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根据《新平县2021年义务教育 学前教育招生入学工作方案》《新平县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管理办法(试行)》(新政办发〔2016〕59号),结合城区范围扩大、流动人口快速增长、教育资源总体规划逐步补齐的实际情况,经研究,按照划片、免试、就近入学的原则,制定本规定。 一、小学、初中招生时间 1.招生宣传摸底阶段:2021年4月16日—4月30日 2.网络信息登记阶段:2021年5月20日—5月31日 3.入学信息确认阶段:2021年6月12日—6月13日 4.民办学校摇号阶段:2021年6月23日—6月24日 5.学校正式录取阶段:2021年6月25日—6月27日 二、入学年龄界定 小学入学年龄界定:小学入学年龄为年满6周岁足龄儿童(2015年8月31日前出生,含8月31日),年满6周岁而未入学的办理缓入学手续。 三、入学所需材料 1.小学:第一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疫苗接种审核报告单(接种点领取)。 2.初中:第一监护人身份证、户口本、《新平县义务教育阶段小学生成长记录表》、疫苗接种审核报告单(接种点领取)。 3.除以上所需证件,不同入学群体还须分别对照本规定第四条“义务教育入学安排”相应的要求提供相关材料。 四、义务教育入学安排 (一)原住居民、原片区单位子女 《新平县教育局关于调整2018年度城区学校义务教育阶段划片招生工作的通知》(新教发【2018】60号)为指导,坚决落实关于“推进学校免试就近入学全覆盖”的要求,坚持“公正、公开、公平”的招生原则,按照“县统筹,校为主”思路,进一步优化招生入学规则程序,加强规范管理和监督,构建一视同仁、公平发展的招生入学工作。城区第一集团招收对象为五桂社区、青龙社区、太平社区、亚尼社区、平甸乡者甸村委会范围内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适龄子女;城区第二集团为凤凰社区、古城社区和锦绣社区辖区内居民及居住在社区内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子女,小学适龄儿童。城区第三集团为纳溪社区、昌源社区、平甸乡梭克村、红星村、宁河村、磨皮村、费贾村、小石缸村、弥勒村、桃孔村、白鹤村辖区内居民及居住在辖区内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适龄子女。其他各乡(镇)适龄儿童、少年对应辖区内的小学、初中入学。 属于上述情况的,请第一监护人于2021年5月20日—5月31日进行网络信息登记,提交成功后,就读小学的打印一年级《预报名信息登记表》留存备用,就读初中的打印七年级《预报名信息登记表》留存备用(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并于2021年6月12日—13日带入学相关材料到对应学校进行预报名信息审核确认。 (二)商住小区购房转户子女 1.各商住小区购房转户和户口在城区的子女入学安排 小学: 按城区三个教育集团的招生范围内的生源划片入学。 初中: 新平县第二中学:平甸乡、桂山街道、古城街道户籍的生源。 居住在其他乡(镇)辖区范围内购房转户的,按照其辖区范围对应的小学、初中归片入学。 2.属于上述情况的,请第一监护人于2021年5月20日—5月31日进行网络信息登记,提交成功后,就读小学的打印一年级《预报名信息登记表》留存备用,就读初中的打印七年级《预报名信息登记表》留存备用(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并于2021年6月12日—13日带入学相关材料到对应学校进行预报名信息审核确认。 (三)随迁子女 1.县外随迁子女的界定: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为非新平县户籍;父母在新平县有相对稳定的职业和相对固定的住所。 2.入学所需证件:根据《新平县外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管理办法(试行)》(新政办发〔2016〕59号)文件精神,结合新平县实际,随迁入口子女到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需提交以下证件:学生本人及家长(务工者)户口本和身份证;学生及家长在城区的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凭证(租赁期限为一年以上)或《居住证》(在本辖区内居住一年以上);学生家长的工商营业执照或与用人单位签订的期限为一年以上(含一年)的劳动合同(劳动仲裁部门认定,盖有劳动部门公章),一年级、七年级新生需提供《义务教育阶段就学联系函》,由片区对应学校审验符合要求的即可办理入学手续。 3.入学安排(按居住地) 小学: 城区第一集团招收对象为五桂社区、青龙社区、太平社区、亚尼社区、平甸乡者甸村委会范围内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适龄子女;城区第二集团为凤凰社区、古城社区和锦绣社区辖区内居民及居住在社区内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子女,小学适龄儿童。城区第三集团为纳溪社区、昌源社区、平甸乡梭克村、红星村、宁河村、磨皮村、费贾村、小石缸村、弥勒村、桃孔村、白鹤村辖区内居民及居住在辖区内的外来务工、经商人员的适龄子女。其他各乡(镇)适龄儿童、少年对应辖区内的小学安排入学。 初中: 新平县第二中学:平甸乡、桂山街道、古城街道内对应区生源。 新平县第三中学:城区教育三个教育集团毕业班生源(仅限新平县户籍)按照免试自愿原则于6月12日-6月13日到新平县第三中学进行预报名,预报名登记人数未超过招生计划数时,拟全部录取,并进行公示;预报名登记人数超过招生计划时,通过采集《预报名信息登记表》上的报名号进行电脑摇号确认拟录取学生。未被摇号录取的学生到新平二中学校就读或自愿转回原户籍初中学校就读。电脑随机摇号录取工作具体组织实施过程由学校完成,摇号过程邀请区纪检监察人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平县教育体育局、新闻媒体、教师代表和学生家长代表全程监督,并委托公证机构全程现场公证,全程录像,录取结果当场公布报新平县教育体育局备案。 其他各乡(镇)适龄儿童、少年对应辖区内的初中安排入学。 属于上述情况的,请第一监护人于2021年5月20日—5月31日进行网络预报名信息登记,提交成功后,就读小学的打印一年级《预报名信息登记表》留存备用,就读初中的打印七年级《预报名信息登记表》留存备用(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于2021年6月12日—13日带入学相关材料到对应学校进行预报名信息确认。 (四)适龄儿童、少年户口与监护人单位、户口不一致等情况 1.祖孙三辈同一户口或孩子户口跟随祖辈的城区非农户口,孩子父母有单位的,按父母单位片区入学。 2.父母有单位,户口跟随父母一方的,按户口跟随方现单位归片入学。 3.父母双方在单位,凡当年2月21日后户口发生变动的,按原户口所在片区归片入学。 4.祖孙三辈同一户口,父母不在单位,户口跟随祖辈在单位的,由学校根据情况进行信息确认,当超过招生计划时,报新平县教育体育局统筹安排。 5.父母单位和户口均不在当地,孩子户口在本地;父母离异,孩子户口跟随祖辈;父母不在单位户口挂靠单位的;父母一方户口在当地,孩子户口跟父母另一方在外地的;父母一方在单位,孩子户口跟随父母另一方在农村的,请监护人于2021年6月15日—6月18日向县教育体育局基教股提交入学申请书(含孩子基本信息、父母工作情况、户口情况、实际居住地情况、申请就读学校、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查验户口册、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凭证等原件后将相关复印件附在申请书后,同时进行网络信息登记,打印《预报名信息登记表》留存备用(过时系统将自动关闭),新平县教育体育局依据所提供入学材料于2021年6月27日前进行安排。 (五)城区拆迁户子女和改制单位原在职在编职工子女 城区拆迁户子女和改制单位原在职在编职工子女入学按原片区学校执行,入学时提供有效证明进行查验。学校不得拒收城区拆迁户子女和改制单位的原在职在编职工子女入学。 (六)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伤残警察、消防救援人员、现役军人子女 属于上述情况的,按《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公安英烈和因公牺牲伤残公安民警子女教育有关工作的通知》(公政治〔2018〕27号)、《云南省综合性消防救援人员及其子女教育优待工作的通知》(云应急〔2019〕25号)、云南省教育厅和云南省军区政治部联发《关于印发云南省<军人子女教育优待办法>实施细则的通知》(政联[2013]1号)等相关规定,采取“一事一议”的形式优先考虑安排入学,义务教育于2021年6月15日—6月18日期间向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提交入学申请书(含孩子基本信息、父母工作情况、监护人及孩子的户口情况、实际居住地情况、申请就读学校、联系方式等基本信息)、户口所在地对应学校的《预报名信息登记表》(一式两份并加盖学校公章),查验户口册、房产证或房屋租赁凭证、军官证或警官证、父母结婚证原件、出生证原件,同时核查入学网络信息登记情况,由新平县体育体育局根据递交申请及相关证明材料安排到相对就近的公办义务教育学校就读。 (七)协议单位、高层次引进人才及引进民营企业管理人员子女 高层次引进人才和引进民营企业管理人员子女入学需先由相关部门界定后,于2021年6月15日—6月18日将入学相关材料报送新平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由新平县体育体育局采取“一事一议”,本着就近就便的原则安排到城区公办义务教育阶段学校就读。任何学校不得擅自与外来单位、企业签订《子女入学、入园协议书》。 六、入学对调原则 统一使用对调申请表实施对调。针对入学适龄儿童居住地不就近、不方便的问题,县属公办小学、初中之间对应的片区生源,可以在自愿的前提下,提出对调申请(一式三份),提供户口证明(户口册)、住址证明(第一监护人房产证)、工作单位证明,提交材料复印件的同时查验原件,先到双方学校确认真实信息后加盖学校公章,再按管理层级到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签署意见加盖公章后,同时进行入学网络信息系统审核,完成学位对调。未执行实质性对调的学生及提供虚假对调材料的,退回原划片区校(园)就读。 七、招生要求 (一)严禁跨片招生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跨片选择就读学校;在2001年7月后单位地址发生异地变动的,原则上按原片区执行;各学校要认真确定片区内所有单位的相关信息,固定单位编码,禁止出现一个单位多处跨片区入学,严禁各学校跨片区招生。2019年机构改革后单位子女入学按机构改革前原单位原途径归片入学,学校要对体制发生变化的片区单位进行严格的材料审查,不能产生混淆,各单位要将入学预报名登记表在单位显著位置进行公示后,报送到所对应的原学校进行汇总统计,确保招生工作稳定有序。 (二)严禁违规招生 1.为确保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各校必须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凡擅自违反本规定者,将追究学校领导和相关人员的责任。 2.依法保障适龄儿童、少年入学,任何学校及个人不得拒绝招收片区学生。义务教育学校不得以“国际部”、“国际课程班”、“境外班”等名义招生,严格执行“阳光分班”。 3.按《玉溪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控辍保学提高义务教育巩固水平的通知》(玉政办发〔2018〕6号)文件要求,进一步完善入学交接班制度,各中小学、幼儿园要加强衔接,杜绝入学过程中产生失学现象。 4.落实教育部招生工作“十项严禁”,严格执纪问责。 (三)严格控制班额 为确保学校正常的教育教学秩序,学校要根据新平县教育体育局下达的招生计划,保证片区适龄儿童、少年全部入学;小学平均班额原则上控制在45人以内、初中平均班额原则上控制在50人以内。 八、入学信息网络系统登录方式 扫描二维码登录或微信搜索“玉溪市教育体育局”微信小程序选择“网络报名”模块进行预报名登记。 十、招生承诺 凡属新平县户籍的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和证件齐全的随迁入员子女,新平县招生考试委员会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确保全部安排在相应的公办学校就读。 咨询服务地点:新平县教育体育局基础教育股 联系电话:0877-7011233 监督电话:0877-7011804 新平县教育体育局 2021年4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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