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政府信息公开  >  政策解读

关于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实施办法(试行)文件解读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20-11-02 14:11   点击率:533打印】【关闭

一、起草过程

实施办法是基于立法实践、实施操作、现行状况、深入调研的基础制定的。文稿起草起步早,2017原文广体局已成立了调研起草领导小组,在深入研究论证、总结实践经验、广泛听取意见的基础上,起草了实施办法初稿,形成书面征求意见稿进行了全面征求意见,通过书面征求意见反馈的意见修改形成了召开专题座谈会的征求意见稿进行征求意见,征集到修改意见111条,建议126条,对意见建议积极采纳后形成实施办法第一稿,经过组织专家论证后提出论证修改意见11条,采纳11条,形成实施办法第二稿,先后反复修改25稿后提交专题会议讨论,根据专题会议精神及县司法局审核要求,又征求了涉及部门的意见,形成今天上会的实施办法

    二、主要内容

为了加强民族民间文化保护,保障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新平县民族民间文化保护实施的实际情况,依据《云南省新平彝族傣族自治民族民间文化保护条例》,借鉴了省内外民族文化保护的一些做法,并征求了相关部门和乡镇街道的意见,起草了实施办法实施办法共分五章,四十六条,主要内容涉及民族民间文化保护的管理体系、保护管理、开发利用法律责任等。   


上一篇:关于新平县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的政策解读
下一篇:关于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矿产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条例实施细则文件解读

主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   承办: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联系电话:0877-7011521   联系地址:新平彝族傣族自治县桂山街道平山路42号

滇公网安备 53042702000008号 备案号:滇ICP备05002587号    网站标识码:5304270007

网站支持IPv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