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监督索引号530427005316003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二、基本情况 三、重点工作概述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项目支出决算表 八、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十、财政拨款“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十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单位概况
一、主要职责 1.贯彻执行国家、省、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工作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拟订全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政策规划,制定部门规范性文件,并组织实施和监督检查。 2.拟订人力资源市场发展规划和人力资源流动政策并组织实施,促进人力资源合理流动、有效配置。制定人力资源服务机构的市场准入制度,指导并监督管理职业中介机构,负责对人力资源市场进行监督检查。 3.拟订统筹城乡就业发展规划和政策并组织实施。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体系,建立就业援助制度,完善职业资格制度,统筹建立城乡劳动者职业技能培训制度。牵头拟订大中专毕业生就业政策,会同有关部门拟订高技能人才、农村实用人才培养和激励政策。 4.统筹建立覆盖城乡的多层次社会保障体系。拟订养老、失业、工伤等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的政策和标准,并组织和监督实施。统筹拟订统一的社会保险关系转续办法和统筹办法,统筹机关、企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政策,逐步提高基金统筹层次。拟订并组织实施机关企事业单位退休人员社会化管理服务办法。会同有关部门拟订社会保险及其补充保险基金的管理和监督制度,审核、汇总社会保险基金预决算草案。制定社会保险基金支付、管理、运营的管理办法,对社会保险基金进行监督和管理。 5.负责就业、失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预测预警和信息引导,拟订应对预案,实施预防、调节和控制,保持就业形势稳定和相关社会保险基金总体收支平衡。 6.贯彻执行劳动人事争议调解仲裁制度和政策,完善劳动关系协商协调机制。组织实施劳动监察,依法查处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案件,执行消除非法使用童工政策和女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做好劳动者维权工作。 7.贯彻执行事业单位工资福利待遇政策,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会同有关部门规范事业单位地方性津贴、补贴,建立健全事业单位工资正常增长和支付保障机制。认真执行最低工资标准。负责事业单位、企业和自谋职业人员退休审批及工龄审定工作。负责全县工伤认定工作,做好劳动能力鉴定服务工作。 8.牵头推进深化职称制度改革,拟订专业技术人员管理政策并组织实施,负责专业技术人员继续教育工作。组织拟订技能人才培养、评价、使用和激励工作,负责高层次专业技术人才选拔和培养工作。完善职业资格管理制度,健全职业技能多元化评价政策。 9.会同有关部门指导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拟订事业单位人员和机关工勤人员管理办法并组织实施。按照管理权限,负责规范事业单位岗位设置、公开招聘、聘用合同等人事综合管理工作。 10.会同有关部门拟订农民工工作综合性政策和规划,协调、推动农民工相关政策的落实,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 11.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 二、单位基本情况 (一)机构设置情况 我单位共设置7个内设机构,包括:办公室(局机关)、社会保险股、劳动保障监察基金监督股、人事人才管理股、调解仲裁管理股、劳动关系法规股、信息中心。 我单位为基层预算单位,无下属单位。 (二)决算单位构成情况 我单位作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的二级预算单位纳入2024年度部门决算编报范围。 (三)单位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我单位2024年末编制内实有人员27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公务员10人,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人员0人,事业管理人员和专业技术人员17人,机关和事业工人0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我单位2024年末其他人员3人。包括财政拨款开支经费的人员3人;经费自理人员0人。 年末尚未移交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共计0人(离休0人,退休0人)。年末由养老保险基金发放养老金的离退休人员22人(离休0人,退休22人)。 车辆编制1辆,在编实有车辆1辆,超编0辆。 三、重点工作概述 1.促进高质量充分就业,增进民生福祉。一是严守就业补助资金发放底线,保民生、保稳定。全县发放就业补助资金1,037.59万元,职业技能提升行动专账资金141.90万元;发放创业担保贷款5,372.60万元,扶持239人(户)创业;发放脱贫劳动力跨省务工一次性交通补助45.70万元,兑付补贴457人。二是重点群体就业基本平稳。实现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10.38万人次,联系服务离校未就业毕业生597名,就业去向落实率100.00%;建立就业见习基地144个,组织就业见习82人次;开发城镇公益性岗位和乡村公益性岗位,安置569人就业;实现城镇新增就业2,269人、城镇失业再就业426人、就业困难人员就业569人;开展补贴性职业技能培训3,206人次,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培训7,557人次;激励各类群体自主创业,组织县内企业参加第六届“中国创翼”创业创新大赛玉溪选拔赛,两个项目分别荣获一、二等奖佳绩。三是健全基层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一体化规划建设以“幸福里”社区为龙头的“四位一体”公共就业服务体系。截至2024年12月底,开展线上线下各类招聘活动78场次,为新平产业园区大开门片区16家企业,解决6,588名劳动者就业。四是打造新平县“励志传(橙)人”劳务品牌。通过“励志橙”规模种植实现稳定务工的“农业产业工人”达6,000余户1万余人,年吸纳从事修剪、采果、销售等季节性务工5万余人,年劳务经济规模达16.34亿元,新平“励志传橙人”劳务品牌已成为带动农村劳动力就近就地就业增收致富主要渠道。 2.持续提升社会保障水平,兜牢民生底线。一是锚定目标任务,全力推进社会保险扩面增效。截至12月,全县基本养老保险、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企业职工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分别参保22.03万人、4.74万人、3.21万人、3.78万人、2.23万人,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的100.20%、100.70%、100.00%、100.00%、100.09%;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实际缴费人数占比80.32%;城乡居民养老保险人均缴费额386.96元,选择最低档次200.00元缴费占比67.90%;选择500.00元以上档次缴费占比20.55%;被征地农民参加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新增357人,完成市级下达目标任务428人的83.41%。二是精准识别对象,动态完善扩面对象实名库。按照“一户一职保”的思路,“县乡村”三级联动,紧扣重点群体,分层次分类别建立精准扩面增效对象实名库33,943人,确保参保动员更具有针对性、实效性。三是落实基本养老待遇调整机制。全县企业退休人员、机关事业单位退休人员、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参保人员月人均分别增加106.36元、140.65元、20.00元,落实待遇发放20,363.03万元、24,118.28万元、9,014.36万元。 3.强化人事人才支撑,汇聚发展动能。一是强化人才引进,2024年共招聘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59人,其中教体系统34人,卫健系统28人,其他事业单位97人。二是规范事业单位人员流动工作,共办理各类人员流动314人次,其中县内流动262人,县外流入17人,流出县外35人;办理机构改革等人员划转766人次,其中事业人员755人,机关(参公)工勤11人。三是加强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推荐申报评审专业技术职称700余人,通过500余人,考核认定初级专业技术职称116人;建立新平县优秀专业技术干部人才库,入库人选132人,为全县专业技术干部选拔使用和人才储备打下了坚实的基础。四是抓好高技能人才队伍培养工作,2024年全县新增取得高级工及以上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人数420人,推荐申报“省贴”“省突”人才各1人,申报“市突”6人,申报柔性引进高层次人才、兴玉技能大师各1人。五是规范开展评比达标表彰奖励和创建示范工作,清理规范创建示范活动,申报2024年“新平县卫生健康工作发展先进集体和先进个人”评比达标表彰奖励项目,配合县发展和改革局完成2023年“新平县产业发展贡献奖”先进集体50个和先进个人100人的表彰奖励项目组织实施和备案工作。 4.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提升治理效能。一是畅通投诉举报受理渠道。累计受理办结655件次,涉及人数6,014人、金额9,205.94万元。二是加大劳动保障监察执法力度。下发整改指令6份,行政处罚1件,“双随机、一公开”抽查工作完成6个方案检查,涉及企业16户、用工320人次。三是依法处理劳动人事争议案件。处理劳动人事争议543件,涉及772人、金额1,366.87万元,结案率100.00%,调解成功率90.42%。四是全县劳动合同签订人数23,560人,涉及企业907户,受理审批行政许可事项4件;认定工伤案件216件;组织劳动能力鉴定11批次173人;发生行政复议案3件,已结案2件,维持1件、撤销1件;完成56户企业薪酬调查工作,完成率100.00%,涉及职工10,650人。 5.切实加强自身建设,不断提升人社服务能力。一是持续推进作风效能革命。结合党纪学习教育,聚焦营商环境,着力打造温馨服务窗口,持续强本领、转行风、树新风,努力为民服务解难题,开展人社窗口单位业务技能练兵比武活动,开展人社干部入企“大走访、大调研、大服务”活动;推行乡(镇)级政务服务事项村级帮办代办服务,建成124个村社区社保就业服务工作站;布设7个社邮、社银服务窗口,实现社保业务“就近办、多点办”,打造“社保服务15分钟”便民服务圈;做好社保卡的制卡发卡提速提质工作,截至目前,累计发放社会保障卡300,151张,电子社保卡申领率74.86%。二是纵深推进清廉云南建设人社实践。开展养老社保领域专项整治,发现6人共违规领取待遇18,795.21元,已全部追回;集中整治存在突出欠薪问题的项目6个,涉及欠薪人数1,874人,金额1,695.42万元,已全部完成化解,支付1,947人、金额1,720.57万元。 第二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度无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也无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为空表。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属部门所属下级单位,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由上级部门公开,故《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和《2024年度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为空表。 第三部分 2024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2024年度收入合计5,614,140.69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5,614,140.69元,占总收入的100.00%;无上级补助收入0.00元;无事业收入;无经营收入;无附属单位上缴收入;无其他收入。 与上年相比,收入合计减少223,249.68元,下降3.82%。其中:财政拨款收入减少223,249.68元,下降3.82%;主要原因是。局机关人员减少3人,信息中心人员减少2人,导致工资福利收入减少。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单位2024年度支出合计5,614,140.69元。其中:基本支出5,531,343.69元,占总支出的98.53%;项目支出82,797.00元,占总支出的1.47%;无上缴上级支出;无经营支出;无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 与上年相比,支出合计减少223,249.68元,下降3.82%。其中:基本支出增加370,933.33元,增长7.19%;项目支出减少594,183.01元,下降87.77%;主要原因是局机关人员减少3人,信息中心人员减少2人,导致工资福利收入减少。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单位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 5,531,343.69 元。其中,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 5,115,591.48 元,占基本支出的 92.48%;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等公用经费支出415,752.21元,占基本支出的7.52%。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4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82,797.00元。其中:基本建设类项目支出0.00元。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 1.人社局离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支出6,530.00元,主要用于开展退休党支部工作; 2.人社局党组织党建工作经费支出3,404.00元,主要用于开展党支部党建工作; 3.人社专项业务工作经费支出72,863.00元,主要用于开展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5,614,140.69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 100.00%。与上年相比减少223,249.68元,下降 3.82%,完成年初预算的100.00%。主要原因是局机关人员减少3 人、信息中心人员减少2人,导致工资福利相关的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减少。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分功能分类科目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9,934.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18%。完成年初预算的58.03%。主要用于: “2013202”一般行政管理事务支出6,530.00元,主要用于人社局离退休党支部日常工作支出; “2013699”其他共产党事务支出3,404.00元,主要用于党支部工作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年度内严格执行勤俭节约、精打细算的财政支出原则,加强对一般公共服务支出的全流程管控。在办公耗材采购、会务组织等具体支出环节,通过集中采购、比价选型等方式降低成本;同时,对非必要、非刚性支出进行严格审核把关,避免资金浪费,进一步压缩了实际支出规模,使得决算金额低于预算。 2.外交(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3.国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5.教育(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4,736,597.49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4.37%。完成年初预算数的90.56%。主要用于: “2080101”行政运行支出4,161,253.17元,主要用于在职人员工资、奖金和日常公用经费支出; “2080501”行政单位离退休支出5,700.00元,主要用于退休人员公用经费和生活补助支出; “2080505”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569,644.32元,主要用于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缴费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出现人员调动减少,导致在职人员数量少于预算预计数量,使得决算金额低于预算金额。 9.卫生健康(类)支出488,636.2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70%。完成年初预算的97.02%。主要用于: “210110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127,219.24元,主要用于行政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158,176.36元,主要用于事业人员医疗保险缴费支出; “210110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194,754.64元,主要用于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 “2101199”其他行政事业单位医疗支出8,485.96元,主要用于工伤保险缴费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出现人员调动减少,导致在职人员数量少于预算预计数量,使得决算金额低于预算金额。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1.城乡社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2.农林水(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6.金融(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19.住房保障(类)支出378,973.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5%。完成年初预算的78.73%。主要用于: “2210201”住房公积金支出378,973.00元,主要用于职工住房公积金缴费支出; 造成预决算差异的主要原因是单位出现人员调动减少,导致在职人员数量少于预算预计数量,使得决算金额低于预算金额。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3.其他(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年初无此项预算。 四、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总体情况 2024年度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决算为45,88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31.0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705.49元,增长26.83%。 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 经费总支出决算的0.00%;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 29,000.00元,决算为41,000.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89.36%,完成年初预算的141.3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4,882.00元,占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总支出决算的10.64%,完成年初预算的81.37%。 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026.49 元,增长41.51%;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 2,321.00元,下降 32.22%。具体来看,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882.00 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321.00元,下降32.2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2024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年初预算为35,000.00元,支出决算为45,88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 131.09%,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97,05.49元,增长26.83%。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年初预算为0.00元,决算为0.00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年初预算为29,000.00元,决算为41,000.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141.38%;公务接待费支出年初预算为6,000.00元,决算为4,882.00元,完成年初预算的81.37%。2024 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大于年初预算数的主要原因: 1.随着人社工作任务的加重,如就业专项检查、社保扩面调研、劳动监察执法等工作范围扩大,公务用车使用频率增加,导致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超出年初预算。 2.虽然公务接待费低于年初预算,但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的增加幅度较大,使得 “三公” 经费总支出超出年初预算。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支出决算增加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增加12,026.49元,增长 41.51%,主要原因是本年度就业、社保、劳动监察等工作任务增多,公务用车出行次数增加,车辆燃料费、维修费、保险费等支出相应增加;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较上年减少2,321.00元,下降 32.22%,主要原因是严格执行公务接待管理规定,控制接待次数和标准,减少不必要的接待支出。具体而言,国内接待费支出决算4,882.00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较上年减少2,321.00元,下降32.22%;国(境)外接待费支出决算0.00元,上年无此项支出。 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实物量具体情况: 1.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无相关出国开支及工作开展情况。 2.购置车辆0辆,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辆,主要用于就业服务、社保调研、劳动监察、人事人才服务等工作所需车辆的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3批次,接待人次84人,主要用于上级部门督导检查人社工作、兄弟县区交流学习、业务协作对接等工作发生的接待支出;未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无相关接待批次及人次。 (三)需要说明的事项 不存在需要说明的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2024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 415,752.21元,比上年增加 136,470.72元,增长 48.86%。主要原因是本年度人社工作任务增加,就业专项活动开展、社保政策宣传推广、劳动监察执法次数增多等,导致办公费、差旅费、劳务费、其他交通费用等机关运行相关支出相应增加。单位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办公费 112,066.21元,保障日常办公用品采购、文件印刷等;差旅费 29,997.00元,用于工作人员外出开展就业调研、社保核查、劳动监察等工作的交通、住宿、伙食补助;会议费1,907.00元,用于召开人社工作会议、业务培训会议等;公务接待费4,882.00元,用于接待上级督导检查、兄弟单位交流等;工会经费24,000.00元,用于开展工会活动、保障职工权益;福利费13,500.00元,用于职工福利发放、困难职工补助等;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41,000.00元,保障公务用车正常运行;劳务费84,150.00元,用于聘请临时人员协助开展就业培训、社保信息录入等工作;其他交通费用104,250.00元,用于工作人员公务出行的交通补助。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4年末,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本级)资产10,586,706.18元,其中,流动资产1,003,346.00元,固定资产9,583,360.18元(净值),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元,在建工程0.00元,无形资产0.00元(净值),其他资产0.00元(净值)(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增加7,271,266.95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7,388,625.61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详见附表)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4年度,单位政府采购支出总额47,900.00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80,00.00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29,900.00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47,900.00元,其中:授予小微企业合同金额47,900.00元。 四、单位绩效自评情况 单位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2024年无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本文中公开的财政拨款“三公”经费相关数据是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及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支出的相关经费,不含非财政拨款部分。 (四)本文所称财政拨款“三公”经费决算数是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或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部门决算:各部门依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及其履行职能情况编制,反映部门和单位所有预算收支和结余执行结果及绩效等情况的综合性年度报告,是改进部门预算执行以及编制后续年度部门预算的参考和依据。 基本支出:指为保障机构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而发生的人员支出和公用支出。 项目支出:指在基本支出之外为完成特定行政任务和事业发展目标所发生的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5316003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2024年度部门决算公开表20251114095449966.xls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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