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5-11-14 11:11   点击率:60打印】【关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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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部门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并监督管理职业中介机构,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统筹拟订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做好劳动者维权工作。

7.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政策,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规范事业单位地方性津贴、补贴,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认真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负责事业单位、企业和自谋职业人员退休审批及工龄审定工作。负责全县工伤认定工作,做好劳动能力鉴定服务工作。

8.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部门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社会保险股、劳动保障监察基金监督股、人事人才管理股、调解仲裁管理股、劳动关系法规股、信息中心。

所属单位3个,分别是:

1局机关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3个。分别是:

1.局机关

2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

3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

纳入我部门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与我部门所属单位范围保持一致。

(三)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部门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54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26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1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部门2024年末其他人员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7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46人(离休0人,退休46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增进民生福祉一是严守就业补助资金发放底线,保民生、保稳定。全县发放就业补助资金1,037.59万元,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141.90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372.60万元,扶持239人(户)创业;发放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45.70万元,兑付补贴457人。二是重点群体就业基本平稳。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38万人次,联系服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597名,就业去向落实率100.00%;建立就业见习基地144个,组织就业见习82人次;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和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569人就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269人、城镇失业再就业426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69人;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206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7,557人次;激励各类群体自主创业,组织县内企业参加第六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玉溪选拔赛,两个项目分别荣获一、二等奖佳绩。三是健全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一体化规划建设以幸福里社区为龙头的四位一体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截至202412月底,开展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活动78场次,为新平产业园区大开门片区16家企业,解决6,588劳动者就业。四是打造新平县励志传(橙)人劳务品牌。通过励志橙规模种植实现稳定务工的农业产业工人6,000余户1万余人,年吸纳从事修剪、采果、销售等季节性务工5万余人,年劳务经济规模达16.34亿元,新平励志传橙人劳务品牌已成为带动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增收致富主要渠道。

2.持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兜牢民生底线一是锚定目标任务,全力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增效。截至12月,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分别参保22.03万人、4.74万人、3.21万人、3.78万人、2.23万人,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的100.20%100.70%100.00%100.00%100.0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人数占比80.3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均缴费额386.96元,选择最低档次200.00元缴费占比67.90%;选择500.00元以上档次缴费占比20.55%;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增357人,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428人的83.41%。二是精准识别对象,动态完善扩面对象实名库。按照一户一职保的思路,县乡村三级联动,紧扣重点群体,分层次分类别建立精准扩面增效对象实名库33,943人,确保参保动员更具有针对性、实效性。三是落实基本养老待遇调整机制。全县企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人均分别增加106.36元、140.65元、20.00元,落实待遇发放20,363.03万元、24,118.28万元、9,014.36万元。

3.强化人事人才支撑,汇聚发展动能一是强化人才引进,2024年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9人,其中教体系统34人,卫健系统28人,其他事业单位97人。二是规范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工作,共办理各类人员流动314人次,其中县内流动262人,县外流入17人,流出县外35人;办理机构改革等人员划转766人次,其中事业人员755人,机关(参公)工勤11人。三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荐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700余人,通过500余人,考核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116人;建立新平县优秀专业技术干部人才库,入库人选132人,为全县专业技术干部选拔使用和人才储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四是抓好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工作,2024年全县新增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420人,推荐申报省贴”“省突人才各1人,申报市突”6人,申报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兴玉技能大师各1五是规范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和创建示范工作,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申报2024新平县卫生健康工作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达标表彰奖励项目,配合县发展和改革局完成2023新平县产业发展贡献奖先进集体50个和先进个人100人的表彰奖励项目组织实施和备案工作。

4.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治理效能一是畅通投诉举报受理渠道。累计受理办结655件次,涉及人数6,014人、金额9,205.94万元。二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下发整改指令6份,行政处罚1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完成6个方案检查,涉及企业16户、用工320人次。三是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543件,涉及772人、金额1,366.87万元,结案率100.00%,调解成功率90.42%。四是全县劳动合同签订人数23,560人,涉及企业907户,受理审批行政许可事项4件;认定工伤案件216件;组织劳动能力鉴定11批次173人;发生行政复议案3件,已结案2件,维持1件、撤销1件;完成56户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完成率100.00%,涉及职工10,650人。

5.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人社服务能力一是持续推进作风效能革命。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聚焦营商环境,着力打造温馨服务窗口,持续强本领、转行风、树新风,努力为民服务解难题,开展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开展人社干部入企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活动;推行乡(镇)级政务服务事项村级帮办代办服务,建成124个村社区社保就业服务工作站;布设7个社邮、社银服务窗口,实现社保业务就近办、多点办,打造社保服务15分钟便民服务圈;做好社保卡的制卡发卡提速提质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发放社会保障卡300,151张,电子社保卡申领率74.86%。二是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人社实践。开展养老社保领域专项整治,发现6人共违规领取待遇18,795.21元,已全部追回;集中整治存在突出欠薪问题的项目6个,涉及欠薪人数1,874人,金额1,695.42万元,已全部完成化解,支付1,947人、金额1,720.57万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无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支出,《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收入合计54,389,704.78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4,389,704.78元,占总收入的 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5,145,874.11元,下降8.64%。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5,145,874.11元,下降8.64%;主要原因是 2024 年预算安排中,部分项目资金根据实际工作需求和上级政策调整有所缩减,如部分就业补助项目、创业担保贷款贴息相关资金等,同时上年部分一次性项目资金在 2024 年无延续安排,导致整体收入有所下降。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支出合计54,389,704.78元。其中:基本支出37,199,260.13元,占总支出的68.39%;项目支出17,190,444.65元,占总支出的31.61%;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5,145,874.11元,下降 8.64%。其中:基本支出减少1,196,220.56元,下降3.12%项目支出减少3,949,653.55元,下降18.68%;主要原因是基本支出中,部分人员相关费用根据人员变动和政策调整略有缩减,同时项目支出中,上年部分一次性项目在2024年完成后不再安排支出,且部分项目根据实际工作进度和需求,资金拨付有所减少,导致整体支出下降。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 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37,199,260.13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奖金、社会保险缴费、住房公积金等人员经费支出35,841,016.81元,占基本支出的96.35%;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公务接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公用经费1,358,243.32元,占基本支出的3.65%。人员经费主要用于保障在职人员及离退休人员的工资福利和各项社会保障待遇,公用经费主要用于保障机构日常办公、业务开展等所需的各项费用。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17,190,444.65万元。无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如下:

1人社局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支出6,530.00元,主要用于开展退休党支部工作;

2.人社局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支出3,404.00元,主要用于开展党组织党建工作;

3.人社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72,863.00元,主要用于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4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补助资金支出3,388,638.87元,主要用于按月发放持有独生子女证的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奖励金;

5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资金支出605,7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

6春节送温暖活动经费支出61,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1-4级工伤人员、亡职工供养亲属和特困企业退休人员春节慰问费;

7企业退休人员其他支出资金支出12,620.00元,主要用于发放改制企业遗属补助和离休干部护理费;

8.基本公共就业服务项目专项资金支出8,968,396.78元,主要用于支付公益性岗位补助、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补助和失业人员职业培训补助;

9.就业困难人员春节慰问专项资金支出88,000.00元,主要用于发放企业特困职工、特困农民工及产能下岗失业人员春节慰问费;

10.中央、省创业担保贷款贴息专项资金支出2,003,250.00元,主要用于支付创业就业担保贷款贴息资金;

11省级就业见习补贴资金和社区基层治理专干补助资金支出1,407,500.00元,主要用于基层治理专干的生活补助

122024年度省对下就业创业及农村劳动力转移专项资金支出115,542.00元,主要用于创业人员的工作经费补助

13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贴资金支出457,000.00元,主要用于跨省务工人员一次性交通补贴发放。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4,389,704.78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51,456,874.11元,下降8.64%,完成年初预算的107.00%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3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2%完成年初预算的58.03%主要用于

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530.00元,主要用于离退休党支部日常工作支出;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404.00元,主要用于党支部工作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严格执行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的财政支出原则,加强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全流程管控。在办公耗材采购、会务组织等具体支出环节,通过集中采购、比价选型等方式降低成本;同时,对非必要、非刚性支出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避免资金浪费,进一步压缩了实际支出规模,使得决算金额低于预算金额。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6,841,091.15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6.12%完成年初预算数的114.18%其中:

2080101行政运行支出4,161,253.17元,主要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在职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80106”就业管理事务支出1,422,184.84元,主要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在职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80109”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支出2,871,372.26元,主要用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社会保险中心在职人员工资、奖金、福利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80199其他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管理事务支出149,000.00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补助资金、就业困难人员工伤人员特困企业退休人员春节慰问费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191,521.77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生活补助和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2”事业单位离退休支出25,821,524.80元,主要用于统筹外退休费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106,019.20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2080506”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8,456.33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

20805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养老支出326,600.00元,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支出;

2080799”其他就业补助支出10,491,438.78元,主要用于三支一扶高校毕业生补助资金、创业担保贷款服务补助经费、就业创业补助资金等支出;

2089999”其他社会保障和就业支出291,720.00元,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一次性生活补助、改制企业遗属补助离休干部护理费预决算管理补助经费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单位出现人员调动减少,导致在职人员数量少于预算预计数量;在预算执行期间,就业补助相关政策发生调整,加大了对就业创业的扶持力度,从而导致这部分支出远超预算;预算编制时对各项支出的预估不够准确。在估算人员数量、补助标准、物价变动等因素时,可能与实际情况存在偏差。使得预算金额低于实际需求。

9.卫生健康(类)支出4,337,046.63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7.97%完成年初预算的100.61%主要用于:

2100799”其他计划生育事务支出3,388,638.87元,主要用于企业退休人员独生子女费补助资金

2100199其他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4,639.56元,主要用于卫生健康管理事务支出;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391,278.25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8,176.36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383,594.73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0,718.86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保险缴费基数提高,从而导致决算金额大于预算金额。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2,460,25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4.52%完成年初预算的54.42%主要用于

2130599”其他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衔接乡村振兴支出457,000.00元,主要用于跨省务工人员一次性交通补贴发放支出;

2130804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及奖补支出2,003,250.00元,主要用于创业担保贷款贴息和业务费用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预算时预计有较多符合条件的跨省务工人员需要补贴支持,从而安排了相应资金。但在实际执行过程中,政策宣传不到位,部分务工人员不了解补贴政策,补贴申请流程较为复杂,导致符合条件的务工人员申请积极性不高,申请人数远低于预期,最终该项目实际支出低于预算安排;由于市场环境变化,部分创业者对贷款创业持谨慎态度,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人数比预计少;另一方面,贷款审核标准提高,导致许多原本预计能获得贷款的创业者未能通过审核,进而获得贴息及奖补的对象减少。此外,贷款发放流程存在延迟,使得贴息和业务费用的支出也相应减少,未能达到预算金额。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741,38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36%完成年初预算的77.21%主要用于: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741,383.00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单位部分缴费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出现人员调动减少,导致在职人员数量少于预算预计数量,使得决算金额低于预算金额。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 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 44,000.00元,决算为51,86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842.49元,增长20.55%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 29,000.00元,决算为41,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79.05%,完成年初预算的141.3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10,866.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20.95%,完成年初预算的72.44%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026.49元,增长41.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3,184.00元,下降22.6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86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184.00元,下降22.6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44,000.00元,支出决算为51,86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17.88%,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8,842.49元,增长20.55%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 “三公” 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决算为41,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3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15,000.00元,决算为 10,866.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72.44%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主要原因:

1社会保障工作中人事招考、劳动能力鉴定、提前退休等工作,需要定期往返于市县。

2.农民工欠薪投诉案件越来越多,工伤事故频发,需要实地调查核实(特别是跨地区核实)次数逐年增多。

3劳动仲裁文书需要实地送达;县公共就业和人才服务中心、县社会保险中心因业务工作常常需要往返于县乡;陪同市局调研工作有增加,如:每月市局至我县开展入企“大走访 大调研”工作。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026.49元,增长41.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 3,184.00元,下降22.66%,具体是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10,866.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3,184.00元,下降22.66%;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公务接待费略有减少,主要原因是随着人社工作任务的推进,上级部门到我县开展工作督导、检查及业务交流次数略有减少,导致公务接待费用相应减少;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与上年增加,主要原因是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增加。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的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我部门无因公出国(境)相关工作安排,未发生此类支出。

2.购置车辆0辆。我部门2024年未购置公务用车,未发生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保障人事人才招聘、劳动保障监察、社会保险业务开展、就业政策宣传等工作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2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173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到我县开展就业创业政策落实检查、社会保险基金监管、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指导等工作,以及与其他县区人社部门开展业务交流学习等发生的接待支出。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我部门无国(境)外公务接待工作安排,未发生国(境)外公务接待支出。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24 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1,358,243.32元,比上年增加380,073.05元,增长 38.86%,主要原因是2024年随着人社业务工作的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就业政策宣传、劳动保障监察等工作频次增加,导致办公费、差旅费、会议费等公用经费支出略有增加。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389,846.20元,主要用于购置办公用品、打印耗材等;差旅费40,844.20元,主要用于工作人员外出开展业务调研、培训、招聘等产生的交通、住宿、伙食补助等费用;会议费1,907.00元,主要用于召开事业单位人事管理会议、就业创业工作推进会、社会保险工作部署会等产生的场地租赁、资料印刷等费用;公务接待费10,866.00元,主要用于接待上级检查指导及业务交流人员产生的费用;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000.00元,主要用于公务用车燃料、维修、保险等费用;工会经费47,200.00元,主要用于开展职工工会活动、发放工会福利等;福利费37,700.00元,主要用于职工体检、困难职工补助等;其他交通费用344,350.00元,主要用于发放职工公务交通补贴;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444,529.92元,主要用于其他日常公用开支。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 2024 年末,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资产总额10,917,314.43元,其中,流动资产1,079,376.13元,固定资产9,827,081.34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10,856.96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6,813,591.53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341,511.82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1,050.00平方米,账面原值178,299.99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249,00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26,54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96,64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9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126,54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126,540.00元。政府采购严格按照政府采购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执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原则,优先选择中小企业和小微企业,确保采购过程规范透明,采购资金使用合理高效。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5316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114095449966.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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