监督索引号53042700641401000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2021年度部门决算 目录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二、部门基本情况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一、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二、收入决算表 三、支出决算表 四、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总表 五、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基本支出决算表 七、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八、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 九、“三公”经费、行政参公单位机关运行经费情况表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情况 (二)部门整体支出绩效自评表 (三)项目支出绩效自评表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第一部分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概况 一、主要职能 (一)主要职能 根据《关于印发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职能配置、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规定的通知》新办通〔2019〕46号),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贯彻落实党中央、省委、市委、县委关于市场监督管理方针政策和决策部署,在履行职责过程中坚持和加强党对市场监督管理工作的集中统一领导。主要职责是:(1)负责市场综合监督管理。(2)负责市场主体统一登记注册。(3)负责组织和指导市场监督管理综合执法工作。(4)负责监督管理市场秩序。(5)负责宏观质量管理。(6)负责产品质量安全监督管理。(7)负责特种设备安全监督管理。(8)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综合协调。(9)负责食品安全监督管理。(10)负责药品(含中药、民族药,下同)、医疗器械和化妆品安全监督管理。(11)负责统一管理计量工作。(12)负责统一管理标准化工作。(13)负责统一管理检验检测工作。(14)负责统一管理、监督和协调认证认可工作。(15)负责专利执法工作。(16)负责组织食盐流通环节质量安全监督管理工作。(17)负责市场监督管理科技和信息化建设、新闻宣传等工作。(18)完成县委、县政府交办的其他任务。(19)职能转变。 (二)2021年度重点工作任务介绍 2021年,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紧紧围绕县委、县政府中心工作,充分发挥职能优势,凝心聚力,攻坚克难,多措并举,强化各领域市场监管,服务地方经济又好又快、高质量发展。 一是深化“两大服务”。 1.全力服务市场主体。围绕“放管服”的工作要求,坚持以商事制度改革为主线,推动落实各项重点改革任务,进一步推进注册登记便利化、简易注销登记、“证照合一”和电子营业执照改革,切实加强事中事后监管,落实企业主体责任,提升管理水平。 2.全力服务民生。适时开展多样化惠民利民活动。一是积极开展3.15消费者权益保护日、5.20计量日、质量月、食品安全宣传周、安全用药宣传月等活动,免费提供惠民服务。二是开展计量器具免费检定活动。三是畅通投诉举报渠道,加强消费者权益保护。 二是加强“三项建设”。 1.加强干部队伍建设。一是继续开展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的学习。二是按照缺什么,补什么,干什么,练什么的原则,加强培训,创新培训方式,提高培训实效,为监管、服务提供更多、更强、更有力的执法力量。三是建立食品生产、食品流通、餐饮、药化、特种设备5支专业化队伍,加强培训,落实监管责任,提升监管能力。 2.加强党风廉政和作风效能建设。进一步加强反腐倡廉宣传教育,努力营造“人人思廉、人人促廉”的廉政文化氛围。进一步建立健全内部管理各项制度。强化督查问责力度,对重点工作、重要事项进行制度化、常态化的督查问责,确保各项工作取得实效。同时丰富机关文化活动,着力打造一支“为民、务实、高效、清廉”的干部队伍。 3.加强法制建设。广泛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及时组织对新法新规的学习、宣传。继续加强对行政执法重点环节的监督,扎实开展案件核审、行政指导和案件检查等重点工作,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水平。进一步加强法制员队伍建设,通过案件评查、复杂疑难案件讲评及核审技能培训等方式,提高法制员队伍水平。 三是严抓“四大安全。 1.严抓食品安全。继续推进食品安全风险分级管理,结合“双随机”工作机制,深入开展食品安全专项整治,加强重点时段、重点场所、重点单位、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的监管。加强重大活动和节日期间食品安全保障工作,进一步推进食品安全企业主体责任落实和“社会共治”局面的形成。 2.严抓药械安全。强化药品经营企业日常巡查,确保药品质量安全。继续开展药品监督抽验和药械化不良反应监测工作。加大药械流通“双随机”检查,不断强化药械经营环节质量监管,持续规范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行为。突出重点品种、重点环节监管,深入开展各类专项整治工作,全面提升药械质量安全管理水平和质量风险防控能力。 3.严抓特种设备安全。持续开展特种设备大排查大整治大督查专项行动。突出重点时段、重要节日、重大活动前的安全检查。进一步强化执法监管力度,严厉查处违法使用特种设备行为。通过宣传、培训、服务和监管,进一步提高特种设备使用单位的思想认识,切实落实其主体责任管理水平和操作技能。 4.严抓产品质量安全。加强产品的监督抽查,推进监督抽查与执法查处的有效衔接。组织开展多样化市场专项整治。充分利用检测机构的技术力量,逐步推动综合执法和技术执法有机结合,提升执法办案水平。 四是强化“五项重点”。 1.强化“四大战略”实施。稳步实施质量、商标、品牌和标准化战略。加大商标注册服务和品牌培育力度,协同多部门开展质量品牌促进活动和质量强县工作。强化重点领域、重点行业的地方标准和行业标准的起草申报工作。 2.强化证照管理。在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行动中,加大市场主体证照检查和指导力度,查处无证无照经营行为,提高办照、亮照、悬照率,清理“僵尸”企业,为企业信用信息公示打下良好基础。 3.强化企业信用公示。扎实做好年报公示工作,加大宣传培训力度,完善年报工作机制,确保年报率进一步提高。落实“双随机”抽查工作机制,建立健全市场主体年报公示信息,即时信息抽查工作规范,严格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企业名单管理,发挥企业信用信息公示平台作用,推进多部门协同监管和联合惩戒落实到位。 4.强化打假治劣力度。继续开展元旦、春节期间“双打”专项行动,打击商标侵权违法行为。将打假贯穿于日常监管和专项整治行动中,建立打假常态化机制,加大案件查办力度,多管齐下保护知识产权。 5.强化市场规范管理。加强茶叶市场、农贸市场、农资市场、成品油市场、网络交易市场等各领域市场监管,规范市场主体经营行为,强化规范经营自律意识,打击霸王条款、欺行霸市、掺假使假、不公平交易等违法行为,净化市场环境,维持良好秩序,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 二、部门基本情况 (一)部门决算单位构成 纳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编报的单位共1个。其中:行政单位1个,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0个,其他事业单位0个。分别是: 1.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 (二)部门人员和车辆的编制及实有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末实有人员编制93人。其中:行政编制74人(含行政工勤编制4人),事业编制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编制0人);在职在编实有行政人员51人(含行政工勤人员6人),事业人员19人(含参公管理事业人员0人)。 离退休人员41人。其中:离休0人,退休41人。 实有车辆编制11辆,在编实有车辆11辆。 第二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表 (详见附件)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政府性基金收入,也没有使用政府性基金安排的支出,故《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没有国有资本经营收入,也没有使用轩有资本经营安排的支出,故《国有资本经营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无数据。 第三部分 2021年度部门决算情况说明 一、收入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收入合计1,601.27万元。其中:财政拨款收入1,585.81万元,占总收入的99.03%;上级补助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事业收入0.00万元(含教育收费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经营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附属单位缴款收入0.00万元,占总收入的0.00%;其他收入15.46万元,占总收入的0.97%。与上年对比减少225.26万元,下降12.33%。其中: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2021年收入共计1,585.81万元比上年1,815.60万元减少229.79万元,下降12.66%。其中:行政运行财政拨款2020年收入1,246.41万元,2021年收入1,023.79万元,该项减少222.61万元,下降17.86%;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2020年收入共计110.03万元,2021年收入107.74万元,与上年相比减少2.29万元,下降2.08%;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2020年收入32.97万元,2021年收入9.36万元,下降71.61%。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因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均总体减少。另外,项目经费在本年度也有减少。在项目经费方面,2020年收入108.06万元,2021年收入42.53万元,收入减少65.53万元,下降60.64%,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基本建设项目支出情况,同时2021年项目收入仅为本级项目收入,往年开展的上级项目在本年度均为到市上的市场监督局报账,上级专项不拨入本级支出。 二、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支出合计1,623.68万元。其中:基本支出1,562.88万元,占总支出的96.26%;项目支出60.80万元,占总支出的3.74%;上缴上级支出、经营支出、对附属单位补助支出共0.00万元,占总支出的0.00%。与上年1,864.38万元对比共计减少240.70万元,下降12.91%。其中:基本支出方面,人员经费2021年支出1,336.35万元,与2020年支出1,447.06万元相比,减少110.72万元,下降7.65%;公用经费2021年支出226.53万元,与2020年支出 275.26万元相比,减少48.73万元,下降17.70%,减少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因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均总体减少。项目支出方面,2021年支出60.80万元,与2020年142.05万元相比,减少81.25万元,下降57.20%。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基本建设项目支出情况,同时2021年项目收入仅为本级项目收入,往年开展的上级项目在本年度均为到市上的市场监督局报账,上级专项不拨入本级支出。 (一)基本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关、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正常运转的日常支出1,562.88万元。与上年1,722.32万元对比,减少159.44万元,下降9.25%,主要原因是:人员经费因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均总体减少。其中:包括基本工资、津贴补贴等人员经费支出1,336.35万元,占基本支出的85.51%。办公费、印刷费、水电费、办公设备购置等公用经费226.53万元,占基本支出的14.49%。 (二)项目支出情况 2021年度用于保障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机构、下属事业单位等机构为完成特定的行政工作任务或事业发展目标,用于专项业务工作的经费支出60.80万元。与上年142.05万元相比,减少81.25万元,下降57.20%。主要原因是2021年无基本建设项目支出情况,同时2021年项目收入仅为本级项目收入,往年开展的上级项目在本年度均为到市上的市场监督局报账,上级专项不拨入本级支出。具体项目开支及开展工作情况为: 1.2021年初县级项目完成情况。 年初下达“新平县‘四品一械’等安全监管工作专项经费”(新财字〔2021〕1号)共计下达13.10万元,支出13.10万元,年末无结余。该项目主要开展食品、药品、化妆品、保健食品和医疗器械等安全监管工作。2021年完成了以下工作:一是98.00%以上建立使用、销售记录;100.00%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二是对食用农产品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覆盖当地25.00%以上的产品品咱,25.00%以上的市场。三是食品生产加工环节:100.00%行业从业人员持培训合格证和健康证上岗;采购验收、索证、索票、索报告合格率、申报备案率达95.00%以上;标准备案率达95.00%以上;获证企业100.00%落实食品生产加要出厂检验企业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制度。四是药品、医疗器械等环节:全行业从业保同100.00%持培训合格证和健康证上岗。管理人员每年每人再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40.00学时,从业人员每年每人再教育培训不少于15.00学时。五是餐饮服务环节:全行业从业保同100.00%持培训合格证和健康证上岗。管理人员每年每人再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40.00学时,从业人员每年每人再教育培训不少于15.00学时;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县城覆盖率达100.00%,乡镇达90.00%以上;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达100.00%。六是化妆品检查不少于10次,样品送检等不少于10批次。 (2)“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建工作经费”和“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两个项目(新财字〔2021〕1号)共计下达1.30万元:在本年内,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总支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新办通〔2020〕10号关于贯彻落实《中共玉溪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认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深入推进“党员积分制”工作。该项目实施后,局党总支及各支部的各项党的活动将得以正常开展,支部活动、党员学习积极性将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新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2.年中追加项目完成情况 (1)“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暨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以奖代补’专项补助资金”(新财社〔2021〕66号)共计下达20.00万元,支出20.00万元,年末无结转结余。该项目主要开展了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和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建设了乡镇洗手台设施和机关单位内部院子洗手台设施。通过“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的开展,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提升了美丽县城(乡村)品质。 (2)“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场监管执法办案补助资金”(新财字〔2021〕2号)共计下达8.00万元,支出8.00万元,年末无结转结余。该项目主通过不断提升市场监管部门的硬件设施建设,使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科普宣传工作得到了有效提高。 (3)“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补助专项资金”(新财行〔2021〕50号)共计下达0.13万元,支出0.13万元,年末无结转结余:2021年底我县在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中达到了以下目标:一是不断完善和加强“两品一械”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两品一械”企业监管力度。二是加强“两品一械”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三是提升“两品一械”监管、检查装备能力。四是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五是加大“两品一械”犯罪打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用械安全。该项目的实施,“两品一械”总体安全水平和人民群众“两品一械”安全科普知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假冒伪劣产品销售行为受到了严厉的打击,NRA制度程序逐步完善,疫苗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三、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1,604.10万元,占本年支出合计的98.79%。与上年1,849.60万元对比减少245.50万元,下降13.27%,主要原因:一是人员经费因基本工资、奖金、绩效工资均总体减少。二是在项目支出方面2021年无基本建设项目支出情况,同时2021年项目收入仅为本级项目收入,往年开展的上级项目在本年度均为到市上的市场监督局报账,上级专项不拨入本级支出。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1.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1,076.9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7.13%。主要用于: (1)工资福利支出共计888.70万元,其中:基本工资296.55万元、津贴补贴381.72万元、奖金100.10万元、绩效工资106.41万元、其他社会保障缴费,主要为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缴费3.92万元; (2)商品和服务支出177.84万元,其中:办公费8.78万元、印刷费22.25万元、水费2.41万元、电费 3.07万元、邮电费5.08万元、物业管理费0.03万元、差旅费9.44万元、维修(护)费16.15万元、租赁费5.73万元、会议费0.17万元、培训费1.75万元、公务接待费2.96万元、专用材料费7.04万元、劳务费0.39万元、委托业务费10.40万元、福利费5.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17万元、其他他交通费用50.50万元、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0.11万元(经济科目选择错误,将差旅费列入其他商品和服务支出); (3)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10.37万元,其中:遗属生活补助支出9.94万元,丧葬费支出0.12万元,退休支部书记和委员通讯补助0.31万元。 2.外交(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此事项; 3.国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此事项; 4.公共安全(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此事项; 5.教育(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此事项; 6.科学技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此事项; 7.文化旅游体育与传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此事项; 8.社会保障和就业(类)支出194.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12.09%。主要用于: (1)行政单位离退休生活补助支出53.40万元; (2)事业单位离退休生活补助支出2.76万元; (3)机关事业单位基本养老保险缴费支出107.74万元; (4)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缴费支出9.36万元; (5)死亡抚恤金支出20.73万元。 9.卫生健康(类)支出104.71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53%。主要用于: (1)行政单位医疗支出58.49万元; (2)事业单位医疗支出0.06万元; (3)公务员医疗补助支出46.16万元。 10.节能环保(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此事项; 11.城乡社区(类)支出100.1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6.24%。主要用于支出政府购买岗位人员劳务费。由于2021年支出功能分类科目编码下达预算时出错,因此将本应列为一般公共服务(类)支出的功能分类科目列入该功能科目中。 12.农林水(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此事项; 13.交通运输(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此事项; 14.资源勘探工业信息等(类)支出类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此事项; 15.商业服务业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此事项; 16.金融(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此事项; 17.援助其他地区(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此事项; 18.自然资源海洋气象等(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此事项; 19.住房保障(类)支出128.34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8.00%。主要用于缴纳职工住房公积金支出; 20.粮油物资储备(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此事项; 21.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此事项; 22.灾害防治及应急管理(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此事项; 23.其他(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此事项; 24.债务还本(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此事项; 25.债务付息(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此事项; 26.抗疫特别国债安排(类)支出0.00万元,占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总支出的0.00%。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此事项。 四、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情况说明 (一)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总体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预算为32.40万元,支出决算为29.14万元,完成预算的89.94%。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为0.00万元,完成预算的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为26.17万元,完成预算的80.77%;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为2.97万元,完成预算的9.17%。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小于预算数的主要原因是我局严格按制行政成本,同时由于年低财政困难,部分账务未得到及时报销。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数比2020年增加4.94万元,增长20.41%。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决算增加0.00万元,增长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费支出决算增加3.68万元,增长16.36%;公务接待费支出决算增加1.27万元,增长74.71%。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增加的主要原因一是车辆老化,大修情况较多;二上开展执法办案及“7个专项行动”工作以来上级检查工作增加,接待费增加,但不超过预算控制数。 (二)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具体情况 2021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三公”经费支出决算中,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占0.00%;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17万元,占89.81%;公务接待费支出2.97万元,占10.19%。具体情况如下: 1.因公出国(境)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因公出国(境)团组0个,累计0人次。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此事项。 2.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支出26.17万元。其中: 公务用车购置支出0.00万元,购置车辆0辆。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此事项。 公务用车运行维护支出26.17万元,开支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的公务用车保有量为11辆。主要用于开展执法执勤工作、机要通信用车所需车辆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 3.公务接待费支出2.96万元。其中: 国内接待费支出2.96万元(其中:外事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内公务接待101批次(其中:外事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731人(其中:外事接待人次0人)。主要用于上级调研、检查、考核和其他县区到我局开展工作交流(相关工作,产生的接待批次及人次等)发生的接待支出。 国(境)外接待费支出0.00万元,共安排国(境)外公务接待0批次,接待人次0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无此事项。 第四部分 其他重要事项及相关口径情况说明 一、机关运行经费支出情况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机关运行经费支出217.18万元,与上年对比减少47.27万元,主要减少以下经济科目支出:一是办公费减少6.98万元,二是邮电费减少1.71万元,三是劳务费(政府购买人员经费)减少34.92万元,四是工会费减少8.91万元。部门机关运行经费主要用于基本支出中,商品商品服务支出,如办公费3.64万元、印刷费3.10万元、水费2.41万元、电费3.07万元、邮电费5.08万元、物业管理费0.03万元、差旅费4.41万元、维修(护)费1.19万元、租赁费5.73万元、会议费0.17万元、培训费0.75万元、公务接待费2.96万元、专用材料费0.58万元、劳务费100.52万元、委托业务费1.65万元、福利费5.41万元、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26.17万元、其他交通费用50.30万元。 二、国有资产占用情况
截至2021年12月31日,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资产总额2,653.81万元,其中,流动资产27.32万元,固定资产2,623.97万元,对外投资及有价证券0.00万元,在建工程0.00万元,无形资产2.52万元,其他资产0.00万元(具体内容详见附表)。与上年相比,本年资产总额减少39.32万元,其中固定资产增加1.77万元。处置房屋建筑物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处置车辆0辆,账面原值0.00万元;报废报损资产0项,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处置收入0.00万元;出租房屋0.00平方米,账面原值0.00万元,实现资产使用收入0.00万元。
国有资产占有使用情况表
单位:万元
项目 | 行次 | 资产总额 | 流动资产 | 固定资产 | 对外投资/有价证券 | 在建工程 | 无形资产 | 其他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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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小计 | 房屋构筑物 | 车辆 | 单价200万以上大型设备 | 其他固定资产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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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栏次 |
| 1 | 2 | 3 | 4 | 5 | 6 | 7 | 8 | 9 | 10 | 11 | 合计 | 1 | 2,653.81 | 27.32 | 2,623.97 | 1,726.42 | 224.06 | 0.00 | 673.49 | 0.00 | 0.00 | 2.52 | 0.00 |
填报说明:1.资产总额=流动资产+固定资产+对外投资/有价证券+在建工程+无形资产+其他资产; 2. 固定资产=房屋构筑物+车辆+单价200.00万元以上大型设备+其他固定资产;填报金额为资产“账面原值”。 三、政府采购支出情况
2021年度,部门政府采购支出总额13.14万元,其中:政府采购货物支出13.14万元;政府采购工程支出0.00万元;政府采购服务支出0.00万元。授予中小企业合同金额0.00万元,占政府采购支出总额的0.00%。 四、部门绩效自评情况 (一)年初县级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2021年初下达“新平县‘四品一械’等安全监管工作专项经费”项目,到2021年底,达到了以下绩效标:一是98.00%以上建立使用、销售记录;100.00%建立质量安全管理制度;二是对食用农产品风险监测和监督抽检每年不少于4次,每次覆盖当地25.00%以上的产品,25.00%以上的市场。三是食品生产加工环节:100.00%行业从业人员持培训合格证和健康证上岗;采购验收、索证、索票、索报告合格率、申报备案率达95.00%以上;标准备案率达95.00%以上;获证企业100.00%落实食品生产加要出厂检验企业自行检验或委托检验制度。四是药品、医疗器械等环节:全行业从业保同100.00%持培训合格证和健康证上岗。管理人员每年每人再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40.00学时,从业人员每年每人再教育培训不少于15.00学时。五是餐饮服务环节:全行业从业保同100.00%持培训合格证和健康证上岗。管理人员每年每人再教育培训时间不少于40.00学时,从业人员每年每人再教育培训不少于15.00学时;餐饮服务量化分级管理县城覆盖率达100.00%,乡镇达90.00%以上;学校食堂量化分级管理达100.00%。六是化妆品检查不少于10次,样品送检等不少于10批次。 2.“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建工作经费”和“退休党支部工作经费”两个项目:2021年,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党总支将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落实中央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部署,依据《中国共产党党和国家机关基层组织工作条例》、新办通〔2020〕10号关于贯彻落实《中共玉溪市委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市机关党的建设的实施意见》的通知精神,以“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常态化制度化、深入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为抓手,认真开展“三会一课”、主题党日活动,深入推进“党员积分制”工作。该项目实施后,局党总支及各支部的各项党的活动将得以正常开展,支部活动、党员学习积极性将进一步提高,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得到充分发挥,为新平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 (二)年中追加项目绩效目标完成情况 1.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暨国家卫生县城复审工作“以奖代补”专项补助资金:2021年为全面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精神,落实我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聚焦城区,聚焦‘7个专项行动’,聚焦机场、车站、码头、学校医疗机构、旅游景点、高速公路服务区等重点区域,着力打造整洁、安全、放心、满足人民群众日常生活消费需求的餐饮服务单位,切实提高人民群众满意度和获得感”。我局开展餐饮服务环境卫生全改善行动和农贸市场环境卫生全提升行动,建设了乡镇洗手台设施和机关单位内部院子洗手台设施。通过“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的开展,进一步巩固疫情防控成果提升了美丽县城(乡村)品质。 2.“市场监管执法办案补助资金”:由于我县地域广阔,市场监管面广线长,经营主体和服务对象分散,同时,市场监管执法适用法规种类较多,导致市场监管、行政执法办案成本较高,执法办案工作经费不足问题影响了我局各项工作的全面推进。通过该项目的实施,不断提升市场监管部门的硬件设施建设,进一步推进市场监管部门工作的宣传力度,使部门监管和舆论监管有机结合。全面公开市场监管部门的职责和职能,自觉接受社会各界的监督,大力开展食品、药品安全、产品质量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和消费者权益保护等科普宣传行动,运用多种手段构筑立体宣传架构,营造浓厚的市场监管工作氛围。进一步推进安全监管工作,确保守住安全底线。突出四大安全,坚持严字当头,强化食品安全监管,药品安全监管,产品质量安全监管,特种设备安全监管,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健康安全。进一步推进营商环境提升,确保提高市场主体活力。不断改革创新,着力攻坚克难,加大执法力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继续深化市场监管专项整治行动,保持违法行为打击的高压打击态势,全力营造宽松平等的准入环境、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安全放心的消费环境。加强事中事后监管,完善信用监管工作,落实好“双随机、一公开”监管,提升市场监管工作效能,实现公平公正监管。进一步推进实施质量强县战略。大力支持、鼓励、帮助企业争创更多的驰名、著名、知名商标,营造全社会重视品牌,发展品牌,保护品牌的良好氛围。 3.“新平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中央食品药品监管专项补助资金”:2021年底我县在药品、化妆品和医疗器械监管工作中达到了以下目标:一是不断完善和加强“两品一械”安全抽样检验工作,加强“两品一械”企业监管力度。二是加强“两品一械”培训,提高监管人员专业水平和综合素质。三是提升“两品一械”监管、检查装备能力。四是深化审评审批制度改革,促进药品高质量发展。五是加大“两品一械”犯罪打击力度,保障人民群众的用药用械安全。该项目的实施,“两品一械”总体安全水平和人民群众“两品一械”安全科普知识得到了进一步提高,假冒伪劣产品销售行为受到了严厉的打击,NRA制度程序逐步完善,疫苗管理水平得到提升。 部门绩效自评情况详见附表(附表10—附表12)。 五、其他重要事项情况说明 无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六、相关口径说明 (一)基本支出中人员经费包括工资福利支出和对个人和家庭的补助,公用经费包括商品和服务支出、资本性支出等人员经费以外的支出。 (二)机关运行经费指行政单位和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使用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安排的基本支出中的公用经费支出。 (三)按照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文件及部门预算管理有关规定,“三公”经费包括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公务出国(境)的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培训费、公杂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费,指公务用车购置支出(含车辆购置税、牌照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指单位按规定保留的公务用车燃料费、维修费、过桥过路费、保险费、安全奖励费用等支出;公务用车指用于履行公务的机动车辆,包括省部级干部专车、一般公务用车和执法执勤用车;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含外宾接待)费用。 (四)“三公”经费决算数:指各部门(含下属单位)当年通过本级财政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和以前年度一般公共预算财政拨款结转结余资金安排的因公出国(境)费、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和公务接待费支出数(包括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 第五部分 名词解释 一、政府采购:是指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依法制定的集中采购目录以内的或者采购限额标准以上的货物、工程和服务的行为。 二、一般公共预算收入:一般公共预算收入是指政府凭借国家政治权力,以社会管理者身份筹集以税收为主体的财政收入,主要用于保障和改善民生、维持国家行政职能正常运转、保障国家安全等方面。包括税收收入和非税收入,其中:税收收入主要包括增值税、营业税、企业所得税、个人所得税等,非税收入主要包括纳入预算管理的行政性收费、罚没收入、专项收入、国有资源(资产)有偿使用收入等。 三、一般公共预算支出:一般公共预算支出是指通过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统筹安排的支出。其功能分类范围主要包括:一般公共服务、公共安全、教育、科学技术、文化体育与传媒、社会保障和就业、医疗卫生、节能环保、城乡社区事务、农林水事务、交通运输、商业服务业等事务、国土资源气象等事物、住房保障支出等。 四、“三公”经费:“三公”经费预算数是指各部门从年初预算安排用于因公出国(境)费用、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公务接待费用的预算数。其中,因公出国(境)费,指单位工作人员公务出国(境)的住宿费、差旅费、伙食补助费、杂费、培训费等支出;公务用车购置及运行维护费,指单位公务用车购置费及租用费、燃料费、维修费、过路过桥费、保险费等支出;公务接待费,指单位按规定开支的各类公务接待支出。 监督索引号53042700641401111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2021年度部门决算公开文档20220923095240390.docx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决算公开表20220922043915179.xl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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