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基本情况
新平县妇幼保健院是一所专业从事妇女儿童保健公共卫生及计划生育服务机构,是新平县人民政府举办的副科级全额拨款事业单位,是县卫生健康局所属的事业单位。1953年10月始建于扬武镇,1963年在县城桂山镇成立妇幼保健站;2015年8月,新平县妇幼保健院与新平县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合并成立新平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中心,保留新平县妇幼保健院牌子。2019年4月,根据新编办〔2019〕10号,《新平县卫生健康局所属事业单位机构编制方案》的通知要求,再次更改为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妇幼保健院,加挂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计划生育和药具管理中心牌子。通过60多年的发展现已建设成一所集医疗、保健、教学为一体的二级妇幼保健院、爱婴医院。医院现有占地面积7351平方米,一期建筑面积5000平方米,二期工程正在启动中,2018年启动整体搬迁建设,2022年10月搬迁到桂山街道富春街52号新院区(原县委党校)。 医院设立孕产保健部、儿童保健部、妇女保健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部和药剂科、检验科、医学影像科、保健科、办公室、财务科、总务后勤科等业务及职能科室。医院2022年现有职工81人,核定人员编制53人,实际在编48人,使用编外人员33名,配备四维彩色B超、日立全自动生化分析仪、西门子化学发光仪、微量元素分析仪、电子阴道镜及利浦刀、妇科射频治疗仪和产后康复仪等较为先进的保健诊疗设备120余件。妇幼保健院配有较强的妇女儿童保健服务人才队伍和先进的保健诊疗设备,具备提供较为全面的妇女儿童健康服务能力,是新平县广大妇女儿童保健服务服务中心。医院负责基本公共卫生项目妇幼健康项目辖区业务管理和技术指导,并以妇女儿童健康为中心,突出保健服务优势,保健与临床相结合,为妇女儿童提供保健服务,是广大妇女儿童健康服务中心。 二、科室简介 (一)儿童保健部 现拥有医疗、护理、幼儿教师及康复专业人员19人,科室长期致力于婴幼儿及儿童系统保健、生长发育障碍、心理行为异常的诊治。现有设备以色列阳光7000超声骨密度仪、乳汁成分分析仪、美国双目伟伦视力筛查仪、角膜地形图仪、弱视治疗仪、声导抗仪、听力筛选仪、耳声发射仪、自动性听力脑干诱发电位检查、儿童心理行为测评软件、饮食睡眠分析量表等。 科室承担了新平县各乡镇、社区儿童保健的管理、专业指导和业务培训任务,以及儿童早期发展的指导任务,引领全县儿童保健学科发展,不断跟前沿的研究进展,并应用于儿童保健和临床实践。开展儿童营养与喂养、生长发育、眼耳鼻喉保健、心理行为发育的监测筛查和评估、早期干预、感觉统合训练相关疾病的干预和诊治,早产儿、高危儿的早期发展促进,言语、运动康复治疗、感觉统合训练,矮小症、性早熟、肥胖症的诊治,免疫接种咨询,儿童全程健康管理等服务。 (二)妇女保健和计划生育服务部 新平县妇幼保健院妇女保健部为医院开展妇女保健、妇科疾病诊疗、计划生育技术等服务的临床保健科室。科室共有工作人8名,其中医师5人,护理3人。配备了电子阴道镜、利浦刀、妇科射频治疗仪等保健诊疗设备。主要开展妇女群体保健、青春期保健、更老年期保健、妇科疾病诊治、妇女健康体检、妇女宫颈癌筛查、乳腺保健、不孕不育诊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避孕药具管理等服务。 (三)孕产保健部 孕产保健部为医院主要从事婚前、孕前、孕期、产后保健服务的科室,科室共有工作人员10名,其中医师5人,护理5人。科室主要提供孕产群体保健、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孕期保健服务、高危孕产妇门诊、医学遗传与孕期产前筛查、孕妇彩超NT检查、孕妇胎儿系统B超检查、孕期传染病防治、产后康复等服务。 (四)医学影像科 新平县妇幼保健院超声医学科为医院独立设置的医学影像检查科室,目前共有超声检查医师5名。配置彩色B超2台、四维彩色B超1台。为孕产妇提供胎儿颈项透明带厚度超声(NT)检查、胎儿系统B超等多项检查。为妇女提供女性全套、妇科阴道B超等检查。为儿童提供髋关节、甲状腺、乳房、生殖系统发育情况检查;开展育龄妇女乳腺癌B超筛查10余年,及时发现异常后可通过钼靶等检查确诊。 (五)医学检验科 新平县妇幼保健检验科为医院独立设置的医技科室,目前共有检验医师5人,配置西门子化学发光仪、日立生化分析仪、希森美康五分类血常规分析仪等检验设备。目前开展学常规分析、免疫、生化等多种项目检验。科室与云南省金域医学检验中心、昆明市妇幼保健院、玉溪市妇幼保健院等上级检验机构和医院合作,为服务对象提供各项检验服务,权利保障医院妇女儿童健康工作开展。 三、职能职责 1.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母婴保健法》、《计划生育技术服务管理条例》及其实施细则,贯彻落实国家妇幼卫生工作方针和中国妇女儿童发展纲要指标任务,履行公益性事业单位公共卫生服务职能职责;努力降低我县孕产妇和婴幼儿死亡率,减少出生缺陷,提高出生人口素质,提高妇女儿童健康水平。 2.承担全县居民健康档案管理、孕产妇健康管理、0-6岁儿童健康管理、新生儿遗传代谢性疾病及听力筛查、婚前医学检查、孕前优生健康检查、避孕药具发放、叶酸发放、预防艾滋病梅毒乙肝母婴传播、妇女宫颈癌及乳腺癌筛查、地中海贫血筛查、儿童先天性结构畸形救治、先天性心脏病筛查、出生缺陷(遗传代谢性疾病)救助项目、出生医学证明管理、托幼儿机构卫生保健管理等国家基本公共卫生、重大公共卫生项目和其他妇幼保健、计划生育工作的辖区业务管理。包括制定工作方案计划、业务培训、技术指导、督导考核和信息统计上报等。 3.负责对全县育龄妇女死亡、孕产妇死亡、5岁以下儿童死亡、出生缺陷进行监测,组织开展死亡调查及评审等。 4.建立和完善全县高危和危急孕产妇、儿童转诊抢救绿色通道,管理好专项救助基金;组织县乡医疗机构开展高危孕产妇筛查管理及转诊抢救工作,保障母婴安全。 5.负责全县妇幼保健、计划生育服务工作数据信息资料的收集、统计分析和质量控制,按期报告县卫生行政部门和上级业务管理部门。 6.保健与临床相结合,设置孕产妇、妇女、儿童、计划生育、药剂、医技检查等临床保健科室,提供婚前保健、孕产妇孕期及产后保健、产前筛查、妇女常见病及“两癌”查治、生殖健康及不孕不育诊治、计划生育技术服务和儿童生长发育监测、精神发育筛查评估、儿童早期发展和发育偏离训练、儿童眼及口腔保健、新生儿疾病筛查等保健与临床服务,接受基层医疗机构高危孕产妇、体弱儿童转诊工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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