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解读

烤烟工作简讯第41期 2017年烤烟生产政策解读(四)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07-21 16:07   点击率:2002打印】【关闭

烤烟工作简讯

(第41期)

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烟叶生产办公室                     2017720


2017年烤烟生产政策解读(四)


针对今年烤煤调供计划未完成,存在虚增历年存量,如何防止用柴烤烟现象反弹?

20172月制定下发了《关于印发新平县2017年烤煤调供实施方案的通知》(新政办通〔2017年〕10号)文件,进一步明确工作责任和具体要求,烤煤调供坚持烟农自筹为主、政府补助为辅,要求各乡镇(街道)加大政策宣传,积极推广烤烟以煤代柴,实现烤烟生产和生态保护和谐发展。2017年,全县计划调供烤煤1.9万吨,实际调供烤煤0.92万吨,比计划指标少0.98万吨,主要原因是各乡镇(街道)有效盘活历年烤煤存量,但可以保证商品化烘烤用煤。县级每吨补助200元,共计补助184.65万元,比年初预算380万元节约195.35万元。

如何防止用柴烤烟现象反弹:一是加大生态保护政策的宣传。正确处理好经济发展同生态环境保护的关系,牢固树立创新、协调、绿色、开放、共享发展理念,更加自觉地推动绿色发展、循环发展、低碳发展,全面落实保护生态环境就是保护生产力、改善生态环境就是发展生产力要求,决不以牺牲环境为代价去换取一时的经济增长。二是加大林政执法力度。通过加大巡山护林、堵卡检查、群众举报等方式,防止用柴烤烟现象的反弹。三是加大分散小烤房的改造,通过改造或销毁小烤房,从源头上切断用柴烤烟,提高烤房的烧煤使用率。四是大力推行商品化烘烤。制定下发《新平县2017年烟叶烘烤工作实施方案》(新政办通〔201745号)文件,逐步收归卧式烤房产权归集体管理,有效整合密集卧式烤房利用率,提升商品化烘烤组织管理水平,切实推动烟叶生产减工降本、提质增效、保护生态。



(县烟办 编辑)

上一篇:烤烟工作简讯第40期 2017年烤烟生产政策解读(三)
下一篇: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险政策解读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