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达标表彰奖励项目,配合县发展和改革局完成2023年“新平县产业发展贡献奖”先进集体50个和先进个人100人的表彰奖励项目组织实施和备案工作。 4.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治理效能。一是畅通投诉举报受理渠道。累计受理办结655件次,涉及人数6,014人、金额9,205.94万元。二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下发整改指令6份,行政处罚1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完成6个方案检查,涉及企业16户、用工320人次。三是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543件,涉及772人、金额1,366.87万元,结案率100.00%。四是全县劳动合同签订人数23,560人,涉及企业907户,受理审批行政许可事项4件;认定工伤案件216件;组织劳动能力鉴定11批次、173人;发生行政复议案3件,已结案2件,维持1件、撤销1件;完成56户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完成率100.00%,涉及职工10,650人。 5.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人社服务能力。一是持续推进作风效能革命。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聚焦营商环境,着力打造温馨服务窗口,持续强本领、转行风、树新风,努力为民服务解难题,开展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开展人社干部入企“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活动;推行乡(镇)级政务服务事项村级帮办代办服务,建成124个村社区社保就业服务工作站;布设7个社邮、社银服务窗口,实现社保业务“就近办、多点办”,打造“社保服务15分钟”便民服务圈;做好社保卡的制卡发卡提速提质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发放社保保障卡300,151张,电子社保卡申领率74.86%。二是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人社实践。开展养老社保领域专项整治,发现4人共违规领取待遇12,345.85元,已全部追回;集中整治存在突出欠薪问题的项目6个,涉及欠薪1,874人,金额1,695.42万元,已全部完成化解支付1,947人、金额1,720.57万元。 二、预算单位基本情况 我部门编制2025年部门预算单位共3个。其中:财政全额供给单位0个;差额供给单位0个;定额补助单位0个;自收自支单位0个。财政全额供给单位中行政单位1个;参公单位2个;事业单位0个。截止2024年12月统计,部门基本情况如下: 在职人员编制56人,其中:行政编制13人,工勤人员编制0人,事业编制43人。在职实有54人,其中:财政全额保障54人,财政差额补助0人,财政专户资金、单位资金保障0人。 离退休人员46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6人。 车辆编制1辆,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预算单位收入情况 (一)部门财务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务总收入534,66,352.55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51,749,952.55元,政府性基金1,0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0.00元,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0.00元,事业收入0.00元,事业单位经营收入0.00元,上级补助收入716,400.00元,附属单位上缴收入0.00元,其他收入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2,632,492.57元,增长5.18%,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为确保新平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工程款项目资金、统筹外退休费、退休人员其他支出和职业培训项目支出。 (二)财政拨款收入情况 2025年部门财政拨款收入52,749,952.55元,其中:本年收入52,749,952.55元,上年结转收入0.00元。本年收入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51,749,952.55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1,000,000.00元,国有资本经营收益财政拨款0.00元。 与上年对比增加1,916,092.57元,增长3.77%,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为确保新平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工程款项目资金、统筹外退休费、退休人员其他支出和职业培训项目支出。 四、预算单位支出情况 2025年部门预算总支出53,466,352.55元。财政拨款安排支出52,749,952.55元,其中:基本支出40,238,878.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321,555.92元,下降0.79%,主要原因一是减少退休人员生活补助支出;二是人员减少2人,导致工资福利、日常公用经费等支出减少;项目支出13,227,474.55元,与上年对比增加2,954,048.49元,增长28.75%,主要原因是本年增加为确保新平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工程款项目资金、人社专项业务工作经费、退休人员其他支出和职业培训项目支出。 财政拨款安排支出按功能科目分类情况。 (一)一般公共服务支出17,12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7,120.00元。主要用于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支出;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10,000.00元。主要用于党支部工作经费支出。 (二)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43,698,662.80元,具体情况如下: 2080101行政运行支出4,140,436.00元。主要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在职人员工资、奖金和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80106就业管理事务支出1,357,244.00元。主要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奖金和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2,607,848.00元,主要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在职人员工资、奖金和单位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338,250.00元。主要用于行政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和退休人员自管组长劳务、电话费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8,842,550.00元。主要用于统筹外退休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284,300.0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702职业培训补贴支出2,092,500.00元,主要用于职业培训补贴支出; 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936,254.80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补助资金、就业见习生活补助资金和基层治理专干生活补助支出;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099,28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丧失生活自理能力护理费、改制企业退休人员遗属补助等支出。 (三)卫生健康支出4,149,22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168,0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费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80,713.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75,007.00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12,660.00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2,840.00元,主要用于工伤、生育等其他社会保障缴费支出。 (四)城乡社区支出1,000,00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2120899其他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安排的支出1,000,000.00元,主要用于支付新平县基层就业和社会保障服务设施建设工程款。 (五)农林水支出2,572,119.75元,具体情况如下: 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支出2,572,119.75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支出。 (六)住房保障支出1,312,830.00元,具体情况如下: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1,312,830.00元,主要用于行政事业 单位住房公积金支出。 五、对下专项转移支付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无对下专项转移支付事项。 六、政府采购预算情况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的有关规定,编制了政府采购预算,共涉及采购项目4个,政府采购预算总额32,6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预算32,600.00元、政府采购服务预算0.00元、政府采购工程预算0.00元。 七、部门“三公”经费增减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预算合计43,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2.27%,具体变动情况如下: (一)因公出国(境)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因公出国(境)费预算为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因公出国(境)0人次。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二)公务接待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公务接待费预算为14,000.00元,较上年减少1,000.00元,下降6.67%,国内公务接待批次为25次,共计接待200人次。 下降的主要原因是厉行节约,压缩接待费用。 (三)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为29,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其中:公务用车购置费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9,00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增长0.00%。共计购置公务用车0辆,年末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 与上年对比无变化。 八、重点项目预算绩效目标情况 (一)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资金286,800.00元 绩效目标:按时、足额完成一次性生活补助待遇发放。春节前将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资金及时足额兑现到符合条件的退休待遇领取人员手中,把党和政府的温暖送到群众的心坎上,切实提高退休人员的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 (二)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资金项目2,092,500.00元 绩效目标:根据人社工作发展趋势和新平县的发展条件,坚持着力稳定就业和增进民生福祉相统一,促改革、惠民生、兜底线、防风险、保稳定,实现更充分更高质量就业的发展理念,预算2025年度职业技能培训专项资金项目目标:通过对2,340人进行职业培训等一系列补助政策,切实贯彻落实国家、省、市“稳就业”“保就业”系列政策,促进失业人员充分就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200人,消除困难就业群体的创业就业,保持社会和谐稳定。 九、其他公开信息 (一)专业名词解释 1.一般公共预算:对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安排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推动经济社会发展、维护国家安全、维持国家机构正常运转等方面的收支预算。 2.基本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单位为保障其机构正常运转、行使单位职能、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编制的年度基本支出计划,包括人员经费支出和公用经费支出两部分。 3.项目支出预算:是部门预算的组成部分,是县级部门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在基本支出预算之外编制的年度项目支出计划。包括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和部门自有资金安排的项目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安排变化情况及原因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机关运行经费安排966,300.00元,与上年对比减少100,600.00元,下降9.43%,主要原因是调出1人,退休4人,人员减少,相应运行经费减少。 (三)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 截至2024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0,917,314.43元,其中,流动资产1,079,376.13元,固定资产9,827,081.34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856.96元,其他资产0.00元。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813,591.5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341,511.8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资产使用收入0.00元,其中出租资产0.00平方米,资产出租收入0.00元。鉴于截至2024年12月31日的国有资产占有使用精准数据,需在完成2024年决算编制后才能汇总,此处公开为2025年1月资产月报数。 (四)其他需要说明的事项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无对下转移支付预算、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故对下转移支付预算表、对下转移支付绩效目标表、上级补助项目支出预算表为空表。 监督索引号53042700531600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重点领域财政项目文本公开.docx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5年部门预算公开表.xlsx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