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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发《新平县精准脱贫百日攻坚战 实施方案》的通知


来源: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 时间:2017-08-25 14:08   点击率:25打印】【关闭
















新办201746




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

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关于印发《新平县精准脱贫百日攻坚战

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委和县级国家机关各部、委、办、局,各人民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省、市驻新单位,驻新军(警)部队: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和《玉溪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玉溪市精准脱贫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扶组发〔201716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举全县之力坚决打好精准脱贫百日攻坚战,确保实现市委、市政府提出的2017年全面脱贫、2018年巩固提升、在全省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现将《新平县精准脱贫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

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823



















新平县精准脱贫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


为全面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市关于脱贫攻坚重大决策部署,根据《玉溪市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关于印发玉溪市精准脱贫百日攻坚战实施方案的通知》(玉扶组发〔201716号)文件精神,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举全县之力坚决打好精准脱贫百日攻坚战,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实现2017年全面脱贫、2018年巩固提升。

二、主要任务

紧紧围绕贫困乡、贫困行政村、贫困人口退出指标体系,对标对表,确保以下目标任务克期完成。

(一)精准识别扶贫对象

严格按照省委、省政府和市委、市政府贫困对象动态管理要求,做到“应纳尽纳、应退尽退、应扶尽扶”,真正实现“零错评”“零漏评”“零错退”“零漏退”,精准识别全县建档立卡贫困户的总户数、总人数。

(二)准确控制贫困发生率

严格控制乡镇(街道)、行政村两级贫困发生率低于3%

(三)实现贫困乡、村全退出

2017年实现2个贫困乡脱贫摘帽(老厂乡、建兴乡),7个贫困行政村脱贫出列(老厂乡太和村、勐炳村,水塘镇大口村、旧哈村,建兴乡帽盒村、建兴村、挖窖村)。对2016年退出的乡、村补足短板,全面达到脱贫要求。

(四)实现建档立卡户及“直过民族”贫困户安全住房有保障

完成72个集中搬迁安置点和46个“直过民族”整村推进项目建设任务;全面完成建档立卡户和“直过民族”贫困户CD级危房户改造任务。

(五)补齐硬件短板

对照贫困乡脱贫摘帽、贫困行政村脱贫出列的相关指标,补齐硬件短板。

(六)完善档案资料

按照《新平县脱贫攻坚各项档案痕迹资料收集清单》要求,实现档案收集完整、归档准确、整理规范、安全保管。

三、保障措施

紧扣2017年脱贫攻坚目标任务,针对突出问题,建立完善的规章制度,制定具体工作方案,强化监督考核问效,着力做实精准整改工作,全面推进精准扶贫、精准脱贫。

(一)建立“三项制度”

1.建立贫困发生率月报制度。从20178月起,全面实行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贫困发生率月报管理工作。乡镇(街道)、村(社区)要明确负责人,按照村(社区)报乡镇(街道)、乡镇(街道)报县的逐级上报方式,将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行政主要领导审核签字的贫困发生率情况于次月2日前上报县扶贫办,县扶贫办汇总情况后,于次月4日前报县政府领导审核签字后上报市级。(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办、县扶贫办)

2.建立扶贫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月报制度。从20178月起,全面实行扶贫工程项目建设推进情况月报管理工作。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明确具体负责人,按照逐级上报方式,乡镇(街道)、村(社区)要把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设情况、建档立卡户CD级危房改造情况于次月2日前报县扶贫办,县扶贫办汇总情况后,于次月5日前分别报市发展改革委、市住房城乡建设局审核确认。整乡整村推进、“直过民族”攻坚、产业扶贫、道路交通等扶贫工程项目建设情况由县扶贫办汇总情况后,于次月4日前报县政府主要领导审核签字后由县政府办上报市级。(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政府办、县发展改革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扶贫办)

3.建立扶贫工作困难问题反映旬报制度。从20178月起,全面实行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困难问题旬报管理工作。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必须关注建档立卡贫困户群众诉求、村组反映困难问题、驻村领导及工作队员提出的意见建议,明确具体负责人收集整理,逐级认真研究解决。乡镇(街道)、村(社区)两级无法解决的重大困难问题,按照逐级上报方式,每半月(15天)内上报县扶贫办研究解决。(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委县政府信访局、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公安局、县民政局、县司法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卫生计生局、县扶贫办、县残疾)

(二)建立“七项机制”

1.建立问题即时解决机制。建立以县委书记、县长任组长,县委副书记、分管副县长任副组长,相关单位为成员的县级问题解决工作组,统筹协调解决全县脱贫攻坚中的贫困退出、住房安全建设、产业扶贫、基础设施建设等方面的焦点、难点问题,对收到的反映问题,要立即启动问题即时解决机制,做到措施可操作、资金有保障、问题能解决,切实提升高效运转的脱贫攻坚工作机制。县扶贫办要做好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反映问题的收集和梳理工作,并就收集到的问题形成问题清单、任务清单和责任清单,及时上报县级问题解决工作组研究解决。(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2.建立项目工程推进机制。围绕完成“695”各项指标的总体要求,加快项目建设步伐。由县财政局负责扶贫建设资金的筹集;县扶贫办负责71个集中安置点的建设管理;县住房城乡建设局负责“直过民族”、美丽乡村及71个点以外的农危改等工程的建设管理;县交通运输局负责农村道路建设管理;涉及“695”指标要求的其他建设项目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建设管理。(责任单位: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扶贫办,涉及乡镇党委和人民政府)

3.建立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作机制。紧扣全县建档立卡贫困人口持续稳定增收目标任务,建立帮助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作机制,全面开展贫困户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行动。一是各贫困行政村党组织牵头负责组建专人带队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进城就业务工队。二是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办负责总协调安排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作,并做好县内外进城就业务工人员培训、上岗服务等相关工作。三是县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局主要负责协调安排县内城市建设领域、工业企业、农业企业岗位,提供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办统筹安排就业。切实做好以贫困乡、贫困行政村为重点的全县贫困劳动力转移就业工作,助推贫困人口脱贫退出。(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局、县扶贫办)

4.建立全社会参与脱贫帮扶工作机制。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机制,统筹全县社会脱贫帮扶力量,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组织好行业帮扶落实。一是由县扶贫办牵头负责,精确瞄准贫困人口,整合项目和资金,着力从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培育、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扶贫支持、公共服务保障和能力素质提升等方面统筹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整乡推进、整村推进、产业扶贫等专项扶贫项目建设。二是按照《新平县脱贫攻坚行业帮扶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要求,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要明确责任、任务、完成时限,采取管用过硬新措施,着力抓好产业、教育、交通、水利、卫生、危房改造、科技、通信、金融、生态、社会保障等精准扶贫措施的落实。三是全面动员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人民团体等社会力量,本着自觉自愿的原则,积极参与全县精准脱贫百日攻坚战,构建精准脱贫工作大格局,举全县之力推进精准脱贫工作。由县工商联牵头负责,积极组织扶贫捐款活动,倡议全县范围内的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及社会各界人士自愿为贫困乡、贫困行政村、贫困户群众捐款助贫,社会募集捐款作为扶贫专项资金,举社会力量帮助贫困地区群众早日脱贫退出。由县民政局牵头负责,充分利用网络服务宣传平台,广泛招募企业家、专业技术人才、青年学生、公安消防和其他社会各界人士,组建脱贫帮扶志愿者队伍,开展扶贫志愿者行动,关注支持贫困地区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产生活,全面开展以助教助学、助医助残为重点的“结对帮扶”助贫活动,助推精准脱贫“五个一批”社会兜底工作的全面落实。(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县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

5.建立压实挂钩联系单位责任工作机制。为着力压实责任、有效推进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挂钩联系定点单位帮扶工作,由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建立压实挂钩联系单位不脱贫不撤回工作责任机制。一是实行县级领导“挂包”制度。明确县处级领导干部“挂包”开展对脱贫攻坚重点行政村和重点建设项目的帮扶和协调联系工作,着力推进挂包帮扶工作取得实效。二是调整充实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因村选派县级单位业务能力较强的干部作为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形成干部尽力、群众用力、政策帮扶的大格局,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有效完成。三是把挂钩联系帮扶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由县综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督查室)负责,把单位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挂钩联系帮扶工作纳入县级年度综合考核,对帮扶行政村脱贫不出列、贫困户脱贫不退出的挂钩联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特别是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四是强化挂钩联系帮扶工作监督问效和执纪问责。由县监察局牵头负责,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参与,成立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挂钩联系单位帮扶工作专项督查组,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机制,聚焦挂钩联系帮扶单位履职不到位、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问题,开展定期不定期督查抽查,以铁的纪律监督管理挂钩联系单位帮扶工作。(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县监察局、县〈市〉级挂钩联系单位)

6.建立工程项目和资金使用监管工作机制。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必须把对扶贫工程和资金使用的监管工作摆到整个脱贫工作的重要位置,切实加强领导,明确责任,把各项监管工作做实做细。一是建立工程项目监管工作机制。由县住房城乡建设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安全监管局、县扶贫办等部门参与成立扶贫工程项目监管工作组,负责集中安置点、“直过民族”整治村示范村、农村危房改造等项目的工程招投标、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安全生产等工作的监管;涉及交通、水利等其他扶贫项目的,由各行业主管部门负责监管;各乡镇(街道)要及时建立工程项目监管机制,抓好扶贫项目的推进和管理。二是建立资金使用监管工作机制。由县财政局牵头,县发展改革局、县监察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审计局、县扶贫办、县农经局等部门参与,成立资金使用监管工作组,负责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和监督;各乡镇(街道)要按照中央和省市县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严格资金使用范围,切实按照项目实施进度和资金使用报账程序及时到县财政支农专户报账。(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发展改革局、县监察局、县财政局、县国土资源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审计局、县安全监管局、县扶贫办、县农经局)

7.建立县级督促检查工作机制。督促检查是全面检验精准脱贫百日攻坚战成效的重要环节。由县纪委牵头负责,县委组织部、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统计局、县扶贫办参与,对各乡镇(街道)脱贫攻坚成效形成每月督促检查工作机制,聚焦问题,着力整改,为省、市和第三方评估脱贫攻坚工作打牢坚实基础。(责任单位:各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人民政府〈办事处〉,县委组织部、县纪委、县发展改革局、县教育局、县民政局、县财政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交通运输局、县农业局、县统计局、县扶贫办)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压实责任

在全县精准脱贫百日攻坚战期间,要聚焦少数领导干部和部门对新平脱贫攻坚任务艰巨性认识不足、站位不高、重视不够、指导不深、措施不实、问效不准、督查不严等突出问题,着力提高政治站位,全面压实责任。一是各乡镇(街道)、各部门必须认真学习中央、省、市脱贫攻坚相关政策,深刻领会脱贫攻坚要求,把思想统一到习近平总书记扶贫开发战略思想、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的安排部署上来,强化脱贫攻坚政治意识,深刻认识脱贫攻坚艰巨性,担当脱贫攻坚重大责任,把脱贫攻坚列上重中之重的工作狠抓落实。二是按照县委、县政府的统一安排和部署,紧扣脱贫攻坚目标任务,明确党政同责主体责任,各级领导干部亲力亲为,集中时间、集中精力、集中财力,到点调研、到点指导、到点帮扶、到点检查、到点落实,凝心聚力、精准发力,扎扎实实开展脱贫攻坚帮扶工作,树标杆做表率做出成效。

(二)切实解决问题,整体推进脱贫

在全县精准脱贫百日攻坚战期间,各乡镇(街道)、各部门要坚持问题导向,着力做好精准整改,特别要针对当前存在的贫困对象“错评”“漏评”“错退”“漏退”和帮扶措施不力、效果不佳等不精准问题,全面开展调查核实,准确掌握贫困信息,从严把控帮扶措施,必须做到帮扶对症下药、因村施策、因户施法,强势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建档立卡贫困户CD级危房改造,对标对表补齐“短板”,聚力提高帮扶实效,确保脱贫攻坚质量,决战决胜脱贫攻坚。

(三)强化监督检查,严格执纪问责

在全县精准脱贫百日攻坚战期间,县监察局、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要按照省、市、县脱贫攻坚监督执纪相关要求,密切配合,协同作战,重点要对乡镇(街道)党委(党工委)和人民政府(办事处)、县直挂包帮联系挂钩部门、驻村领导干部(工作队员)压实责任、精准对象、帮扶措施、脱贫实效等方面的情况,开展全方位的监督检查,严肃整治不作为、不干事、不尽责和乱作为、乱干事、乱履职等严重阻碍推进脱贫攻坚工作的各种行为现象,严格执行脱贫攻坚工作问责制度,以严实的领导干部作风扎实推进脱贫攻坚工作全面落实,坚决打赢精准脱贫百日攻坚战,克期完成全县2017年全面脱贫目标任务。


附件:1.新平县贫困发生率月报表

2.新平县扶贫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月报表

3.新平县扶贫工作困难问题反映旬报表

4.新平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方案

5.新平县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作方案

6.新平县社会力量参与脱贫帮扶工作方案

7.新平县压实挂钩联系单位责任工作方案




附件1


新平县贫困发生率月报表


名 称

乡镇、行政村


内 容

农村户

籍情况

建档立卡

贫困情况

当月减

贫情况

累计减

贫情况

贫困发生率

备注

%

























































填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2017年 月  日


附件2


新平县扶贫工程项目建设进度月报表


名 称

(乡镇、行政村)


内 容

项目名称

规划
投资

(万元)

当月完成

投资进度

累计完成

投资进度

备注

万元

%

万元

%










































填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2017年 月  日

附件3


新平县扶贫工作困难问题反映旬报表




名 称

(乡镇、行政村)

     

内 容

贫困群众诉求

存在困难问题

解决意见建议


















填报单位(盖章):               负责人签字:             填报日期:2017


附件4


新平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建设推进工作方案


一、总体工作目标

新平县重点推进11个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项目建设。到2017年底,全县必须全面完成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项目建设任务。

二、基本工作方式

市级安排市家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承接我县11个县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项目建设,由企业采取垫资加施工总承包的方式与我县合作。我县按照相关要求,着力推进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项目建设工作。

三、主要工作内容

配合做好建档立卡贫困户易地扶贫搬迁安置点项目资金筹措及建设工作。

四、具体保障措施

(一)市政府把我县易地扶贫搬迁项目列为抢险应急工程,授权市家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为项目垫资、工程总承包主体,负责组织实施项目建设工作。一是目前我县已招标正在施工的项目由招标业主单位、市家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标施工单位签订三方合作协议,把施工总承包单位变更为市家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中标施工单位作为分包方继续开展项目工程建设。二是目前我县尚未招标施工的项目由我县拟定的招标业主单位采取直接委托的方式,把项目直接委托市家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由市家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采取竞争性谈判方式在我县推荐的当地具备施工资质企业中确定分包施工单位,全面开展项目建设工作。

(二)新平县政府按照最新的项目工程定额计价方式计价,最终结算价以政府审计部门审定金额为准。

(三)市家园建设投资有限公司、市国有资本投资有限责任公司和市国有资本运营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筹措的项目建设资金,我县按照中国人民银行1年至5年期贷款基准利率上浮20%承担并按月支付资金占用费。我县从2018年起,必须把市级3个公司筹措的项目建设资金纳入县级财政预算分期支付资金本息。

(四)我县负责协调做好项目前期工作和项目建设期间的行政审批相关工作。









附件5


新平县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作方案


一、总体工作目标

2017年,全县必须完成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的培训工作、并确保新增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转移就业。

二、基本工作方式

组织开展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帮助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实现就业,增加工资性收入。

三、主要工作内容

组建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进城就业务工队,开展进城就业务工队队员转移就业培训,对接协调安排本县内外就业岗位,做好进城就业务工队队员上岗服务。

四、参与单位职责

(一)各贫困行政村党组织牵头负责组建专人带队的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进城就业务工队。

(二)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办负责总协调安排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工作,并做好县内外进城就业务工人员培训、上岗服务等相关工作。

(三)县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局主要负责协调安排县内城市建设领域、工业企业、农业企业岗位,提供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办统筹安排就业。

五、具体保障措施

(一)全面开展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办和各乡镇(街道)人民政府(办事处)配合,认真做好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统计登记、信息台账等基础性劳动力资源调查工作。

(二)着力做好转移就业供需对接工作。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办、县工业商贸科技信息局、县住房城乡建设局、县农业局按照职责分工要求,认真落实好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市内外就业岗位,做好相关工作。

(三)切实加强贫困劳动力就业服务工作。由县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县扶贫办负责统筹协调落实培训经费、兑现就业补助政策,切实维护全县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转移培训就业人员合法权益。









附件6


新平县社会力量参与脱贫帮扶工作方案


一、总体工作目标

完善社会力量参与机制,统筹全县社会脱贫帮扶力量,坚持“输血”与“造血”相结合,组织好行业帮扶落实。举全县之力推进精准脱贫工作,全面完成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基本工作方式

组织开展扶贫捐款、产业扶贫、志愿者“结对帮扶”扶贫等多领域、多形式的活动,整合项目和资金,统筹推进专项扶贫项目建设,助推贫困乡镇脱贫摘帽、贫困行政村脱贫出列、贫困人口脱贫退出。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由县扶贫办牵头负责,精确瞄准贫困人口,整合项目和资金,着力从基础设施建设、富民产业培育、易地扶贫搬迁、金融扶贫支持、公共服务保障和能力素质提升等方面统筹推进易地扶贫搬迁、整乡推进、整村推进、产业扶贫等专项扶贫项目建设。

(二)按照《新平县脱贫攻坚行业帮扶重点工作任务责任分解方案》要求,各乡镇(街道)、各行业部门要明确责任、任务、完成时限,采取管用过硬新措施,着力抓好教育、交通、水利、卫生、危房改造、科技、通信、金融、生态、社会保障等精准扶贫措施的落实。

(三)全面动员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社会组织、人民团体等社会力量,本着自觉自愿的原则,积极参与全县精准脱贫百日攻坚战,构建精准脱贫工作大格局,举全县之力推进精准脱贫工作。

四、参与单位职责

(一)县工商联牵头负责,组织一次县级扶贫捐款活动,积极倡议全县范围内国有企业、民营企业、社会组织、社会团体及社会各界人士自愿为贫困乡、贫困行政村、贫困户群众捐款助贫,社会募集捐款作为扶贫专项资金,举社会力量帮助贫困地区群众早日脱贫退出。

(二)县民政局牵头负责,充分利用网络服务宣传平台,广泛招募企业家、专业技术人才、青年学生、公安消防和其他社会各界人士,组建脱贫帮扶志愿者队伍,开展扶贫志愿者行动,关注支持贫困地区留守儿童、孤寡老人、残疾人等特殊群体生产生活,全面开展以助教助学、助医助残为重点的“结对帮扶”助贫活动,助推精准脱贫“五个一批”社会兜底工作的全面落实。

五、具体保障措施

(一)全面落实社会力量参与扶贫政策。广泛动员民营企业与贫困行政村结对认亲,充分发挥民营企业资金、技术、市场、人才等方面的优越条件,组织开展“村企共建、爱心扶贫”活动。同时,积极创造条件,落实好中央、省、市关于民营企业参与脱贫攻坚工作相关政策。

(二)加强脱贫攻坚社会舆论宣传工作。充分利用报纸、广播、电视、网站等新闻媒体,全面宣传报道全县贫困地区贫困群众生产生活情况、各级党委政府开展脱贫攻坚工作情况、社会力量参与脱贫帮扶情况,特别要大力宣传民营企业、社会团体、爱心人士助贫先进典型事迹,激发全社会爱心帮扶热情,为全县精准脱贫百日攻坚战提供正能量、营造好环境。















附件7


新平县压实挂钩联系单位责任工作方案


一、总体工作目标

全面落实中央、省、市、县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挂钩联系定点帮扶工作要求,通过强化监督问效和执纪问责,着力压实挂钩联系单位定点帮扶责任,有效提高挂钩联系单位帮扶工作质量,建立压实挂钩联系单位不脱贫不撤回工作责任机制,确保完成全县脱贫攻坚目标任务。

二、基本工作方式

(一)实行县级领导“挂包”制度。明确县处级领导干部“挂包”开展对脱贫攻坚重点行政村和重点建设项目的帮扶和协调联系工作,着力推进挂包帮扶工作取得实效。

(二)调整充实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因村选派县级单位业务能力较强的干部作为驻村帮扶工作队员,形成干部尽力、群众用力、政策帮扶的大格局,助推精准扶贫、精准脱贫工作的有效完成。

(三)把挂钩联系帮扶工作纳入年度综合考核。由县综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督查室)负责,把单位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挂钩联系帮扶工作纳入县级年度综合考核,对帮扶行政村脱贫不出列、贫困户脱贫不退出的挂钩联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特别是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四)强化挂钩联系帮扶工作监督问效和执纪问责。由县监察局牵头负责,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参与,成立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挂钩联系单位帮扶工作专项督查组,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机制,聚焦挂钩联系帮扶单位履职不到位、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问题,开展定期不定期督查抽查,以铁的纪律监督管理挂钩联系单位帮扶工作。

三、主要工作内容

(一)县处级领导干部“挂包”开展对脱贫攻坚重点行政村和重点建设项目的帮扶和协调联系工作,全面加强“挂包帮”“转走访”挂钩联系单位帮扶工作。

(二)把单位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挂钩联系帮扶工作纳入县级年度综合考核,严格考核评定。

(三)成立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挂钩联系单位帮扶工作专项督查组,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机制,开展定期不定期督查抽查,以铁的纪律监督管理挂钩联系单位帮扶工作。

四、参与单位职责

(一)县委组织部牵头负责,建立压实挂钩联系单位不脱贫不撤回工作责任机制。

(二)县综合考评领导小组办公室(县委督查室)负责,把全县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挂钩联系单位帮扶工作纳入县级年度综合考核评定。

(三)县监察局牵头负责,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参与,成立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挂钩联系单位帮扶工作专项督查组,全面开展挂钩联系单位帮扶情况专项督查工作。

五、具体保障措施

(一)全面开展专项督查工作。从县纪委(监察局)、县委组织部、县委督查室、县政府督查室抽调精干人员,成立专项督查组。全面开展挂钩联系单位帮扶情况专项督查工作。

(二)严格考核挂钩联系单位帮扶工作。把单位脱贫攻坚“挂包帮”“转走访”挂钩联系帮扶工作纳入县级年度综合考核,对帮扶行政村脱贫不出列、贫困户脱贫不退出的挂钩联系单位实行“一票否决”,特别是单位主要领导及分管领导年度考核不得评定为优秀等次。

(三)全面开展监督问效和执纪问责工作。建立日常监督检查机制,聚焦挂钩联系帮扶单位履职不到位、工作不落实、成效不明显的问题,开展定期不定期督查抽查,以铁的纪律监督管理挂钩联系单位帮扶工作。




中共新平县委办公室                    2017823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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