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平县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录入全面完成


来源:新平县人民政府网 时间:2017-12-20 08:12   点击率:20打印】【关闭

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的实施意见》,新平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于2017622下发了(2017233号,《关于认真做好政务服务事项梳理录入工作的通知》。政务服务事项目录清单,分为行政职权、公共服务、内部审批3大类。其中,行政职权事项目录清单由县审改办根据县政府部门权责清单编制,公共服务事项目录清单由县发改局依据国家和我省十三五基本公共服务规划,参照国家基本公共服务清单进行编制。

新平县审改办、新平县发改局和新平县政务管理局三家联合办公,从全县101个单位中经过多次反复的核查,最终确定县级33个单位和12个乡镇有行政职权事项;县级17个单位和12个乡镇有公共服务共284项。其中,县级17个单位有158项、12个乡镇有126项。

历时5个多月的时间梳理、录入、核查、整改,截至20171210,全县公共服务事项284项,根据省级政务服务事项要素规范性要求整改到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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